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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寻欢]明尊焚影
    作者:戒烟真人
    文案:
    李寻欢第一次见到裴戎昭的时候,觉得他是一匹桀骜不驯酷帅狂霸拽的孤狼,后来才发现他只不过是一只又嚣张霸道又腹黑但是有时候又很乖很好顺毛的大猫。
    裴戎昭第一次见到李寻欢的时候,觉得他是个莫名其妙很讨人厌的书呆子,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却有点想把他娶回他们大明教的光明顶了……
    这是一个剑网三明教的npc穿越到小李飞刀的世界,把李探花娶回光明顶的故事,主攻。cp喵哥x李寻欢。
    楔子初遇
    明教弟子裴戎昭,生于大唐开元十九年,卒于大唐天宝十四年,享年二十四岁。他的一生是不屈的一生,战斗的一生,伟大的一生……
    如果裴戎昭真的死了,这大约就会是他的墓志铭,但是他没死,他竟然从那一场战乱中活了下来,而且当他从昏迷中醒过来的时候,竟然已经身处一片沙漠之中。
    他明明记得,自己去战场援救同门的时候被一道冷箭穿胸而过了,那个同门惊慌又悲伤的表情他还记得一清二楚,但是为什么他闭上眼再没呼吸之后,一睁开眼就到了一片沙漠里?而且身上没有伤口,甚至一点血迹都没有,一双弯刀好好地背在背后,身上的东西也没少。
    这时候正是正午,太阳最大的时候,在沙漠里,这种天气简直能晒死人。但是他却一点也不怕烫地坐在沙地上,拉起的兜帽盖住了灰色的头发和红色的眼睛,被黑色的皮手套紧紧裹住的双手直接插丨进了滚烫的沙子里,捧起了一捧沙粒。
    这是雁门关外漠北的沙,他熟悉得很。扑面而来的热风带来的远处的血腥味,他也很熟悉。
    他从地上跳了起来,嘴角慢慢地勾起了一个放肆的弧度,伸手往腰后一探,两把镶嵌着宝石的金色弯刀已经拿到了手里。
    雪亮的刀身上,映出了他兜帽下白得异于常人的脸,和那双红色的眼睛里莫名的兴奋。
    袖中的金链飞射而出,下一刻他整个人已经像一只白色的大鹰腾空而起,朝着血腥味传来的方向飞了过去。
    大漠的烈日下,一群骑着马飞驰的沙盗挥舞着染血的刀呼啸而来,从他们的呼喝声中可以听得出来,这群沙盗似乎是刚刚完成了一笔大买卖,他们每一个人的马上都挂着沉重的布囊,可见收获颇丰。
    “看!那是什么!”领头的沙盗猛地勒住马停了下来,惊疑地指向了天空中的白影。
    一众沙盗纷纷抬头望去,而这时候,白影已经飞速地来到了他们上空,伴随着耀眼的刀光落了下来。
    “敌袭——”领头沙盗还未喊完,刀光已经从他的脖颈抹过,一蓬血雾冲天而起。
    裴戎昭将两柄弯刀的刀柄一接,两柄弯刀便组成了双刃长刀,旋身一斩,一招带着火光的赤日轮已经斩了出去,一时间人喊马嘶,沙盗乱成一团。
    等他停手的时候,那群沙盗已经只剩下了一个人。
    那人委顿在地,惊恐地看着他一步步朝自己走来,忍不住恐惧地大喊:“你要干什么!你要干什么!”
    “啧!不要叫得像个女人似的,”裴戎昭慢条斯理地把刀又分了出来,一脚踩住他的腿,刀尖指在了他的胸口,“来,给老子说,这里是什么鬼地方。”
    沙盗战战兢兢道:“雁、雁门关外,瀚海沙漠。”
    “很识相嘛,中原战局如何了?安禄山的军队打到了哪里?”裴戎昭满意地点了点头,继续问,“西域明教近况怎么样?”
    沙盗一脸茫然:“大爷,什、什么安禄山?”
    “安禄山你都不知道?蠢货!”裴戎昭一脚把他踹翻,踩在他胸口,“大唐朝三镇节度使、左羽林大将军、东平郡王安禄山!造反那个!”
    沙盗嗫嗫道:“可是唐朝已经过去好几百年了呀大爷。”
    裴戎昭眯起了眼睛,用刀尖戳了戳他的脖子,“你想蒙我?什么叫唐朝已经过去了几百年,啊?”
    “真的!唐朝早就灭亡啦,现在是大庆朝嘉禾六年,”那个沙盗小心翼翼地说,“谁被刀指着还敢说谎啊,您说是不是?至于您说的明教,敢问那是什么教派?”
    裴戎昭沉默许久,表情阴晴不定,过了半晌才问:“最近的城镇在哪里?”
    沙盗大喜,“不远,不远,前面就有处绿洲,小人可以带您去!”
    “告诉我往哪里走,”裴戎昭怎会不知道这人打的什么主意,肯定是想要靠带路换取活命的机会,更有可能会把他带到贼窝里,要是放在平时,他也就随他去了,但是现在他心情很不好,实在不想带一个人在身边,就算这个人乱给他指方向,他也不怕,对于一个明教弟子来说,在沙漠里生存并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所以他真的懒得再废话了,刀尖往前再进一寸,冷冷道,“说。”
    那沙盗倒也光棍,梗着脖子道:“您得答应放过我,我才能说。”
    裴戎昭冷笑了两声,“好啊,我放过你。”
    沙盗欣喜若狂地给他指了方向,下一刻就瞪大了眼睛,捂住了喉咙,“你、你不是说放过我吗?”鲜血从他的指缝间流了出来。
    裴戎昭抬了抬眉毛,“老子骗你的不行吗?”说完转身走开,搜刮了一些沙盗身上的钱,牵过了一匹沙盗的马翻身骑上,朝着沙盗指的方向疾驰而去。
    裴戎昭这辈子最讨厌两种人,一种就是沙盗,还有一种,是他的故乡歌朵兰大沙漠的塔克族人。
    “歌朵兰”这个词在当地土语中的意思是“暴躁的恶魔”,这个沙漠昼夜温差极大,日间岩石之上可以烤熟生肉,夜间却可以滴水成冰。
    在这个沙漠里,生活着跋汗族和塔克族两个民族。这两个民族的人都生活在沙漠地底四通八达的地窟中,如此广袤的地底下,只有一处较为充足的水源,裴戎昭出身的跋汗族便要常常与塔克族争夺水源,争夺不到水源的一族,只能四处寻找偶尔遇到的水洼,这么一点水源往往连一族现有人数都无法支撑,频频有人死去。两族为了争夺水源,历代相斗,已经不知道死了多少人,地底错综复杂的地貌使两族从来无法对对方斩草除根,所以只能一代接一代地继续斗下去。
    跋汗族的男子从出生起,就要经受严酷的训练,所以裴戎昭从四岁起,就学会了杀人,那个时候他还不叫裴戎昭,而是叫做曼苏尔。
    他的这个汉名,是他的养父取的。
    自从跋汗族历代以来最优秀的战士夜之队的首脑卡卢比被族中某些人陷害离开族内之后过了几年,塔克族经过长久的韬光养晦,一举推翻了跋汗族的压制,夺回了被卡卢比少年时刚从他们手中抢走的水源,并且对跋汗族展开了追杀。
    当时仅有七岁的曼苏尔和族人失散,竟然辗转逃到了地表,见到了从来没有见过的月光,遇到了行商的中原商队,被一位裴姓商人收养了,取名为裴戎昭。
    三年之后,裴姓商人死于沙盗之手,随商队而行的裴戎昭被沙漠中的明教弟子捡到了。他那跋汗族特有的灰色的头发、红色的眼睛、过度苍白的肤色跟明教那位无形无影的超级杀手墨衫夜帝卡卢比简直如出一辙,明教弟子就把他带到了卡卢比的面前。
    卡卢比离开歌朵兰沙漠十余年,再一次见到族人自然是高兴的,虽然他性格一向冷淡,但时常还会思念故乡,因此就把裴戎昭收下来让他做了自己的第三个弟子。
    跋汗族人天生悍勇善战,作为师父的卡卢比又是个超级杀手,裴戎昭幼年又经历过那么多惨烈的往事,因此他长大以后,性格就变得很古怪,说他残忍好杀吧,倒也不是,他虽然杀的人多,但也不是毫无理由想杀就杀的,但是要说他温和无害吧,那就更不是了,他很爱打架,打起架来那股癫狂狠戾的劲,连他大师兄看了都忍不住要擦一把冷汗。平时性格也比较暴躁一点,他大师兄说了,“跟狼似的。”
    李寻欢在雅满苏绿洲见到他的时候,心里也是这样觉得。
    这是一个不大的绿洲小镇,这里只有一个小湖,几片小小的胡杨树林,一条小小的街道,十几间不算破烂的房子,大大小小的帐篷。
    当时李寻欢正在小湖边唯一一家酒肆喝酒,就看到远远一骑疾驰而来,马上的男人穿着一身白色的外套,脸被外套的兜帽遮住了一大半,只露出一个线条很漂亮的下巴和薄薄的嘴唇。男人背后背着两柄无鞘的弯刀,刀尖比他的肩膀稍微高点,可以看得到刀背上黄金的锯齿镶边。他的腰上还缠着一条黄金的长链,右臂的臂甲和腕甲也是镶金的,腕甲上还有一颗很大的红宝石,简直可以说得上是珠光宝气了。
    在这种地方,这样的装扮无疑是很引人注目的。在沙漠里这样的小镇往往是龙蛇混杂的,三教九流皆有,而会在这样的地方还在酒肆里喝酒的人当中,往往会掺杂着一些鸡鸣狗盗的人物。这些人看到满身珠光宝气的裴戎昭,自然会露出贪婪的神色。
    这样的目光裴戎昭当然不会感觉不到,他根本没有减慢马速,反而双腿一夹马腹,手中一拽缰绳,那匹马扬起前蹄嘶鸣一声就加速朝着酒肆冲了过去。
    与此同时,他背后的弯刀已经有一把拿到了手里。
    说起来很长,其实这些都只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等到酒肆里的人反应过来开始尖叫的时候,裴戎昭的马已经停在了距离一个明目张胆一脸贪婪地看着他的人只有不到三尺远的地方,他轻巧地跳下了马,在越过那个人的时候,刀光一闪,那人的脖子上慢慢地渗出了一道血线。他的力道掌握得极好,既不会弄出人命,也可以起到警告的效果。
    那人面无人色地拉起自己身边的朋友,飞快地逃出了门。
    裴戎昭这才找了张桌子坐了下来,才一抬头,就看到一个文质彬彬样貌清俊书生打扮的男人正含笑看着他。那书生见他抬头还愣了一下,过了一会儿就一脸尴尬地移开目光。他顿觉莫名其妙——这书生有毛病吧?干嘛一下子笑一下子又尴尬的?难道是看上了自己?
    李寻欢其实并不是看上他,一开始只是觉得他身手不错有点欣赏,接着看到他抬起头,就被他的眼神惊了一下——那种充满侵略性的眼神让他想起了自己不久前在沙漠里遇到的一匹桀骜不驯的孤狼——所以忍不住就呆了一会儿,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很没礼貌地盯着别人发呆了挺久,因此才觉得尴尬的。
    裴戎昭把刀放回了背后,不再注意那个莫名其妙的书生,点了一些酒菜一边吃一边默默地盘算起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办。
    作者有话要说:
    新坑开啦!今天是个宜破土的好日子,很适合开坑啊!怎么样姑娘们,这样的喵哥喜欢吗?喜欢的话就快点给我一个大大的亲亲!抱住你们么么哒!以后也要继续爱我哟~~~
    ps:原著里说李寻欢出关十年,但是我一直没搞懂他去的那个关外到底是指一般“关外”指的雁门关外,还是东北三省的那个“关外”,后来觉得应该是东北三省的那个“关外”,可是我又想了想,他在关外十年,总不会一直呆在一个地方吧,按他的性格,应该蛮喜欢旅游的,所以干脆就让他先到雁门关外旅游一下,跟喵哥培养一下感情,然后再开始走剧情比较合适一点。
    第一章误会
    其实裴戎昭现在看起来虽然很平静,但实际上他已经像个火药桶一样,只要一点就要爆了。
    这叫什么事啊?哦,一箭穿胸而过没死是不错,可是竟然来到了几百年后?那还不如死了呢!好歹还能埋在他们的圣墓山啊!逢年过节还有师父师兄师姐师妹去上柱香呢。现在好么,一下子穿越了几百年,明教没了,圣墓山光明顶回不去了,师父也见不到了……
    这对于一个恋家又恋师的人来说是一件何其残酷的事啊!自从他离开歌朵兰沙漠,他的养父又死了以后,明教就是他唯一的家了,现在再也回不去了,裴戎昭简直是吃着吃着就想砍个人。
    在这种情况下,对面桌子那个莫名其妙的书生就显得格外讨厌,因为那个家伙总是时不时看他一眼。
    在那个书生再次看过来的时候,裴戎昭摘下兜帽抬起头冷冷地看了过去,“阁下有什么指教?”
    李寻欢有些尴尬——裴戎昭的存在感太强烈了,尤其是之前那个狼一样充满侵略性的眼神让他觉得很有意思,忍不住就多看了几眼,没想到竟然把人惹毛了。
    他现在才看到裴戎昭的全貌,眼前这张明显与中原人不同的面孔出乎他意料的年轻,但是头发却是灰色的,皮肤苍白得近乎透明,衬得那双红色的眼睛越发明显,也越发好看,有一种很奇异的魅力。这几乎是他生平仅见的最好看的男人了。
    他的眼里泛起了笑意,端起酒杯对裴戎昭虚敬了一下,“我想请你喝酒。”
    裴戎昭心里越发纳闷了——难道这个书生真的看上了自己?不然没事干嘛要这样搭讪?
    他哼了一声,说道:“我不喝男人请的酒。”
    李寻欢笑了笑,就连眼角的细纹都染上了笑意,“那不如你请我喝一杯?我是没有这个禁忌的。”
    裴戎昭这下真的被膈应到了,他伸手往腰后一探,一把弯刀拿到了手里,迅雷不及掩耳地一刀斩开了李寻欢的桌子,一直侍立在李寻欢身边的一个虬髯大汉怒喝一声,踏步上前就要迎战。
    李寻欢安然坐在凳子上,伸手制止了他,“老铁,住手。”
    他惋惜地看着碎在地上的酒坛,叹道:“佳人不可唐突,好酒不可糟蹋,小兄弟,你不觉得这酒很可惜么?”
    裴戎昭从腰间的钱袋里拿出一锭碎银丢到了柜台上,对掌柜道:“照原样赔他一坛。”说完也没心情吃了,把刀放回背后,拉起兜帽大踏步走出了酒肆。
    李寻欢笑着摇了摇头,换了张桌子,接过掌柜奉上的酒,对身边的虬髯大汉笑道:“你看,他最后不还是请我喝酒了吗?”
    刚走出门外的裴戎昭头也不回,甩手一锭碎银又把他的酒坛打破了。
    李寻欢愣了一会儿,大笑起来,“这小兄弟真有意思!掌柜的,再来一坛。”他又把那锭碎银丢到了柜台上。
    裴戎昭憋了一肚子的火在这个绿洲里转了一圈,买了一张地图,看看天色也有些晚了,就在这里唯一的客栈住了下来。第二天一早,他刚刚从房间里走出来,就看到旁边的房门也打开了,那个莫名其妙的书生从旁边走了出来,一转头看见他就满眼笑意地打招呼:“小兄弟,我们又见面了。”
    裴戎昭眉毛一挑,伸手按住他的肩膀,在他惊讶的目光中把他按到了墙上,将脸凑了过去,紧紧地盯着他的眼睛冷冷道:“不要跟我玩什么花样,我对男人,尤其是你这样的老男人没有任何兴趣,明白?”
    李寻欢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半晌,突然笑了起来,“我叫李寻欢,我只是想跟你交个朋友。哦,还有,我虽然已过而立之年,但也不能说是老男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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