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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叔叔。”
    穿着白底碎花裙子的小女孩从车后座上下来,从司机手中接过行李箱的时候朝弯起嘴角,黑亮的眼睛如同一对嵌在圆眼眶里的黑宝石,散发着莹润的光,注视着他人的时候总是显得非常真诚乖巧。
    她除了这个行李箱,一双瘦削的肩上还背了一个很大的旅行包,腰背虽然挺得笔直却还是好似一棵马上要被积雪压倒的瘦小雪松,让人看着就忍不住生出一股担忧。
    “我帮你拿进去吧,小姑娘要多吃点,太瘦了。”
    “没事儿的叔叔,我力气没那么小的。“小小的女孩子轻而易举地抽出行李箱的拉杆,拖着原地来回滑了两下:“而且这个有轮子,也不用拎。”
    司机确实听说过这小姑娘是从大山里出来干惯了活的孩子,是先生一路资助过来而后考到他们觅城来的,成绩相当优异,直接进了觅城最好的学校,觅城实验高中。
    真是又争气又懂事儿,长得还水灵得不行,要通俗点来比喻,那真的就跟果园里枝头上刚成型的蜜桃似的,没有辜负先生一番希望。
    “那好,也就两步路,你进去之后阿姨已经在等你了,你先吃饭休息会儿,先生今晚有饭局,不过他既然答应你了就一定会今天来见你一面,你到时候就先写写作业——哦你刚升高中没作业是吧,那就好好休息休息,等暑假结束就没什么功夫玩了。”
    “好,谢谢叔叔!”林莺就站在路边目送着,直到司机驱车离开才转身去按门铃。
    现在一般一二线城市的初高中也都开始建新校区,将主体往新城区迁移。林莺所处的这一片就是新城别墅区,距离觅城实验高中的新校区很近,在车上司机告诉林莺,秦衍的住处不在这,这只是他空置的一套房,让她没有压力的住下来就好。
    阿姨也是个面善的人,姓李,对林莺亲切热情,林莺一进门就带她把房子里所有在山里不常见到的现代化家电设施都介绍了一遍,然后又给她盛了满满一碗冰镇绿豆汤消暑。
    其实秦衍每年都通过各种渠道给她寄很多书,并且告诉她人在山里,但眼界不能在山里,所以对于外面的世界,林莺是有一定认知基础的,对这些山里没有的东西上手也很快。
    吃过午饭,林莺手脚麻利地将自己的行李在房间安置好,看着落地窗外炽烈的阳光笼罩着郁郁葱葱的灌木草坪,绿得鲜艳澎湃,被阳光照得更是鲜亮,让人眼球发胀。
    不知是不是暑假的关系,这里的住户不多,每一户之间又隔得很远,几乎听不到人声,林莺在这样安静的环境下能更加清楚的感觉到自己的心跳。
    她今天就要见到秦衍了,那个从她小学二年级就开始一路资助她读书生活直到现在的男人。
    他们没有见过面,甚至因受限于环境就连电话也很少打,两个人的联系一般都在林莺每一次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公布的时候。每到那天,林莺就会起个大早洗澡洗头,沐浴焚香后换上最漂亮最干净的衣服,然后一边写作业一边等他的电话。
    她虽然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多高多壮,但林莺知道,他的声音很好听。
    舒缓的,低沉的,磁性的颗粒又细又密,每一次林莺接起电话听到他声音的瞬间心窝都如同被通上了密密麻麻的电流,哪怕现在回想起来也依旧脸上滚烫。
    趁秦衍还没来,林莺吃过饭之后赶紧去洗了澡,换了一条干爽的新裙子,又将自己的马尾辫一丝不苟地梳理好,刚放下梳子,就听见门铃响起。
    她的心几乎都跳到了嗓子眼儿,也忘记先用声音回应门外的人,叁步并两步地跑到玄关,就好像参加了一场短跑,打开门的瞬间身子都差点儿因惯性冲出去。
    “您、您好……”
    她在村子里不算矮个儿的女孩,但即便如此不过才到男人胸口。林莺不得不仰起头看向秦衍,却在对上男人双眸的瞬间又低下头来。
    林莺想象过无数次秦衍的样子,她可以确定哪怕秦衍是一个啤酒肚酒糟鼻的中年男人自己也不会动摇对他的喜欢,可却从来没想过秦衍会这么年轻且英俊。
    刚才他们四目相对的瞬间,属于男人的气场铺天盖地的压下,林莺感觉到自己再多看一秒可能心脏就要跳出来,只能任视线落荒而逃。
    秦衍今晚被灌了不少酒,此刻眼前娇小纤细的小女孩在他眼里都是模糊重影的。他拧起眉伸手捏了捏自己的鼻梁,确实没有和她寒暄的耐心:“就站在这里说话吗?”
    林莺直到此刻才赶紧侧过身让秦衍进来,余光无意间扫到男人右手无名指根处牢牢卡住的银色指环,顿时就连要去干什么都忘了,直到男人站在沙发旁回头看向她,才想起要去给他倒茶。
    他结婚了。
    林莺在厨房等着烧热水的时候,脑海中不断地翻涌出这四个字。
    她不知道自己在委屈什么,他应该是很优秀的男人,到了适婚的年纪结婚有什么不对。但就是鼻子一阵一阵的酸,眼眶一阵一阵的热,五分钟就能泡好的茶硬是泡了十余分钟才被她摆上托盘。
    林莺微垂着头从厨房走出去,把茶杯从托盘转移到茶几上时才小声道:“您请喝茶。”
    没有反应。
    “您请……”
    她又抬头准备稍提高点音量,却见男人靠在沙发上已经浅浅地睡了过去,两只手环抱在胸前,脸侧着,颈间突出的喉结伴随着呼吸微动,带着婚戒的那只手靠外托着另一只手的手肘,银色的光泽格外刺眼。
    林莺凑上前仔细地看了看他无名指上的戒指,是简约到极点的男款,说得更通俗一点就是一个银色指环,没有任何镶嵌以及雕刻。
    但戴在他的手上真好看。
    林莺注视着男人指节分明的修长手指,在那一瞬间好似入了魔一样,鬼使神差地伸出双手去,轻缓地握住了男人的手。
    她的指腹不小心滑过象征着爱情与忠诚的戒指,那里早已与他的体温融为一体,温热光滑。
    林莺的内心突然涌上一个疯狂的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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