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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汪,”大荒也对她叫。
    “怎么气喘吁吁的?”束穿云听到元凌粗重的呼吸声。
    “哎,别提了,”元凌在束穿云耳边小小声埋怨,“还不是大荒,我刚刚让它把李捕头引出去,李捕头是出去了,可这个坏家伙不肯回来,撒开丫子到处乱跑。”
    “扑哧”束穿云看着大荒亮晶晶的大眼睛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还笑,真没良心,”元凌撅着嘴很是不满。
    “好了好了,谢谢你阿凌,”束穿云忍了笑一本正经的对元凌道,“不早了,我们快回去吧。”
    “回去回去,”元凌想起今晚束穿云要住在知府大院,不禁双眼灼灼的挽着束穿云的胳膊,迫不及待的就要走,“穿穿,我还是第一次和你住一起,想想就好期待哦。”
    墙角处的人看着两人说笑着向外走的背影,不禁摇了摇头,“真是个傻丫头…”
    几日后,进京述职的元知府终于回了平江府,而数日前在平江府掀起了轩然大波的三里铺码头杀人一案,在沉寂多日后又有了新的动静。
    十里街“客似云来” 茶楼里,有几桌茶客正聚在一起喝茶闲谈。
    “你们听说杨家那事了吗?”有人忽然问道。
    “听说了,听说了,杨少爷从大牢里出来了。”
    “我还听说啊,那害了十五人性命的幕后黑手是一个叫孙维的。”
    又有人神秘兮兮的压低了声音故作玄虚。
    “哪个孙维?”
    “孙维你不知道,杨青松总该听说过,就是杨少爷的大伯,那孙维啊,就是杨青松养在外面的儿子。”
    “真的假的?这么说,就是杨青松故意□□陷害杨少爷入狱,以图杨家的财产喽?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杨家老爷和少爷多厚道,对杨青松一家多好哪。”
    “说的是,要我说还是杨家老太爷眼光毒辣,当年老太爷要从这兄弟二人之中选一个过继时,就是看中了杨老爷忠厚,还好没有过继杨青松,不然呢…”
    一个花白胡子的老人摇了摇头,也加入了众人的议论中。
    不然又会如何?杨青松达成所愿,当然也就不会发生今日这事了。
    束穿云嘲讽的想,她放下茶碗,和对面的杨守衣道:“他们的话别放在心上,事实并非如此。”
    杨守衣摇头苦笑,“不中亦不远,表姐也莫要劝慰我,当年的事我也有听说,祖父他老人家,”杨守衣哑了声,“有先见之明。”
    束穿云并未见过这位别人口中睿智的外祖父,从前身的记忆中,他只是一位慈爱的老者,十分疼爱从前的束穿云。
    “杀人这事和杨家大伯父并无干系,他错就错在不该和孙氏来往,生出孙维这个儿子。”
    束穿云带着现代的法制观念而来,在现代从来都是罪不及父母儿女,所以就算她也痛恨杨青松的虚伪无情假仁假义,但她也不能违心的说杨青松有罪。
    “如果他早早让孙维回杨家,也不会走到今日这地步,只是苦了大伯母了。”
    杨守衣很可怜大伯母,“她被身边的夫婿欺瞒二十多年,而且这人还日日装作对自己如何有情有义,就算有个傻儿子都不纳妾,想想就很可笑,表姐你说他怎么做到的呢?”
    束穿云拍了拍杨守衣的手,“别想了,以后多照拂一下她就是了。”
    束穿云也很同情杨家大伯母,此事一出,就算杨青松无罪,但他多年积攒下的名声也荡然无存。
    这样的男人是破罐子破摔,还是重新做人,谁都无法预料,但可以肯定的是,对杨家大伯母来说,所有的都变了,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窗外,一顶小轿落地,一位白衣公子走进对面的酒楼,束穿云微眯着眼,认出那人是谢二,她胸中涌上一股郁气,孙维只是毫无根基的浪荡子,如何有本事去指使那凶手去杀人?
    但是令她意外的,孙维却揽下了一切罪行,他说他嫉恨杨守业,只要杨守业死了,他就可以劝说杨青松,让杨青松去说服杨老爷过继他为儿子,毕竟当年杨老爷也是过继的。
    束穿云相信孙维说的是真的,但是却漏洞百出,只说如何谋划杀人,后来又如何毁尸灭迹,这些就不是孙维可以做到的。
    她就不信没有谢二在其中做手脚,然而她却无可奈何,以她如今的身份能做的很少。
    谢家,终究是皇后母族,牵一发而动全身…
    杨家这事过后,束穿云原以为又可以回到从前作画种花的悠闲日子,却不料人算不如天算,有一件天降的祸事又找上了她。
    第11章 画舫上的亡命鸳鸯1
    一夜春风吹,花也红了柳也绿了,榆钱的香味更是萦绕了整个院子。
    挂满枝头的榆钱儿从院墙处伸了出来,一只金黄色的大狗三两步上前跳了起来一爪子捋下一串榆钱,然后塞到嘴里嚼了起来。
    “大荒啊,你什么都吃?”一道呵斥忽而从大狗背后传来,“你莫不是想吃素?”
    “汪汪,”大狗回头谄媚的叫唤,它背后的人身着白衣,衣上绣着青竹,衬着他清风霁月般的容颜,他不说话时,颇有一番飘逸出尘的味道。
    “本公子才不要吃,走吧,”元泊脸上十分嫌弃,对大狗打了个响指,“快走,办正事了。”
    “东家妞 ,西家娃,采回了榆钱过家家,一串串,一把把,…,榆钱饭榆钱饭,尝一口永远不忘它,啦…啦…榆钱饭榆钱饭,尝一口永远不忘它,啦…”
    院墙内突然响起了明亮的歌声,这声音如黄鹂般清脆悦耳,元泊顿下了步子,眯着眼睛扯了扯唇角,“好有闲情…”
    “汪汪,”大荒附和道。
    院内唱歌的束穿云停了下来,竖起耳朵仔细听了听,“阿凌,你听到狗叫声了吗?”
    “没有啊,”元凌正挎着小篮子从前院走来,“哪里有什么声音,你不会听错了吧?”
    束穿云晃了晃脑袋,“我怕是魔怔了,总时不时的听到狗叫声,也不知是不是附近多了许多流浪的狗儿猫儿,这个园子,哎…”
    束穿云叹了口气,园子同情心泛滥,总是拿吃剩的饭食去救济猫儿狗儿的,她总怕有一日不仅有猫狗在他们家附近聚集,她还怕有流浪汉或是乞丐也闻着香气来了。
    “谁让园子做的饭菜这么好吃,我都喜欢吃,别说那些狗啊猫啊的了,”元凌没心没肺道,自从上回杨家的事过后,她就像长在了束家,一旬里总有好几日来这儿。
    “对了,穿穿,我刚刚听到你在唱歌,你再唱一遍嘛,真好听,”元凌扒拉了个小板凳靠在束穿云身边,看束穿云在那捋榆钱子。
    “啊,我乱唱的,哪里好听了,”束穿云不肯再唱,她那五音不全的嗓子,可不敢在人前献丑。
    “唱给我听听嘛,我还没听过这种小调呢,唱唱嘛,好穿穿,求求你了,”元凌如八爪鱼般赖在她身边,不停的摇晃她。
    束穿云快被她摇的晕了,不得不举手投降,“好,好,我再唱一遍,不过你可不许笑话我哦。”
    “不笑,不笑,绝对不笑,”元凌保证。
    束穿云清了清嗓子,又哼唱起来,“东家妞 ,西家娃,采回了榆钱过家家,一串串,一把把,…,榆钱饭榆钱饭,尝一口永远不忘它,啦…啦…榆钱饭榆钱饭,尝一口永远不忘它,啦…”
    “穿穿,”元凌忽觉得有一股热流涌上了眼眶,“我想流泪…”
    “嗯?”束穿云有些莫名,难不成元凌也听过这首歌?但这明明是她那个世界的一首童谣啊,听到园子要做榆钱饭,她不过是有感而发罢了。
    连她都没有觉得难过,元凌怎么会有如此大的反应?如果不是对自己的唱歌水平有十分的了解,她都得怀疑自己的歌声有魔力了。
    “我也不知道,”元凌揉了揉眼角,“我就是觉得我好像在哪里吃过榆钱饭,但我又记不起来了。”
    束穿云有些疑惑,在她的那个世界里,一般只有乡下人知道榆钱的吃法,城里人多半没见过榆钱也没吃过,后来生活好了,乡下吃榆钱的人都少了。
    来到这里后,她从园子嘴里得知,这榆钱也多是穷苦人家才吃的,而元家,乃是平江府的世家贵族,在财力上和从前的杨家更是不相上下,元凌小时候怎会吃到榆钱饭呢?
    “记不起来就不要记了,“束穿云把捋好的榆钱装到小篮子里,”你只管尝尝园子做的榆钱饭好不好吃就行了。“
    既是已经遗忘的记忆,只要一触动了这记忆便会伤感到流泪,那这份记忆或许并不是让人觉得快乐的事情,还不如忘了罢。
    “嗯嗯,”元凌猛点头,“穿穿你说的对,我给园子送去,园子说要包榆钱饺子给我吃。”
    一说起吃,元凌即刻喜笑颜开,拎着小篮子蹦蹦跳跳的向前院去了,似乎刚刚难过伤感的人并不是她。
    束穿云看着元凌的背影摇了摇头,一阵风过,吹落了榆钱,她抬头望了眼屋后的这棵大树,一树碧绿,榆钱,余钱,束家祖辈多少发家致富的愿望,都寄托在了这棵榆钱树上。
    许是榆钱树真的有灵,在这院子里出生长大的束山,因缘际会下娶了平江富户杨家的独生女儿,直到后来又被皇上封为镇北大将军,束家才终于摆脱了贫穷,远远离开了这拥挤不堪到令人窒息的小院,成为了平江府的人上人。
    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在束家亲族间体现的淋漓尽致。
    “东家妞 ,西家娃,采回了榆钱过家家…”束穿云甩开脑中的这些杂七杂八,又哼了起来。
    院外,元泊靠墙倚望着一枝绿意,听着不成调的歌谣,抚摸着大狗软绵绵的毛发,嘴角一抹笑意,阳光洒在他身上,柔和了他的眉眼。
    “穿穿,快来吃饭,好香啊,”元凌端出一盘饺子,呼唤正在为花儿修剪枝叶的束穿云。
    “姐姐,姐姐,快来,”小豆芽束穿杨一溜烟跑到了束穿云身边,扯着她的衣袖向院中的石桌边去。
    “来了来了,”束穿云放下手中的剪刀,温柔的牵起束穿杨的手,“和姐姐说说今日都在私塾里做了什么?”
    “今日温习了四书,先生还教了我们算术,先生还说我可以学习五经了,”束穿杨掰着小指头和束穿云说着今日所学。
    束穿云看着身边小萝卜头亮晶晶的大眼睛,这个她一把屎一把尿带大的弟弟,陡然生出了一种我家儿女初长成的自豪感。
    再看院中石桌边园子和宗叔来回端碗摆筷的身影,一股暖流溢满了心田,他们都是她的家人,前世里她不曾有过的家人。
    “好香,大荒,你饿了么?”一道不和谐的声音突兀的在门外响起。
    “汪汪…”
    元凌听了这声音三步并两步跑到门边,一把打开门,毫不客气道:“你们来做什么?”
    “自是有要事,”门外的人探头向里望,元凌左移右动挡住了他探寻的目光。
    “别看,快回去,这里不是你来的地方。”
    元凌堵在门口,愣是不让元泊进门,反正不管怎样,不能放这一人一狗进去,不然的话,元凌一想到那满桌的饭菜和饺子,心就慌了,眼前的是两个吃货。
    “呦,你何时成了这院子的主人了?”元泊讥笑,“我就说最近咱们府上的米粮都吃的少了,原来你是到别人家里蹭饭了。”
    论起能说会道挤兑人的功夫,这兄妹二人真是不相上下。
    束穿云在院子里早就听到了这二人的你来我往,看着两人在院门口僵持,为了不打搅到左右邻里,她不得不出来圆场。
    “元公子,来此所为何事?”束穿云站在元凌身后问道。
    元泊看到束穿云出来,遂退后了一步,又正了正衣冠,“咳咳,当然是有要事。”
    “要事?”
    元泊正要答话,不远处却传来一阵脚步声,伴随着呼喊声,“公子,您走慢些,您慢些…”
    束穿云讶异的看着一群带刀捕快三三两两疾奔而来,为首的是个少年,他头上的帽子已歪歪斜斜眼看着就要落地。
    束穿云扫了一眼少年,只他身上没有佩刀,想来应是元泊的随从,就是不知为何也是一身捕快装扮。
    元泊看到束穿云打量少年的眼神,对身后跑弯了腰的少年道:“元义,你连本公子都追不上,又何谈保护本公子,从明日起,你去跟着大荒跑上十里地再回来。”
    “公子,不要啊,”元义瞬间垮了脸,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哀怨的看着大荒,“十里路,会要了小的命的。”
    元泊不再理他,只对身后招了招手,数名捕快齐步站在了他身后,“元头…”
    “元头?”束穿云和元凌面面相觑。
    “这是怎么回事?”还是元凌出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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