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灵向来为人体面稳重,在元恪身旁这样长的时间,这还是元恪第一次看见他惊慌失措的模样,他蹙着眉头,下意识地开口问道:什么事,这般急急匆匆?
曾灵连行礼也给忘了,见元恪发问,略一拱手便道:殿下,您让我看着萧公子,可萧公子他他不见了!
什么?!元恪砰地一拍矮几,站起身子,心中只觉咯噔一下:他怎会不见,他去哪儿了?!
曾灵见元恪反应,料想定然事关重大,他赶紧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我们的人回报,跟丢他的地方,依稀是在南面
南面萧齐元恪一怔,继而回过神来,提着脚步便匆匆往大殿外行去。
殿中,那曾灵稀里糊涂地站起身子,片刻,他突然想起了什么,提了元恪落在殿中的手杖,惶急地追了出去。
殿下,您的手杖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支持我的亲们。我看到有人送我营养液,我不太明白那是什么,也打不开,不过还是感谢。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34章 (一百三十四)关系网
元恪急匆匆地跑至半路,才想起萧子杞已然不见踪影,天高皇帝远,如果他已回了萧齐,自己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他了。于是跑着跑着,他便缓缓地停了下来。
身后的曾灵是个自小练武的人,比起元恪这种四体不勤的类型,他自然跑得要快些。见元恪突然停下来,曾灵几乎是心不跳气不喘地将那手杖堪堪递了过去。
殿下,您的手杖。
元恪看着自己的手杖,才想起自己这老半天竟是连跛子也忘了装,他将手杖握在手中,无声地弯出一个苦笑。
此时天朗气清,惠风和畅。太阳光洋洋洒洒地自苍穹之上照耀着人间,大地各处,自成一派的生意盎然,就连那泥地里微不足道的野花野草,也开始窸窸窣窣地抽枝发芽。一阵风吹过,一阵清甜的暖意便自人心底轻而易举的升起来,一点都不费吹灰之力。
这明明是个充满了生机与暖意的天,然,元恪却只在这样的天光中感觉到了从心底最深处生出的凛冽寒凉。
这样的寒凉让他冷静下来,理智继而又回归大脑。
曾灵,此次南下,萧子杞身边是否依旧只有一个江骋?
曾灵一怔,继而点了点头:据说萧公子此行一路有人掩护,但近身却似乎只有江骋一个。
与料想不错,元恪挑起嘴角,而后一抹阴鸷略过眉眼:醉霞楼那边,你派人盯紧些。
曾灵一怔,继而双手作揖,回了一声是,便一溜烟地跑了。
无欢在覆族之前,曾经在洛阳当过几年少爷。那时他还不叫无欢,有名又有姓。
他的祖父在朝为官,父亲驻守洛阳城。他家境十分优渥,吃穿也不愁,这样含着金汤匙的出身,久而久之便让他养了一身养尊处优的少爷气。
有道是盛极而衰,后来无欢他爹不知中了哪门子的邪,上书朝廷时无意冒犯了天子,被天子一怒之下砍了人头,他家族也遭了连坐之罪,祖父一气之下没来得及从狱中出来便一命呜呼了,剩下家族的女人们哭天抢地地被充了官妓,时值齐魏战争,男人们干脆被皇帝大手一挥,一个个还没梦醒,便被赶鸭子上架的去了战场。可怜半大的孩子,还没来得及长成一个少年,便被押解着充了军,他那幼稚的少爷气,自然更加的无处安放了。
那年的齐魏战争,无欢还记得那烽火狼烟,一直绵延数月有余。战争的苦痛他大概是忘记了,只记得每天都会流血,死亡更是家常便饭。
幼小的,长相美貌的一个孩子,纵使是个男孩儿,在那苦痛到几乎麻木,麻木到几乎无聊的战争中,也并非是一个特别美好的存在。起码他还记得他被元彩救起的时候,那年少的他正被几个满身肮脏不堪、臭气熏天的丘八围在中间猥^亵。好在,上前线打探敌情的元彩救了他,不过救了又能怎样呢?无欢时常想,他还不如一死了之呢。
但,他毕竟没有死成,非但没有死成,还被元彩安排在了一个叫做江骋的少年身边。
这个江骋十分的讨厌,什么娶妻当娶无欢,这句话在韶华宫广为流传时,无欢差点笑掉大牙。
他故意在那江骋面前毫不矫揉造作地撒了一泡尿,尿完还不忘吹了声口哨。他看到江骋立刻夹^紧^双腿,就像是战败的灰狼,要尿却不敢尿,实在是可笑极了。
之后,他与江骋,便是长达几年之久的互相不对付。但这样的两看生厌到底也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很快,无欢又被萧子杞派往了洛阳城。
回归故里的感觉,并不似他魂牵梦萦中期待的那样。当他再次踏上这片故土的时候,他甚至有一种自己并非洛阳人士的感觉。
当年偌大的住处,此刻早已面目全非成了一处酒楼,而那些记忆中细小的痕迹,也在街道的繁华与道路的重建中,再难寻觅了。
之后,经过短暂的准备与长久费心费力的经营,他亲手塑造的醉霞楼与翎音坊,一度成就了洛阳西市的盛世。过往经年,靠着这盛世,无欢帮着萧子杞情报往来,以此为基业又发展了一众附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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