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板车看上去已经用了好多年,四个轮子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木板拼接的车身边缘已经被磨得光滑了,黑色污垢夹在拼接处的缝隙。老人身上的大棉袄有些不合身,不知道是从哪儿来的,却洗得干干净净的。
“还不给我把狗捆起来带走!”杨骋朝着身后挥了挥手,一脸的不耐烦。今天他听说手下的拆迁工程出了差错,为了表现表现,推了应酬赶了过来。程远林也恰好来到偏岩镇办事,两人相约着办完事一起回庆市,没想到杨骋就被狗给咬了。
“怎么?没听到老子说的话?这么冷的天,晚上就得吃顿狗肉汤锅才暖和!”杨骋见到手下人没动发了火,转过身去劈头盖脸地就朝着黑西服的人骂了起来。
“杨少爷,这——杨区长之前说过,凡事要适可而止,万一到时候闹大了,传出去恐怕……”
“拿我爸吓我?你当我是吓大的?再说老子不过是要吃条狗,这也算是个事儿?”杨骋冷哼了两声,将手上的伤口亮了出来,“你也看见了,我可是被这畜生咬了一口,不吃了它老子的伤就好不了!”
“阿骋,既然狗都已经昏过去了,这事也就算了吧。老城区的拆迁还没完成,别把跟居民的关系弄僵了。”程远林拍了拍杨骋的肩膀,他从小跟杨骋一起长大,知道杨骋的脾气暴烈,从小被惯着,这世上除了他爸杨建中,谁也不怕。
杨骋双眼闪了闪,看了周围的人一眼,终究是觉得就这样算了有些没面子。
黑西服的人犹豫了一会,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刚开口的那个在杨骋的目光注视下挪动了脚步,后面的人紧接着跟了上去。
“这狗每天从家里拉着我来鞋摊,晚上又拽着我回去,风里来雨里去已经好几个月了。你们别杀它了,没了它,我也活不下去了!”老人的眼泪突然如同泉水一般涌了出来,发黄的眼泪流入了发皱的眼角。闫潇潇听着听着,鼻子也跟着发起酸来了。
黑西服听到老人的话,步伐顿了顿,但却没有停止。周围人讨论的声音越来越大,“还真是可怜,这狗可是忠犬啊。”
“唉,老头以后可怎么再来摆摊啊?你看看他腰上的那布条,今早上我就是看着那狗走在木板车前面,嘴上衔着布条拉着他来的。”
眼看着黑西服就要走到狗的旁边,闫潇潇看着周围人虽然嘴上同情老头,但个个都站着不动。她咬着牙冲出了人群。
“干什么呢你!你这人怎么这么不讲道理!打老人不说还要将别人的狗杀了吃了!对你来说这狗就是一顿饭,可你知道这几个月老人是怎么跟这条狗相依为命的吗!”闫潇潇的出现像是一道响亮的耳光,将周围沉默着的人拍醒。这些人虽然同情老人,但看杨骋的作风也知道恐怕是不好招惹的,才会没有人站出来。
眼看着第一个站出来为老人说话的是个年轻姑娘,其中的大男人们一个二个也都有些羞赧,跟着闫潇潇站了出来。
“程老头给我们街坊修了这么久的鞋子雨伞,他跟这次的拆迁一点关系也没有,你们凭什么打人!”
“就是,凭什么打残疾老人!”眼瞧着有人帮腔,这些人也都有了底气,七嘴八舌地讨伐着杨骋。
杨骋仗着自己爸爸当了官,其他人见了他都是低声下气的,没人敢这样跟他说话。他看着这些人各个指着他鼻子骂,又发现挑事的竟然是他没弄到手的闫潇潇,虽然知道闫潇潇是程远林的大学同学,但仍然抑制不住地发火了。
“凭什么?就凭老子姓杨!”
程远林朝着闫潇潇摇了摇头,示意她不要再说话。闫潇潇心中程远林的形象瞬间崩塌了,那个学校里吹得跟神仙似的不沾人间烟火的男神,竟然也会有胆小怕事的一天?帮着自己朋友欺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