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李维多看了一眼手表:
    “现在已经晚上九点了。”
    “所以呢?”
    “所以我什么时候能回我自己的房间?”
    她语气有点可怜巴巴:
    “我好想睡觉,但是你看书前说你要二十四小时盯着我,还把房间门锁上了,结果你没看一会儿就睡着了。”
    ……然后她就一直蹲在他脚边,等他醒来?
    他又想叹气了。梦里的情景还没消散、无法消散,她的气味又在他身边钻来钻去。可怕的是他还不能不想,她的手指长发皮肤。可怕的是她还根本没有意识到危险近在咫尺,以为他是什么无害的植物花株。
    陈利亚闭了闭眼,好一会儿才从梦里出来。
    “我没锁门。床就在你右手边,沙发就在你左手边,你困了就只会蹲在地上?”
    “我不敢碰你的东西。”
    她昨天凌晨才睡,没两个小时又被他房间门口遛狗弄醒,是真的困到不行,上下眼皮硬撑着在维持清醒,还连脚都不敢动,生怕发出一点声音就把这个听力怪吵醒,是真的可怜:
    “上次牛顿尾巴就扫了一下你的沙发垫,你就换了沙发,要不是曹品拦着你,你说不定就把狗也换了。”
    “……”
    陈利亚把她的手从冰凉地面上捡起来,放在一边地毯上:
    “你在担心什么?我难道会把你换掉?”
    “我不怕你把我换掉,我怕你不把我换掉。”
    李维多放下手:
    “你说我的字迹出现在了谋杀现场,但字迹鉴定根本不能成为直接证据。我不是凶手,哪怕你不相信我,也不能把我关在你房间里。”
    疑罪从无。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哪怕不能完全排除嫌疑,也只能终结诉讼。
    “我没有关住你,我只想看着你,李可可。”
    陈利亚看着裤腿上的手,觉得自己大概是养了一只特别粘人的猫咪,端着茶杯在她面前蹲下,看住她的眼睛。
    不知是否如梦里有雾霭蓝色。
    “我的目的,也不是证明你有罪,而是证明你无罪,李可可。这个案件绝不仅于此,如果你现在不能完全摆脱嫌疑,那么之后我想救你也无能为力了。运气好的话,你可能会以严重危害社会罪,被判死刑。”
    死刑么?
    李维多放开手,垂下眼:“为什么这么说?”
    这么问,是真的不知道,还是她故意反问?
    “你刚才说,你不是凶手。”
    陈利亚盯着她眼睛:
    “再和我说一遍。”
    “我不是凶手。”
    “再说一遍。”
    “我不是凶手。”
    “那就可以了。”
    她这样坐在地上,像一条焉哒哒的哈巴狗。他眼疾多年,为了方便记忆,所有物品位置一如当年,没有任何改变。
    此刻房间里忽然多了障碍物,还横亘堵在道路中间,强迫症让他很想把她抱起来,至少抱到一边沙发上,好把卧室中间空出来。
    陈利亚忍住了这个念想,伸手只想摸摸她冷冰冰的小脸,又被她偏头躲开。
    “至于为什么这么说……你不是很会猜我的心思?不如再猜一次?”
    “不猜。”
    李维多抱着自己的腿,望着窗外的雨,半晌,朝他伸出手:
    “钥匙给我,我要出去。”
    陈利亚看着她,没有动,轻声说:
    “我和你解释过原因了,李可可。”
    “我听见了,可我是个目光短浅的人,我不想管未来会发生什么,我只想管我今天睡在哪,管我明天能不能去上班。我要出去,陈利亚。”
    “陈利亚。”
    陈利亚重复了一遍她的称呼:
    “你不叫我领导了?”
    “今天不想叫了。”
    他昨天晚上和她告白,她拒绝,拖着拉杆箱要离开。他不阻拦,完全随意,就那样坐在沙发上,漫不经心地说,如果她离开,他就按曹品教的方法追她,在黄浦江边大楼上用LED灯拼她的名字,用热气球围着她的公司告白,用喷气式在天上撒花瓣。
    而如果她愿意留在他公寓,那问题就更简单了。能跨进他家的,只有他的下属、太太和女友,她要么不辞职,若辞职,只能在后两个身份里选一个。
    不是,世界上怎么会有陈利亚这种老赖?
    现在征信体系这么完善,绝不允许严重失信人名单里没有陈利亚的名字。但她还不能说他死缠烂打没风度——他连追都没有开始追,哪来的烂打?
    陈利亚站起来:
    “你渴了么?我给你煮一杯茶?”
    “我不渴。”
    “奶糖蛋糕?”
    “我不饿。”
    陈利亚把毛毯放在她身上,窗外雨淅沥沥下起来,一颗颗打在窗棂,低声说:
    “你不是喜欢钢琴,那我弹钢琴给你听好不好?”
    “喜欢钢琴的是许尽忱,你去弹给他听吧。”
    ……不,他一点都不想见那个陪伴了她十几年和她一起上学看书弹钢琴还胆敢在他位于良渚的公寓外亲吻她的那位前上司。
    吻一下也是吻,抱一下也是抱。
    他们分享的岁月那么长,长得他根本连插话的余地都没有。
    陈利亚看了她一会儿,最后非常勉强道:
    “如果你真的很生气,那我……分你一瓶我的可乐?”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