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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办婚姻》作者:薛不盐【完结】
    文案:
    我老婆真香,我馋他身子。
    白切黑清冷攻x女装浪受(是新文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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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避雷:2、狗血(非常),相爱相杀,竹马,先婚后爱,强强,带一点双向暗恋。
    3、同性可婚,换婚部分可能不合现实逻辑请勿深究。
    -
    贺轶鸣和温照斐从三岁开始打架,一直水火不容到二十五岁,老死不相往来这么多年,温照斐给他主动打的第一个电话竟然是请他去参加自己的婚礼。
    参加就参加,贺轶鸣想,结果他目睹了新郎跑路的全过程。
    温照斐表示,既然婚戒戴在你手上摘不下来,你来给我演新郎吧。
    贺轶鸣懵了。
    什么?!新郎竟是我自己?!
    起初——
    贺轶鸣:“你好烦啊。”
    温照斐:“你有病吧。”
    后来——
    贺轶鸣从背后抱住温照斐,温照斐扭头,他微微俯下身,却又停住,摘下温照斐的眼镜,可怜巴巴地说:“能不能不要带没镜片的眼镜……”
    温照斐疑惑:“为什么?”
    “这样更好吻你。”贺轶鸣把人转过来,啄了一下,“想随时随地都能亲你。”
    避雷:
    1、贱怂/理工直男/攻x脾气爆/傲娇美人/受
    第一章
    温照斐要结婚了。
    这个消息是温照斐特意打电话通知贺轶鸣的。他俩在爸妈强迫下留了彼此联系方式后从没有过任何联系,这个电话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算是创造了历史,不过贺轶鸣严重怀疑,平常他都躺在温照斐的黑名单里,只有这一刻,在温照斐即将早他一步步入人生新阶段的时刻,温照斐才会把他从黑名单里短暂地移出来放风。
    温照斐那头洋洋得意的声音传来:“我把请柬寄给你了,菜鸟裹裹同城速递,记得要来我的婚礼哦。参加婚礼的机票钱我给你报销。”
    明明是同城,因为不想看见他特意找了同城速递,装什么兄弟情深特地给他送请柬呢。
    不会是想套他的份子钱吧?
    贺轶鸣皮笑肉不笑:“不愧是你们金融从业者啊,真有钱,年薪百万了吧,在泰国办婚礼多少钱啊?”
    “那比不上你们高级游戏开发。”温照斐也阴阳怪气,“这个项目提成几个点啊?三个还是五个?”
    来了,这熟悉的桥段。
    贺轶鸣忍不住扶额。
    贺轶鸣和温照斐从三岁开始打架,三岁的温照斐战斗力非凡,当场打掉了他的一颗牙;上幼儿园的时候他俩为了班上漂亮小姑娘送的棒棒糖大打出手惊动家长;六岁上小学,为了班长职务两个人分头贿赂了全班同学,甚至竞选的时候互相拉踩,以至于班主任不得不将班长职务分成两个;贺轶鸣学信竞温照斐就去参加新概念杯;贺轶鸣学冲浪温照斐就学滑翔伞;贺轶鸣上清华温照斐扭头就填了北大……总之,认识温照斐二十五年里,每天都是硝烟弥漫。
    如果说,水和火或许还能在某种物理状态下共存共生,他和温照斐只有变成两块墓碑才能和平以待。
    贺轶鸣刚想就三个点还是五个点的问题告诉温照斐,其实整个项目组只拿到了一到两个点,扣完税分到个人手里也就几十万,远没有温照斐想得那么多。还未开口,听见电话那头一个很有磁性的男声喊温照斐的名字,并且抢了他的话茬。
    男人用一种调情的语气跟温照斐腻歪:“斐斐,在跟谁打电话?”
    根据声音的远近程度,贺轶鸣判断,这个男人是逐渐靠近温照斐的。
    温照斐说:“等一下!我还没洗澡呢……”
    前半句语气都很正常,语句末尾的“呢”字却突然变了调,拉长了尾音向上扬去,像楼底下小猫叫春似的。
    贺轶鸣从来没听见过温照斐撒娇,一边啧啧称奇,感慨伟大爱情竟然能让千年辣椒变成菟丝花,一边想喊温照斐收敛收敛,他不想听gv。
    要真是用电话给他直播,那也太野了点。
    当然,对方显然没有那么丧心病狂,那个男人嘟囔了句:“宝贝,我们先做我们的事,别管他了。”
    然后就替温照斐把电话挂了。
    电话里传来嘟嘟的挂断声,贺轶鸣无语至极。
    半年没开张的贺轶鸣难得有点羡慕温照斐的好运气,他去年夏天和女朋友分了手,这之后一心扑在一个开放式游戏的前期开发上,忙得脚不沾地,更遑论谈恋爱了。哪料到那边温照斐进展神速,这就开始谈婚论嫁步入人生新篇章,打得他措手不及,不得不承认自己在人生进度的比拼上矮了温照斐一头。
    虽然他俩竞争意识很足,事无巨细地比较,不过毕竟认识了二十五年,还算有点微妙的情分。这种喜事,贺轶鸣想,他本来是要把祝福宣之于口的,就是电话里没来得及说。
    门铃突然响了,贺轶鸣猜测是温照斐点的同城速递。他打开门,接过那个大大的邮寄信封,拆开来,看见蓝白相间的请柬,笑出了声。
    温照斐果然不走寻常路。别人家的请柬都是大红的,再不济也是粉色的,可温照斐非要为了好看选择了天蓝,也不怕不吉利。
    他打开请柬,请柬内页印着两个人的照片和姓名。
    温照斐在天蓝色的西装款式的呢大衣里穿了米白色的高领毛衣,脖子细长,神情倨傲,戴着他平常惯用的那副金丝眼镜,看上去一点也不像结婚,倒像是投资会上掌管生杀大权的总经理。他果然知道什么颜色最衬他气色,一身打扮从头到脚都铆着不服输的劲儿,恨不得让全天下人都知道他是最好看的。再看另一位新郎,寸头,小眼睛,黑色西装里塞着鼓鼓的腱子肉,显得非常局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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