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老头说过,这种病,要以血还魂。
在《古医经》里面记载着,只不过,这种医术,在古代被列为禁术。用血要养着生病的那个人,少则三五年,多则一生。
老头说,这种禁术来着西域,结合了中医的针疗法。但西域的蛊术让很多人望闻生切,所以禁了西域的一切的医术。
包括这个。
几千年来,这种术一直流传,只不过因为要诅咒才能生效,很多人放弃了。
既然是医术,就肯定有它的救人之处。
将银针全部插到自己的身体上,待银针吸收完血分之后再一根一根的尽数取出。
带着血的银针一根一根的闪着红色的反光。
有点恐怖。
头一针,扎进脚心,避免脚寒,没有气。
最后一针,扎进另一个脚心,避免气跑。
中医之道,讲究气。
气通了,才能全身通。
五年的学习,叶天早已经熟能生巧了。
只是他至今没有明白老头的那一句,
要变天了是什么意思。
………
不想了,先把针取了。
“啊!痛!”
“叶天!!!”
人醒了,才能清晰的感受痛疼的感觉。
表明人暂时已经没事了,不过叶天也明白,这种病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好的起来的。
解铃还须系铃人。
老头下的诅咒,也只有他才能把她治痊愈。
他能做的,只不过是缓解他的病情,如果老头不解除,恐怕他要一辈子给她缓解了。
叶天看着张梦涵醒了,思绪扔在飞速的漂流。
张梦涵看他没有注意,用手捏起他的肉,像扭螺丝一样,慢慢的,一圈又一圈。
终于。
“卧槽,你个泼……”
“啊啊啊啊!痛!给我撒手!!”
她呵呵一笑,这招叫以其人之道还之其人之身。
……
听到叫喊声的张梦伟连忙赶来,直接闯进房间,当然,叫喊声还在继续。
看到女儿的衣服在肩膀上似挂非挂着,叶天也光着膀子。这画面,衣衫不整的。
有奸情!
“叶天,我杀了你!!!”
张梦伟一边用手蒙住双眼,一边在地上摸索棍棒之类的。
那场面,感觉张梦伟怒火中烧,一副要杀人的模样。
“误会啊,真的是误会啊!……啊!”
叶天急忙爬起来,抓着衣服就要跑,这张家老爷,心情一会晴一会电闪雷鸣的,杀人,他真做的出来。
叶天急忙逃窜,就像鸡遇到了黄鼠狼一样,停下来就是等死。
“站住,你个王八羔子,我今天非要扒了你的皮不可……”
“我说了,真的没有!那泼…姑娘谁敢啊……”
“什么!敢嫌弃我女儿…!”
“没有,没有……”
一天清晨——
小姐的身体最近好多了啊。
是啊,从来没有见过小姐这么活蹦乱跳的了。
虽然说那女婿是个穷酸小子,但有一说一,医术到是真不错,
是啊……
……
他们的婚礼十分简单,简单到没有婚礼,只是双方拿出户口本,简单的领了一个证而已。
一切从简。
张梦伟其实有自己的私心,谁愿意自己的女婿是一个穷酸小子,那岂不是丢了张家的脸面,
万万不可。
……
“滚出去,这是我的房间!”
张梦涵冲着在她房间打地铺的叶天大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