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夫子询问了表哥,家住何处之后,就痛快的答应了李均竹的请求,并表示如果晚上实在太晚可以住在表哥家,门房会给他留门到申时。
请好假,李均竹欢快的向苗芳住的院子里走去,路上甚至还买了些吃食,苗芳住的地方什么东西都没有,看样子还要置办不少东西。
到了苗芳家,那人果然还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直到李均竹喊他,才睡意朦胧的爬了起来。
起来就是一阵喊饿,而李均竹却总有一种熟悉的感觉,这神态,他老觉得的自己在哪见过,吃饭时见他挑出馄饨里的葱花,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了。
吃完饭,两人才开始正式商讨起了挣钱的计划,延续在青花镇两人商量的思路,最后决定了由苗芳通过前世所学的知识,制作口红和润肤霜来卖。
由于这个世界有很多前世没有的东西,苗芳还需要多买些材料来进行实验,直到实验成功,两人再想办法推销。
商量完正事,苗芳看了眼还在沉思的李均竹,还是问出了自己心中一直以来的疑惑;“你为什么这么无条件的帮我啊,难道就因为我是和你一个世界来的?”
李均竹也没想通这个问题啊,回顾自己这段时间来的所作所为,真不向他的风格。
“也许吧,虽然咱两前世不认识,可是在这个陌生的世界,找到了可以分享共同的秘密的人,这感觉,还不赖。”一边说李均竹一边无意识的扣着桌子角
“诶!?你知道吗?你真的很像我前世高中时候的一个朋友,他也像你一样做事情仔细又周到,一想事情也这样爱东扣扣,西扣扣。”“
可惜啊,高二他爷爷去世时,他就离开了我们那个市,最后也不知道去哪了。”
身体一震的李均竹突然喊出来了一个名字“癞子头?”
苗芳前世读初中时,由于头上长了个疮,医生就把他的头剃了一块,苗芳就顶着这头型读了一个学期,所以有了癞子头的这个称号。
同样一脸震惊的苗芳也叫了出来“小矮子。”
没想到前世多年未见的两人竟然都穿了过来,还在同一个村子。
相对无语的两人看着彼此,良久,只重重互相捶了捶肩膀,沉默了下来。
马虎的两人,在那晚摊牌时竟然都没有说自己的名字,才让这个误会一直延续到现在,也多亏一系列的阴差阳错,否则这两人恐怕这一世都没法相认。
看着苗方的女儿身,李均竹真没办法把此人与前世的癞子头重合在一起,可看他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惋惜吐槽的话也说不出口了。
直到苗方正式向李均竹表明以后自己要以男子的身份活着,就改名叫苗方,也算是对这个身体的主人最后的交代。
他这一世,要做最有钱的商人,游遍天下美景,吃遍天下美食,前世一直关在实验室,这一世换种活法。
而听李均竹的人生规划竟然是科考入仕,苗方表示万分支持,这样他以后做生意才有人照着。
等李均竹结婚生子之后,他再当个干爹,这人生不就完美了。
听苗方没正经几句就开始贫,李均竹才明白这熟悉的感觉从何而来,这不就是很多年前还在学校时他的样子吗?
终于商量完事情,叙完旧,李均竹已经不准备回何家,一是现在时间太晚,二是还有好多话想说。
不过考虑到苗方的女儿身,李均竹还是从柜子里翻出了几床前房主留下的旧被子铺在地上,再盖上前段时间自己买的新被子,在地上打起了地铺。
这一晚,两人天南海北的聊着天,都没有睡意,还回忆起了从前在学校里读书时候的事情。
直到天都大亮,李均竹感觉自己快要迟到,才匆匆赶去私塾,好险比夫子只早到了一会。
第13章 开始赚钱
中午李均竹没有和周烨百几人一起去午饭,而是留在课室,补上昨日没有进行的课业进度。
昨日已经说好,今日要去苗方家继续商量赚钱的事情,他得先把晚上要背的文章先背好。
他并没有忘记自己主要的目标还是科举,昨夜通宵聊天没有练字背书已经是违反了他几年来养成的习惯,笔耕不辍才能精益求精,这是启蒙时许夫子对他说的。
下学之后,李均竹步履匆匆的往苗方家赶,才走到巷子口,就闻到了一阵奇异的香味,这味道很多,有菜饭的香味,好像还有一股他前世所闻到的沐浴露的味道。
走进院门,苗方没有在堂屋,而是厨房里传出来了阵阵香味,原来他在外面闻到的味道是这里发出来的。
往前凑了凑,只见灶台上的两口锅里都烟雾缭绕的,能看情门口这个锅里是炖着的啥,靠近里面的那口锅则看不太清。
看李均竹站在厨房门口正朝里面望,苗芳打着手势让他去把堂屋把桌子椅子搬出来,趁现在天亮他们在外面吃饭。
等苗方把所有的菜都端上来之后,李均竹一边扫视着这满桌子的菜,一边惊叹,这苗方才应该是穿越男主该有的样子吧!能搞的了科技还能做饭,哪像他穿越来几年了奶奶老赵氏都没让他进过厨房。
两人坐下后,苗方倒了两碗水,两人以茶代酒干了一碗后才开始吃饭。
吃了两口,李均竹惊呼;“你这手艺也太好了吧!咱们别去做什么口红,护肤霜了,咱开个馆子吧,省的暴殄天物了。。”
苗方喂了口红烧肉进嘴里,一边含糊不清的说着:“可拉到吧!今天是为了庆祝咱两老友重逢,也是庆祝咱两合伙顺利,开什么馆子,你有那闲钱,我也不想当厨子。”
“如果我有你这手艺,我还考什么科举啊,我靠这厨艺就能走上人生巅峰。”李均竹调侃着。
“快别贫了啊!吃还堵不住你的嘴,吃完咱两好好商量事情,我今天都把护肤霜里要用的乳化蜡都弄好了,看到锅里熬着的东西没?”
苗芳突然想起什么,突然拍腿大叫,“我靠,锅里熬着的杏仁油。”
看苗方风风火火的冲进厨房,李均竹又往嘴里填里一大口蔬菜,恩“真香”
没一会苗方端着个陶罐从厨房里走出来,把罐子放到屋檐下晾着,才继续坐回桌子上吃饭。
吃完饭,李均竹去洗碗,苗方继续在屋檐下捣鼓那一罐东西,都弄好之后两人才再次坐下商量。
“今天我上街去买了这些瓶瓶罐罐,还有杏仁,还有些乱七八糟的花和猪油,总共花了三两银子。”苗方说:
“你看着办就行!”李均竹无所谓,这么二十来两银子,虽然是他全部的身家,但他前世作为一个商人,也懂得要收获就得有投入的道理。
接过这事不提,苗方对接下来的事却犯了难,他前世作为一个技术性人才,根本就没有做过生意,让他发明创造还行,让他上街推销东西,他可能会变成雕塑立在那供人观赏。
还是李均竹出了主意,,两人又嘀嘀咕咕了半天,李均竹本想自己去胭脂店推销,可遭到了苗方的强烈反对。
他可是看了不少古代的电视剧,这古时候的读书人可是很爱惜羽毛的,如果李均竹以后考上秀才,被人把此事翻出,告李均竹个,商人逐利,那可不是得不偿失吗。
李均竹一再解释,这个大乾朝虽然商人地位是不高,可是大部分的老百姓都把自家种的东西拿来集市上卖,哪有那么容易被定性为商人。
有些人家开了个小店做做小本生意也都是农户,只有大户的商人才会成为商户。
可苗方还是不同意,并表示李均竹只用出主意,其他的还是由苗方出面,并且嘱咐李均竹这几日不用再过来,他要准备的材料要做的事很多,过几日他再去学堂找李均竹。
夜色已至,虽然何夫子说李均竹可以在堂兄家多住几日,他还是决定回去,晚上的温习他还没有做,这样的放纵一次足矣。
接下来个把月他没有再去苗方家里,继续按以往的作息勤勤恳恳的学习着,没几日功夫,他进度就赶上了周烨百几人,这也令几人感到心惊并更加的勤奋起来。
于是这每日的课堂上,都只有刷刷的写字声音,连平时偶尔的嬉笑声也消失不见。
十来天后,李均竹正随着下学的同窗们往学堂外走去,老远就看见门口的墙边蹲着个人,不用看这姿势就知道这货一定是苗方。
走进一看,那伸长着脖子不停扭来扭去的人不是苗方是谁?
韩放看李均竹一直盯着墙边那个怪异的人直抽眼角,吊儿郎当的撞了撞李均竹的腰,“小小年纪,均竹兄就懂的欣赏身姿曼妙之美了,可喜可贺啊!”说完还自顾自的大笑了起来。
韩放的笑声,惹得那个怪异的人也看了过来,并且举起了左手夸张的摇了起来;“小矮子。”
李均竹恨不得不认识这人,看周围同窗都看向他,连忙上前几步,把苗方摇个不停的手按了下去。
才象跟上来的韩放几人介绍起来:“苗方,我表兄,就是前阵子刚搬到镇上来的。”
接着又对苗方介绍了周烨百,韩放几人,双方开始寒暄起来,只有韩放一脸的扭扭捏捏:“刚是我眼拙,竟没有认出苗兄是个男儿,是在下唐突了,向苗公子致歉”
苗方爽朗一笑;“无妨,也许是在下长的太过颜如宋玉,引韩兄误会,看来韩兄也是一爱美之人啊!”
此话一出引得周围几人哄堂大笑起来,羞的韩放面红耳赤。
寒暄完后,谢绝了冯程远提出的请客,两人才慢慢悠悠的往苗方家走去,一路上路过的人无一不回头看看二人。
看了半天,李均竹才发现,苗方今天穿着一件月白色的长袍,袖口宽大飘逸,头发也束了起来,腰间甚至还别着把骨扇。
这身装扮不是电视剧里的吗,这个世界男子穿的长衫衣袖都较窄,而且下摆都只到脚面,难怪路过的人都回头看呢!
最后在路人奇怪的眼光中,苗方还领着李均竹上了县城最大的酒楼,“飘香楼”要了个雅间,说是要请李均竹大吃一顿。
跑堂的伙计上完茶之后,雅间里终于只剩下李均竹和苗方两人。
苗方迫不及待的起身来,在李均竹眼前华丽的转了一圈,一边还向李均竹抛着媚眼,得意洋洋的;“看我这身,怎么样、有没有一种翩翩公子世无双的感觉”
李均竹点点头;“有,一副猴相,你说说你,这是哪找来的衣服?”
“什么猴相,这么说话呢你,你看着吧,这款式要不了多久就会在县城里流行起来。”
“哦”敷衍的回答了声,李均竹端起茶碗吹了吹,惬意的喝了口,这大酒楼就是不一样,茶叶也比他们家的好喝!
“哦什么哦啊!我跟你说这可是我设计的款式,多好看,多飘逸啊,如果你们读书人穿上这个,手里在攥本书,你说跟电视里的那些公子有啥差别。”
“别瞎臭美了,我前几天跟你说的方法你试了没有?”放下茶碗,李均竹问:
听李均竹问起正事,苗方也坐了下来,把这几天发生的事,详细的跟李均竹说了起来。
原来李均竹走后没两日,苗方就做好了口红和润肤霜。
他送给隔壁的大娘和小媳妇们试用过,口红比她们所用的口脂更红,而且不容易掉色,但是也没有前世的口红那样容易上色,而且不能做成条状,是象胭脂一样装在盒子里。
护肤品就简单多了,他用茉莉花增加了香味,擦在脸上和手上都非常润滑。
而由于苗方住的那个巷子里很多都是县城里做小生意的商贩们,这样的润肤霜擦在脸上,早上出门脸上也不会被风吹的生疼,收摊回家擦在手上还能使手不干燥开裂呢。
就这样,苗方还没有正式把东西拿出门去卖,就有巷子里的不少人家找上门来,想买一些回家给自家的娘和媳妇们,对于这些人家来说护肤霜要更受欢迎些。
后来他把这护肤霜和口红拿到胭脂水粉店里去兜售的时候,店里的掌柜一听说这东西的名字叫润肤霜就立马想订下来。
不过苗方还是没同意当场定下来,只说自己决定不了,得找自己的东家才行,看他如此坚持,掌柜的只好以五钱银子一盒的价格买了他带去的几盒。
口红却没有销出去,实在是这口红的造价比口脂高了不少,不太好卖。
听苗方说完,李均竹算了下润肤霜的成本,觉得掌柜的这个价格出的偏低,不过这价格等见到展柜的,他自然会提。
看苗方那飘飘然的样子,李均竹猜他一定觉得自己卖的价格很高,正高兴呢!这时就不打击他了。
问完润肤霜的事,李均竹的关注点再次转到了苗方身上这身格格不入的衣裳。
原来,这身衣裳是苗方做好口红后,觉得自己穿的破破烂烂的,上门推销东西也不像样,赵成衣铺子定做的。
“你看前世,那些卖房的中介,推销的保险,不都穿的人模狗样吗?”所以他决定要去成衣铺定制一套自己的“制服”,让人一看就难忘。
没想到,到了成衣铺拿出自己用黄纸画的草图,倒令展柜的眼前一亮,心里暗暗盘算着用这新款式赚上一笔。
果然衣服做好之后,苗方才一米六五的身高,穿上也显得挺拔起来,如果不是因为那个“苗芳”皮肤太黑,也真有股浊世公子的味道了。
于是掌柜的不仅没收苗方的钱,还向苗方购买了这套衣服的图纸,并承诺以后每卖出一套就给苗方50文的价格。
可李均竹一问,这苗方就只是口头与人承诺了,并未与人签订契约,他就知道,这事还是得自己出面了,这家伙,象牙塔里生活久了,已经不知人间疾苦了。
与苗方定好跟掌柜见面的日子,李均竹就不再理他,自顾自的开始吃起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