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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气略带严肃道:“睡罢!”
    血仙大眼睛眨了眨,道:“周云砚,你几日未洗头了?”周云砚捂住她嘴的时候,头发不小心进了嘴里,吃起来涩涩的。
    周云砚从血仙嘴里将头发扯了出来,还好是黑夜,看不到他脸红。
    他心里还想,他前日洗的头发,这么快就有味道?看来明日路过溪边得洗了。
    身体不让摸,脸蛋不让碰,现在连头发都不让玩了。
    血仙想到了一个词,特别适合周云砚。
    身娇体贵。
    接下来的日子,都在赶路中度过,过了俞燕山,就像过了一个分水岭,气候明显的发生了变化。
    血仙每日变小,窝在周云砚的袍子里。
    风沙逐渐变大,周云砚把她裹得严严实实的,生怕大风把她吹飞了。马屁股后边吊着的遁地虎,原来只是被马颠,现在经常被风吹的来回摇摆,肥嘟嘟的身材,活活瘦了一大圈。
    晚上扎帐,夜风有些冷,士兵们坐在火堆旁烤火。
    “还有两日吧。”
    袁副将搓了搓手,望着月朗星稀的天空道。
    他们这一次,虽说是护着周云砚回京,其实也是跟着沾光回家里看一眼。
    周云砚搓了搓手上蹭的灰,右手习惯性的按了按衣襟,血仙从衣服里,像是回应他,推了推他的手掌。
    “明日就把衣服换上吧。”周云砚说道,端起土坛子,抿了口酒。
    边关的夜晚与京城边上没法比,越离近,晚上风越大,不喝点酒,在野外根本睡不着。因此每次路过俞燕山,周云砚都会带手下士兵吃一顿好的,再买点烈酒带上。
    “今早就备好了。”袁副将轻车熟路的说着,摸了摸身上的衣料子,感叹道:“何时边关也能吃饱穿暖就好啦。”
    他们身上的这身短打,料子上乘,回京时穿刚好,但回了边关,这身料子就可惜了。
    黄沙地里滚两天,就跟麻布衣服没什么区别。
    所以一接近边关,武将们都会习惯性的换上粗布短打,天冷时外面套上皮毛和软甲。
    “将军,你说这次那白花花的东西,能种活吗?”袁副将所说的,是这次带回来的细棉。
    周云砚也不知,边关的土壤种什么都难活,为了阻挡风沙,这些年守知县种了不少树,不能说一点用没有,但效果甚微。
    一场沙风暴,种的树苗能死一半。
    边关不止缺吃的,还缺穿的。绫罗绸缎基本不用想,百姓们大多穿麻衣,就连麻的收成也不是很好。
    动物皮毛虽然可以用,但量根本不够。
    所以这次他要来了细棉种子,死马当活马医,种来试试。
    边关这个地界,连他们这一群大男人都得咬牙过,他怀里这个软乎乎的人儿可怎么办?
    周云砚想,不然就让她回京吧。
    他最初担心,血仙会做出对他家人不利的事情,如今他的想法已经改变。
    与其让她跟着吃苦,不如让她回京享福。家里有祖母和母亲,他很放心。
    第14章 14、到边关
    夜晚回到帐子,血仙从他领口蹦了出来,一团粉蓉蓉瞬间变大,又成了让周云砚头疼的那只女树精。
    血仙等着周云砚褪下软甲,从怀里掏出了梳子,道:“我给你梳头。”
    周云砚叠软甲的手一顿,道:“不用了,你自己梳吧。”
    即使两人夜夜盖同一床被子,他也不习惯如此亲密的举止。
    血仙也不跟他啰嗦,等他坐下,血仙就爬了过去,半跪在他身后,一点一点给他顺头发。周云砚的发量浓密,浓黑坚韧,血仙很喜欢把玩。
    周云砚僵了一下身子,就随她去了。
    “血仙。”周云砚唤道。
    “唰唰唰”,木梳在发丝中穿过的声音响起,倒有点像淘米的声音。木梳用了好多年,梳齿的头端被磨得圆润,力度均匀的划过头皮,传来了麻酥酥的舒适感。
    血仙:“嗯?”
    柔软的枝条从裙摆下伸出,像猫咪的尾巴一般,垂在周云砚的膝头,一甩一甩。
    周云砚已经十分熟悉血仙的树枝,毕竟赶路的时候,血仙时常将手臂幻化成长长的树枝,挂在他脖子上荡秋千,吓得他每次都忍不住斥她胡闹。
    树枝似是想要跟他玩,拍打数次他的膝头后,轻轻的缠绕住他的手指。
    周云砚不敢动,怕一扯就像上次一样,把血仙扯残疾。
    “再有两日就要到边关了,这几日我想,那里环境实在太苦,你还是回京吧。我会给你写一封信,你拿着去将军府,家中长辈自会将你安顿好。”
    周云砚轻轻摸了摸手指上盘旋的树枝。
    这柔软的嫩枝确实不适合跟他一起吃苦,他也舍不得。
    “我不答应。”
    血仙语气平淡的说道:“你在哪儿,我就在哪儿,无论身处何处。”
    对于血仙来说,在哪儿她都能活得不错。
    她拥有强大的武力值,打从开了灵智,就不曾惧怕过什么。
    唯有一点,她不愿意跟周云砚分开。
    这话周云砚听得心头一动,苦笑着摇了摇头,傻精怪。
    “到了那里,你若住的不习惯,莫要忍着,一定要告知于我。”他随时做好让她回京的准备。
    血仙收回梳子,身影一晃,就倒在了他的膝头,大大的眼睛从下仰视着周云砚,说道:“我不会让你一人去那荒芜的地界,到哪儿我都会陪着你。”
    直到他的魂魄消逝,她与他都会纠缠在一起。
    血仙收回枝条,拉起周云砚的手,放在了自己的头顶,道:“云砚,你摸摸我头发。”
    夜深人静,帐子内外都静悄悄的,血仙的呢喃细语听起来格外清晰。
    周云砚鬼使神差的伸出手,轻轻的抚摸血仙的头发,脸庞,软软的触感,却灼的他手心一片滚烫。
    第二天清晨,周云砚一大早起来晨练。
    无论天气如何,除了初见血仙的那天,他一天都没有停过。
    血仙躺在帐子里,树根伸到外面去进食。
    等周云砚回来的时候,他已经清洁过了身上的热汗,手里还提着一个包袱。
    血仙好奇的凑过去:“这里面是什么?”
    “粗布衣裳,还有些种子。”
    周云砚从里面掏出了两套粗布衣裳,看起来已经穿了很久,边边角角已经起了毛边。
    血仙再不识人间货,也能看出绫罗绸缎和粗布麻衣的区别,她问道:“为何要换成这种衣裳?”
    老太君和将军府其他人,不说件件绫罗绸缎,起码也是舒适的棉衣。
    周云砚若是想,他也可以天天穿的舒舒服服的。
    可当身边的人,尤其是百姓都衣不裹体的时候,周云砚实在是穿不下祖母给他备的那些绸缎锦衫。
    周云砚给血仙解释:“那边天气不好,这么好的衣服,穿着都可惜了。”
    血仙:“向你祖母讨要不就好了吗,那个小老太太可是有许多私房,日日念叨着要多给你留些。”
    血仙在将军府打了这么多年更,各个房里的钱财都放在哪儿,她知道的一清二楚。她对那黄白之物没什么兴趣,但观察人似乎都很喜欢。那些小厮丫鬟,得点碎银便乐得不行。
    周云砚:“……莫称呼祖母为小老太太。你不懂,若只我一人穿得好,不如不穿。”他忽然想到了什么,问道:“血仙见过我祖母?”
    他猜想,莫非血仙是将军府周围的某棵树?
    “自是见过。”
    不止见过,还一同看过好些年的戏。
    在血仙眼中,确实没有将老太君看成长辈,那老太君才几十岁而已。
    血仙在将军府听过,这绫罗绸缎都是用蚕吐得丝线做成,于是问道:“多养些蚕不就好了?”
    “桑树养不活,其他的树也少,若是菜叶子,人都吃不上,哪有空余给蚕吃。”
    周云砚趁着血仙说话,没对他动手动脚,赶紧换好了衣裳,道:“所以这次拿了好些棉花种子回来,也不知道能不能养活。”
    边关没有这方面的农耕能手,都是靠当地人自己摸索。
    血仙道:“你把种子给我。”
    周云砚以为她想看看,便打开包裹,拿出来少许。
    血仙是树精,这些花草树木再弱,也确实是她的同类。无论是嫩草、鲜花,甚至是苟延残喘的断枝,都有其灵性。
    周云砚见血仙接过种子,对掌心的种子道:“你们容易活吗?”
    周云砚:“……”
    这么问种子,真能知道是否能养活?
    周云砚看不到,但血仙能看到,一团透明的白绒绒从种子里飘了出来,颤颤巍巍的给血仙做了作揖。
    在这些植物眼中,血仙就是整个植物界的食物链顶端。
    就算初次照面,也能嗅出血仙枝条中的血腥气。
    看来这树精不止在植物界横行霸道,想必连动物也吃。
    棉花薅了薅自己的白卷发,小声道:“小的们在日照充足的地方容易活。”
    血仙问周云砚:“边关日照充足吗?”
    周云砚一愣,答道:“日头很烈。”
    血仙点头,指着棉花道:“那它就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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