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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动了?”
    “上面的树枝,是不是摇晃的特别厉害?”
    小厮细细看去,道:“没有啊,风吹的吧!”
    另一个小厮歪歪脖:“我看错了?”
    “就是你看错了。”
    “不过,今年花开得真艳啊,比往年都要红。”
    ……
    待小厮们走远了,那高高的树枝间,又轻轻的晃动起来。
    周云砚从小到大都没有过如此窘境,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又荒唐,又刺激……
    “下次不可这样了。”
    周云砚涨红着一张俊容说道,不知是在劝自己,还是在劝血仙。
    血仙漂亮的眸子觑着他,淡淡的笑了。
    周云砚轻轻的咳了咳,感觉自己忘了什么,想了想忽然道:“糟了!还都等着接你呢!”
    虽然晚了一些时候,但在天黑前,周云砚还是弄来了一辆马车。
    被七个老婆抛弃了的遁地虎重操旧业当小厮兼马夫,送未婚娘子血仙到了将军府。
    血仙自是做不来闺房女子的那些温柔小意,举止大方磊落,因做了这么长时间的俏郎君,神情中还带着点风流。
    将军府女眷们看到血仙的容颜时,都是倒抽了一口气。
    俗话说,好饭不怕晚,云砚就是个活生生的好例子啊!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是这个故事最后一章啦
    第33章 33、画尾声
    周云砚了解血仙的性子,她其实天性有些凉薄,除了对他以外的人和事都没有什么太大的兴致。
    说明白点,对于血仙来说,所有的活物分为两类,周云砚和其他能吃的活物。
    周云砚有些担心她在女眷里会呆的不自在,或是一些客套话听不明白,因此时刻注意着她的动向。
    谁知,老太君居然与血仙一见如故。
    老太君在年轻时也是一个巾帼不让须眉的女中豪杰,因此很是欣赏血仙这样落落大方的性格。
    从周云砚的信中知道血仙是个“孤儿”,老太君觉得这孩子可怜,看她的眼神中都带着关怀。
    晚上一家人共同用饭时,血仙想了想,便学着人的模样给老太君夹菜。
    她毕竟跟着老太太一同食过许多年的饭,再没有人比她更懂老太君喜欢吃什么了。往年都是老太太看什么好吃,她才会跟着尝两口。
    周云砚目瞪口呆的看着眉开眼笑的老太君,觉得自己的想法都是多余的。
    因两人这次回来时间紧任务重,所以从回家第二天起就一直在忙,婚服虽然做好了,但还需要细微的调节。
    就这么忙,老太君还能挤出时间请血仙看戏。
    这一看戏更不得了!
    血仙和老太君喜好惊人的相似,连想打赏的点都能默契到一块去!
    周云砚私底下暗暗称奇,血仙淡淡的说:“我同这小老太太……”想起周云砚的纠正,血仙道:“我和你祖母看过几十年的戏,自然知道她的喜好。”
    周云砚哑口无言。
    不光是祖母,血仙跟将军府内其他女眷的关系相处的也都不错。
    怎么说呢,草原上飞翔的雄鹰,和家养的金丝雀,不是一个品种。
    周云砚发现他的几个堂妹看到血仙,甚至会娇羞脸红。
    周云砚:……
    等两人成亲过后,返程回边关时,众女眷依依不舍的送血仙,老太君哭的最真诚,比送周云砚的时候还要真诚。
    周云砚觉得他十分的多余。
    但血仙受到家中亲人们的喜爱,周云砚很受用。
    回到边关,人们见到女装打扮的血仙时,不出意外,都惊呆了。
    血仙男装时就俊俏,女装更是能看掉人的眼珠子,守知县来来回回上上下下看了两遍之后还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周云砚眉头都皱起来了,直接挡在血仙身前不悦道:“男女有别。”
    守知县连忙道歉:“实在是太惊讶了,唐突了,抱歉抱歉。”
    周云砚早就想好了理由,就说血仙是自己的未婚娘子,但未成亲前不好说出口。
    守知县想,怪不得当初他问周云砚,血兄明年还会来这里吗,周云砚如此的笃定,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血公子一朝男变女,可碎了边关许多女子的芳心,与此同时,本就沉溺在血仙盛世美颜下的男人们沸腾了!
    于是,繁忙的周少将军就多了一件事,时时提防登徒子!
    想来边关的男人们一是忌惮周云砚的武力值,二是知道血仙也不是好相与的,忘了人家徒手射鹰了吗?
    忘了不要紧,去看看挖粪男儿们,现在看到血仙还是会精神性颤抖……
    所以众人顶多就是偷瞄两眼,那周少将军护的紧着呢!
    周云砚是真正的捧在手里怕碎了,含在嘴里……含在嘴里挺好,别人就看不到了。
    周少将军脸一红。
    血仙来边关第二年的春天,又开始了新的一年的春耕,今年春耕由她领头,干得红红火火……准确来说,是她在田边动嘴皮子,其他人干的红红火火。
    挖粪男儿们最积极,他们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辛苦劳作,已经坚定不移的转变的人生方向。
    由一个“诈骗团伙的打手”转变为了“挥洒热汗的庄稼汉子”,区别是什么,就是他们努力干活,就不会被血仙教“做人”。
    周云砚又一次感慨,他的娘子居然比他这个镇关将军还要忙!
    边关太和平,他除了练兵……就是带着士兵们去帮忙种树,还能多看两眼血仙。
    因为成亲等一系列事情,周云砚的剃头大计被延后了小一年的光阴。
    在一个凉爽的秋日午后,他满头的秀发终于还是被血仙给剃了。
    头顶一片凉,这让周云砚很不习惯,摸了两下就要去套假头套。
    血仙夺过假头套,一脸兴味的瞧着他。
    周云砚俊脸一僵:“别闹,给我。”
    血仙眨了眨长睫毛,道:“云砚,你唤我女施主来听听。”
    周云砚:“……”
    这是要做什么?
    血仙也不着急,拿着假头套道:“你不叫我女施主,我就不还给你。”
    周云砚铁骨铮铮的好男儿,不知为什么,异常的羞耻。
    “……女施主,好了,快给我。”
    血仙眼睛“啪”的亮了,枝条“唰”的从裙底伸了出来。
    周云砚直觉不好,双手挡在身前,连忙道:“别胡闹。”
    “师傅,你喜欢嗅花香吗。”血仙凑近,枝条环上周云砚宽阔的肩膀,目光燃燃道。
    周云砚简直无法直视“嗅花香”这三个字,硬着头皮道:“血仙,别闹。”
    “莫叫我血仙,叫我女施主。”
    周云砚:……
    周云砚觉得自己一脑门子的官司,明明知道自己不应该跟着血仙瞎胡闹,偏偏却有一股热气在身体里横冲直闯!
    周云砚咬了咬后槽牙,不管了,他现在就想好好教教这个女施主如何尊重光头!
    没等他动,“女施主”先动了:“师傅,你们出家人可怕精怪?”
    他现在什么也不怕了!
    把血仙打横抱起,周云砚迈着八字步往屋里走,道:“我在庙中就是侍弄草木的!”
    自家娘子!他有什么可避讳的!
    从此以后,血仙只要一摘他假头套,周云砚立马就像被“草木师傅”上身了一样,形成了连锁反应……
    后来周云砚发现,血仙看的话本子里,有一本叫做《女施主与还俗师傅》。
    周云砚:……
    他也不知道,是让她少看点,还是多看点……
    时光荏苒,仿佛一眨眼就到了周云砚与血仙离开边关的日子。
    守知县已经提前一年离开了,由于在边关大改造做的漂亮,他下一次被分到了一个富庶之地。
    他收到调令时还有点懵,他没想到自己会去那么个好地方,可能在边关被虐惯了,也可能看着一个地方在自己的手中一年一个大变样很有成就感,他并不太想去富得流油的地界。
    周云砚倒是劝他,富庶之地并不比边关好管理,与当地大户的勾心头角,还有上下级的官场往来都是一门学问。
    穷的地方能改善,富的地方能治理,他的路才会越走越宽。
    守知县听后备受鼓舞,还开玩笑道:“大不了就再被派回边关,也挺好,哈哈。”
    周云砚见他心性比原来要豁达许多,想必去哪儿都不会太难做。
    而正如周云砚所想,守知县这一路走得颇为顺畅,官越做越大,最难得的是不忘本。
    后来,还是他牵头做起了边关贸易,更大的改善了边关人民的生活环境,这都是后话了。
    待周云砚和血仙离开边关时,那里的环境真的就如血仙当初所说的:遍眼所及皆是绿洲,黄沙荒地变为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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