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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琦咬着包子点头,还是忍不住问道:“孙队,等忙完案子,带嫂子出来吃顿饭啊!让我们都认认人。”
    能看上他们孙队的女人,是何等的彪悍,张琦着实好奇……
    重案组其他人一听,纷纷附和:“对,孙队,您问问嫂子,我们请她吃饭!”
    孙魁从进了警察局,这些年一直都是单身,如今终于有了女朋友,重案组的大家更多是为他高兴。
    孙魁拿着烟起身,冲众人道:“我回去问问她。”
    扪心自问,孙魁当然想把元柔介绍给他的警员们认识。
    但两人刚处还没到二十四小时,一切都不算一落一稳。
    孙魁不是有了什么东西都喜欢炫耀的人。
    刚才张琦问他,他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自己也有些意外。
    深呼吸两口气,心里告诉自己要沉得住气。
    十点左右,随着炙热的暖阳,一阵阵困意涌了上来。
    今天没有案子需要在外跑,孙魁只能来回去吸烟室抽烟提神。
    中午,趁休息时间,他在车后座上补了个眠,整个人才算醒了过来。
    下班时间一到,也没有案子搞突然袭击,孙魁终于准时准点下班。
    张琦贱兮兮的带头鼓掌:“祝孙队百年好合!”
    其他人跟着起哄:“和嫂子甜甜蜜蜜!”
    张琦继续口无遮拦:“百子千孙,金枪不倒!”
    正好办公室里现在没女生,几个男人笑得东倒西歪。
    孙魁:“……”
    他原来还没注意到,组里人还挺关心他个人感情问题……
    想着不能空手去,孙魁今天中午就用手机软件订了一束花。
    在孙魁的概念里,花就那几种,最能表现爱意的,就只有玫瑰了。
    九朵玫瑰再加点小点缀,裹成的小花束非常精致漂亮。
    店员贴心的问:“要写卡片吗?”
    孙魁不懂这些,说道:“女生收到会开心?”
    店员笑道:“会的。”
    孙魁想了想:“要一张。”
    “现在写吗?”
    孙魁:“……一会写。”
    拿着花束走出店门,路过的行人们都会打量两眼。
    可能是一束花朵柔化了孙魁坚硬的外表,让他整个人的气质看起来更加温和,还有女高中生指着花,跟旁边的朋友说笑。
    孙魁有点不习惯,他拿着花钻进车里,思考卡片上写什么。
    我爱你?
    太俗了。
    脑海中灵光一现,孙魁拿出车里备着的圆珠笔,一笔一划的写了一句话。
    将卡片叠好,插进了花束中。
    车子刚到停车场,元柔的短信就发了过来:“到了的话按门铃,1202。”
    孙魁:“到了,我买点喝的上去?”
    元柔:“酒和茶家里都有。”
    孙魁在车里静坐了三十秒,拿着花束走下了车。
    按下楼外面的呼叫装置,元柔给他打开了大门。
    坐进电梯,孙魁的眼睛盯着楼层上升的数字盘,直到升至十二层。
    电梯门打开,外面站着一个人。
    “这是给我的?”
    元柔今天穿了一件香槟色吊带长裙,露出白皙的前胸与后背,一头大波浪随意的盘在头顶,看起来温柔又居家。
    就是长裙的领口有点大,让孙魁晃了一下眼。
    “是。”
    孙魁走出电梯,姿势有些僵硬的递出玫瑰。他显然不善言辞,连句“希望你喜欢”都不会说。
    元柔双手接了过去,将脸埋在花朵里吸了一口气,能看出来,她很喜欢。
    “还有卡片?”元柔惊喜的挑了挑眉。
    孙魁:“……花店给准备的……我的字体不太好看。”
    元柔不急于现在打开。
    手写的卡片,要在更加私密的地方阅读。
    眼神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孙魁,元柔右手牵住他的大手,笑道:“你穿西装很性感。”
    性感?他?
    虽然不是很明白男人的性感,但孙魁还是礼貌的点了点头,并轻轻的反握住了元柔的小手。
    之所以不用力,是因为元柔的手太软,他怕握疼她。
    “走,先进屋。”
    孙魁送元柔回过几次家,但一次都没进过屋。
    等走进元柔的房间,才发现里面的装修风格与她本人的打扮着实不符,更倾向于她车里的简约设计。
    厚重的窗帘,黑色的布料,亮度调暗的灯光,让整个房间的氛围看起来很容易入睡。
    元柔脱下凉拖,光着洁白的脚丫走在深棕色的地板上:“你可以穿拖鞋,也可以光脚。”
    孙魁:“我脚底有汗,穿拖鞋吧。”
    元柔:“在你右手鞋柜里,有一双新的大号拖鞋,我搬来之后,除了搬家工人和保洁,你是一个人客人。”
    孙魁换鞋的功夫,元柔找来了一个容器装玫瑰花。
    装花的容器材质类似于银器,外面镀了湛蓝色的珐琅,不规则的凹凸设计让整个容器看起来风格独特。
    放好了花,元柔才用手指将卡片夹了出来。
    孙魁这个写卡片的当事人有些不好意思,拿着斜挎包走进客厅。
    他下意识的环顾了一下四周,一个客厅,一个餐厅加厨房,一个浴室,还有两个卧室。
    元柔看到卡片上的内容,不由得露出了笑意,她像猫一样优雅的走到孙魁的身前,将卡片内容冲向他道:“你亲口念给我听。”
    孙魁轻咳了两下,还好他够黑,看不出来不好意思。
    他缓缓念道:“我是你的终身换水员。”
    他的声音低沉,配上一脸严肃的表情,就像在念什么演讲稿。
    仿佛这句话不是他写的一样。
    元柔笑了起来,右手轻点孙魁的胸口:“孙警官,你的梦想真别致,别人都想当骑士,只有你想当换水员。万一我家换自动净水装置,不喝桶装水了呢?”
    孙魁一本正经道:“……我会修电器,净水装置有了问题,应该也可以。”
    元柔:“现在的电器都保修。”
    孙魁:“保修服务都有工作时间限制,我二十四小时上门。”
    元柔:“谁家会需要半夜修电器?”
    孙魁低头,握住元柔在他胸前轻点的手,认真道:“你家,因为你开夜间诊所。”
    元柔“哈哈”的笑了起来,扯过孙魁的大手,在他手背上咬了一口,又亲了亲牙印。
    “没想到我们的孙警官,还挺能诡辩。”
    孙魁锐利的眼神盯着自己手背的牙印,说道:“审犯人审多了。”
    元柔小脚踩了踩他:“你说我是犯人?”
    孙魁想起自己很久之前的胡思乱想,说道:“嗯,偷心贼。”
    元柔吐了吐舌头,笑道:“真土!”
    孙魁点头:“我不时髦。”
    孙魁弯腰,环抱住元柔的腰肢。
    元柔非常舒服的靠在他的臂弯里,双臂环上他的肩膀,抬头望他,带着点撒娇的意味道:“你今天怎么背包了?”
    平时只揣两个手机一个钱包和一包烟。
    孙魁:“……因为要装换洗内裤,塑料袋会被别人看见。”
    元柔又笑了,她右脚顺着孙魁的西装裤上滑,问道:“知道我为什么让你带换洗衣物来吗?”
    孙魁想了想:“……知道,但不太确认。”
    元柔直视他的双眼问道:“你觉得太快了?”
    孙魁诚实道:“如果可以,我不介意现在就开始。”
    假使能时光倒流,甚至可以提前到几个月之前。
    元柔凑近,轻吹他的喉结:“那你觉得我们现在应该干什么?”
    正确的回答是,吃饭。
    因为孙魁已经看到了餐厅里丰盛的晚餐,可是他的大脑显然不太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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