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手指凑近看了看,一层薄灰,显然好久没有清理过了。
过了一会,才从里面慢慢的走出来了一个人。
杨风抽动鼻头,小声对孙魁道:“孙队,有没有闻到什么怪味?”
孙魁当然闻到了,是一股腥臭味。
“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我是老板。”
人影走近,才看出来是一个身高约一米七的男人,年龄大约三十多岁,脸色铁青。
他的嘴唇干裂,都是白色的碎皮。
张开嘴说话时,露出了一口黑黄色的牙齿。
不太像是四环素牙,而像是被烟渍浸过的牙齿。
杨风这才知道臭味是哪儿来的。
男人一张嘴,味道就溢了出来。
这男人估计是牙槽化脓,胃口也不好,才会这么臭。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日双更,明日休息
后面还有一章
第156章 22、你信吗
“我姓杨,杨风,有件案子需要你帮忙配合调查一下。”
杨风改用嘴呼吸,尽可能正常的与乐器店老板打招呼。捂鼻子之类的动作太过失礼,他干不出来这种事。
乐器店老板身穿黑色毛衣和黑色休闲裤,伸出了骨瘦如柴的右手与杨风握手。
杨风打量了一下他的体型,干瘦枯瘪。
杨风见过吸|毒把自己吸成人干的,但这个乐器店老板,简直比吸毒人还要瘦。
他仿佛只要一用力,这个老板的胳膊就得被他扯下来。
别说袭击别人了,就是一个普通女人,估计都能撞倒他。
“我叫姚远,是这儿的老板。您先坐,我给您倒茶。”姚远冲着两人点了下头,又走了进去。
杨风用两人能听到的声音道:“孙队,不是我小看人,刚才握手,我都怕把他手腕扯脱臼。”
孙魁没说话,他在店内转了两圈,看似好奇的摸了摸这个,又敲了敲那个。
“您对乐器感兴趣?”背后突然响起说话声,把正在看吉他的杨风吓了一跳。
转头就是姚老板铁青的脸……这个姚老板走路一点声都没有!
他旁边孙魁一脸如常道:“我女朋友喜欢弹尤克里里。”
姚老板放下白底青花茶碗,扶着椅背坐了下来,他似乎腿脚不太好,坐下去的姿势很别扭。
姚老板示意两人喝茶,说道:“女生手小,尤克里里好弹一点,手不够大的话,吉他不好弹。两位警官坐,喝茶。”
孙魁和杨风在姚老板的对面落座。
孙魁端起茶杯,用茶沾了一下唇,佯装喝过。
杯中的茶不是热茶,而是凉茶。
杨风等人出于职业习惯,在外面尽量不碰进嘴的东西。
孙魁:“姚老板原来也是搞音乐的?”
姚老板摆头,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说道:“我没有音乐细胞,搞不来音乐,这店也是半年前朋友转给我的,他和家人去国外定居了。”
孙魁:“那您原来也住在o市?”
姚老板:“我住在w市,半年前才来的o市。今天两位来,是调查前面乐器教室两个学生的事吗?”
孙魁:“您听说了?”
姚老板轻轻的咳了咳,道:“这一片都听说了,说是两个孩子被袭击了。”
孙魁掏出手机:“确实是为了这事,这是照片,您见过两名受害者吗?”
姚老板接过手机仔细端详,莫若两可的答道:“来我这的学生太多了,有些记不住,应该来过吧。”
孙魁:“没有印象?”
姚老板笑了,露出黄黄的牙齿:“我这一天至少得来几十个学生,确实不记得。”
孙魁看了眼手表,道:“从我们进店已经过了快半小时,一个客人都没有,您这的生意几点人多?”
姚老板喝了口凉茶,幽幽道:“得晚上,现在孩子们还都在上课。”
孙魁点头:“原来如此,既然您不记得,我们就先走了,您要是想起了什么,还希望您联系我们。”
姚老板接过孙魁的名片,道:“好,不好意思,我没有名片。二位警官,不把茶喝完再走?”
孙魁起身:“就不喝了,我们还有其他事要忙,感谢配合。”
姚老板:“我腿脚不好,就不送了。”
孙魁:“不用客气。”
杨风与孙魁一前一后出了大门,孙魁回头,就看见姚老板端起杨风喝过的茶,凑到了嘴边,一张嘴,露出一口深黄色的牙齿。
孙魁皱了皱眉,这个姚老板给他的感觉,就像没毛的爬行动物。
孙魁和杨风走到车旁,钻了进去。
杨风嗅了嗅自己的衣服:“孙队,我身上全是姚老板嘴里那味儿。”
孙魁点了点方向盘,对杨风道:“派两个人来盯着他。”
杨风:“他那个小体格,能干坏事吗?”
孙魁看向他:“人不可貌相,再派人查一查这个乐器行之前的老板。”
从春天乐器行回来,孙魁抽空回家洗了个澡,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
回家的路上他犹豫了几秒,最终还是没有开向元柔家的方向。
他现在还不能见她。
他怕自己的情绪会失控。
张琦已经在音大附近转悠了两天,并没有什么异常。
姚老板干枯的双手和浑浊的眼神一直在孙魁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他想了想,对杨风等人道:“我去音大附近转转,你们今天忙完先回家好好休息,明天再继续第二阶段。”
到达音大附近,孙魁找了个收费停车场将车停好。
他今天穿了一件黑色衬衫,牛仔裤,外面是元柔给他买的皮夹克。
他就像逛夜市的普通上班族,穿梭在音大附近的小路上。沿途他还看到了在车上待命的张琦等人,其中一个组员正在人群里穿梭。
孙魁:……他们这个分配,倒是很适合抓小偷。
o市音大是个老牌学校,周边近两年进行了二次开发,增加了许多新楼盘。
剩余的老房子与小路交织,很有旧时代的风情。
路灯幽暗,隐隐绰绰,橘黄色的灯光照在墙壁上,洒落一片薄薄的光影。
下午去过春天乐器行之后,孙魁一直觉得哪儿不对劲。
一个贩售乐器的商店,老板却对店里贵重的商品不闻不问,任由贵重的钢琴盖上落了一层薄灰。
没有商人会这么做,除非他根本就不想开这个乐器行,又或者把乐器行当成了什么幌子。
用来洗钱?
孙魁在小巷里越走越深,这的小路相互交叉,就像一个粗糙的迷宫。
同一时间,不远处的五层楼上,一只一米多长的蝙蝠乖乖的趴在地上,它黑色的肉翅上,坐着的是一脸兴味的元柔。
她将头发挽在脑后,穿着一条修身黑色蕾丝裙,漂亮的大眼睛在小路里来回打量。
事实证明,郑北连去了两个现场,打听的情报基本没什么用。
郑北只打听到了受害者的姓名,性别,在哪个医院,是什么姿势被抬出来了的……
她并不知道,因为郑北,她的马甲已经被扒了一半。
她想要了解更多,只好去夜探受害者的医院。
她当了这么多年医生,装个护士进去看一眼受害者,对她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不行就让门外守着的警察多睡一会。
她这样的做法显然不符合规章制度,可惜,她不是“人”,所以没有什么法律观念。
或者说,没有什么能约束得了她。
除非她自愿。
看到受害人溃烂的伤口,元柔可以确认,这不是人类干的。
这是一只不挑食的杂血。
根据吸血量的不同,被吸血鬼袭击的人类会产生不同的反应。
少量吸血,被袭击者可能几天就会转醒。
中度血量,被袭击者要昏迷三到五天,再休养三到五个月。
第三种就是过度吸血,受袭者在经历昏迷之后,伤口会被吸血鬼的唾液所感染,出现大面积的溃烂。
挺不过来的话,就会死亡。
能挺过来……就会变成杂血吸血鬼。
要是以前的元柔,估计会静观其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