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锦风没有想到,一篇小说成就了她此生唯一的刻骨铭心。她没有想到,看遍了痴情唯美、写遍了苦情缠绵的她,会对一个不曾谋面、不曾熟知的人动心动情。
故事里,她与她携手相伴,现实中,她与她擦身而过。我愿意带给你幸福,也愿意看着你幸福。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晴天:疯儿,还记得蕾拉在塔拉书中最后签名写了什么?。
锦风:I love you.
如若相爱,便携手到老;如若错过,便护她安好。
☆、第一章
“路的尽头,被稀疏的雨朦胧着,她们相视一笑,握紧对方的手,向前走去,那把红色的伞点缀着阴郁沉寂的马路,张扬着她们得来不易的爱。(全文完)。”锦风在键盘上敲打下文章最后一段。
锦风,网络小说写手,真名林风,职业是都市小白领,薪资一般,家境一般,长相一般,用她的话说,别人是三无人群,自己升级叫“三般”人群,锦风有自己的词典,她会收录自己奇思妙想的搞怪词语,例如,猪伴--实则无话不谈的闺蜜,三被--形容人犯傻(释义为,脑袋被门夹,被猪亲,被驴踢)等等一系列让人无语的新兴词汇,说她很入流吧,她却不喜欢90后的那些用语,什么尼玛,什么劳资,什么神马之类的,说她不入流吧,网络小说写的却不差,那些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故事曾经夸张的让读者痛哭流泪,粉丝群已经升级到请人打理,共三个群。
习惯性的打了个响指,笑着叫道:“欧了。”起身伸了一个懒腰,端起钟爱的菊花茶,走到阳台,看向远方,这是锦风一直以来的习惯,每日晨起,写文后,总习惯性的走到阳台,凝视远方,她甚至都不知道在看些什么,是被俯视而冲的眼底景色所迷,还是因为呼吸畅快,自由充斥着每一个细胞,每一寸肌肤,她不知道,只知道她喜欢这样,喜欢这种感觉。
一个人的时候,锦风喜欢静静的听着音乐,看着自己喜欢的文字,锦风有一群粉丝,只是跟这些全国各地的粉丝,交流也只是网上,围绕着小说,创作,生活,但是一旦涉及个人隐私或者真实信息时,锦风的防备羽翼就会张开,锦风不相信网络,看了太多关于网络负面的报道,看了太多身边人陷入网恋时的疯狂,锦风以心看世界,她觉得在网络上,即使眼镜擦的再亮,人们也会有伪装,网络放大人们的想象,掩藏了人们生活中的缺点,性格中的不为人知的一面,隔着屏幕和距离,有什么真实可言?锦风庆幸自己的理性和理智,所以她言止于网络,深入即免,当然她面对每一个读者都是真诚的,只是网络就是网络,她不想带入自己的生活,所以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想要她照片的,要手机号码的,要地址的,全部被她一一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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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风,最近看到一部好看的小说。”猪伴常芯边喝着奶茶眯着眼睛说道,锦风瞟了她一眼,锦风虽然自己写小说,看小说却不多,能入她眼,让她追文的小说少之又少,不是她眼高手低,而是她懒得花时间和精力去看别人的小说,有时间宁愿自己多看点有用的书,和有经验的写手交流写作经验。
“猪,我刚刚完结了《带我走》,反响还不错,没想到百合还真是王道。”锦风笑着说,猪,是锦风对常芯的爱称,锦风话一出,常芯心花怒放的跳起来说:“怎么样,怎么样,相信我没错吧,有没有发布印刷,说不定会大卖,拿到稿费可别忘了我一顿大餐,不是鲍参翅肚,别来找我。”
“哎哟,大姐啊,我把稿费都给你,你自己去吃,成吧,鲍参翅肚,看看你自己已经是翅肚了,还吃。”锦风指了指常芯的小肚腩说道,常芯憋红着脸道:“你也好不到哪里去,你身上赘肉也多,别以为你隐藏的好,别人看不出,我可看的出,哼。”锦风笑着点头:“是,是,是,我身上几斤几两肉,你怎么会不知道。”
锦风和常芯从高中就是死党,高考考入同一所大学,感情维系了八年之久,两人感情丝毫不亚于亲姐妹,但是二人性格却差别很大,锦风是典型的天蝎座,而常芯却是双鱼座,常芯喜欢研究星座,经常说锦风天蝎这特性,那特质的,锦风只是应付点头,她不信星座,她总觉得这是90后喜欢的东西,人的性格怎么能被这些所点破,星座道出的只是人的共性而已,一个学心理学的人都可以分析出一个人的性格,星座又有什么乐趣可言,何况她对别人的事情提不起任何兴趣,锦风就是如此,待人亲疏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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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风的工作不算累也不轻松,电子商务,一个发展迅速的行业。进入这个行业也是误打误撞,锦风本是理科生,专业抽象又具体,电子信息技术,一个女孩子,要经常待在实验室跟那些乱七八糟的线路打交道,每日要看着书上那些眼花缭乱的电路图,锦风就头疼的想撕书,尽管表面平静,岂知这些书在锦风心里早就被撕的面目全非,她恨啊,怎么就听老妈的话选了这么个专业,她怨啊,怎么自己当时没有发掘出自己的文学爱好。回忆结束,锦风埋头进入了工作,锦风喜欢充实的工作,她也喜欢自己充实的内心,忙不停息的时候她才感觉自己是活的。
“嘘~嘘~,嘘~嘘......”一阵唏唏嘘嘘的声音在自己耳边响起,锦风抬头,同事方洁好似张口欲言,锦风掉头看看经理的目光不在自己身上,椅子一个滑动,到了方洁身边,“怎么了?”锦风低头问道,方洁指了指电脑上,锦风望去,工作QQ交流群里,小道消息说总部要调来一个商务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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