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你去吧。”绪一说完, 就闭上了眼睛。
    憬霜隐了隐笑容,看了一会儿之后才离开。
    “她去哪儿了?”
    北河查了一下,“她好像离开这里了。”
    “这处洞府?”
    “对,咦?”北河惊呼了一声,“她直直地往一个方向去了,好像知道那里有什么一样。”
    绪一沉思,看来憬霜把她带到这里来并不是偶然的。换句话说,憬霜从一开始来这里,就是有目的的。
    “一一,你还是先修炼吧。”老实说,他也很迫不及待地想看到一一化形了。
    绪一点点头,不再说话。憬霜没有骗她,这里确实灵气充沛,绪一不过才运转了一会儿,就感觉周身都暖洋洋的。她摒除了杂念,专心地吸收灵气。
    不知过了多久,绪一感觉自己似乎是到了一个瓶颈,她知道冲破了以后就会更上一层楼,但却怎样都没法冲破。试了好多次,绪一终于睁开了眼,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一一,你醒了。”北河看到绪一睁开眼,显得非常开心,“你不同我说话,我一个人好无聊啊。”
    “我修炼了多久了。”绪一抬头看了看四周,一个人也没有。
    “快三天了吧。”
    三天…她之前磕了药,本来就已经到了筑基后期,三天到筑基大圆满,应该也差不多…吧?
    “憬霜回来过吗?”
    “没有。”北河脸色严肃,“地图让显示,她已经待在同一个地方呆了三天了。”
    绪一想了想,“我们走吧。”
    “她不是让你不要四出走动吗?”
    “那她还说去找吃的呢,三天都没回来,难道我还要继续等?”绪一瞪了北河一眼,“再说了,我凭什么要听她的。”
    “好好好。”北河忙应声道。一一又傲娇了,啧啧。
    “我现在到了筑基大圆满,怎么也没法突破到金丹期去,我有种直觉,说不定我去打一架就可以了。”绪一从石头上跳了下来,“所以我们去打妖兽吧。”
    说到打妖兽,北河立马就想到了那头狼,咳咳,不知道他把他爹找来没有。
    “走吧。”绪一说着,直接跑远了。
    “一一等等我。”北河追了上去,一一现在太弱了,别出什么事才好。毕竟不是所有妖兽都像那头狼那般蠢。
    绪一跑了好一会儿,才感觉到了有其他妖兽。她放轻了脚步,把自己藏在了一块大石头后面,然后伸了个头出去看。
    不远处有一条小溪,溪水非常清澈,绪一感应到的,就是在溪边喝水的一只兔子。
    等等,兔子?!
    北河看看那只兔子,又看了看绪一,非常好奇她们要怎么打。
    “一一,同类啊。”
    绪一看了半晌,才撇了撇嘴,“真丑。”
    那只兔子的毛是灰色的,而绪一的毛毛是雪白的。
    “咳咳…”北河不敢反驳,一一现在的审美观可能有点不一样。
    那只兔子还没发现绪一,依旧在溪边优哉游哉地喝水。
    “你说我现在冲出去,一把火烧焦他的毛毛怎么样?”绪一虽然是这样问的,身体却已经行动了。她给自己加了一张隐身符,然后速度极快地朝那只兔子冲了过去。
    离那只兔子已经很近时,绪一喷出了一道火焰。原本以为肯定能击中,却不想火焰喷到了湖面上,然后溪面有了缕缕白烟。
    那只兔子呢?!绪一立马弹了一下,朝旁边躲去。
    那只兔子果然正站在她身后不远处,眨巴着眼睛好奇地看着她。
    “你是谁?你为什么要攻击我。”开口是一道呆萌可爱的正太音。
    绪一有点尴尬,“没打你,我是一个不小心跑快了。”
    “是吗?”
    “对啊,我太口渴了,看到水有点激动。”
    北河看着排排坐喝水的一灰一白两只兔子,莫名觉得有点搞笑。
    “一一,你为什么不直接跟他打起来啊。”一击不中就放弃了,不像是一一会做的事。
    “他比我厉害啊。”绪一扭头看了看身边的灰兔子,“我觉得,他说不定一开始就发现我了,只是因为对他来说我太弱了,所以他一直都没有理我。”
    灰兔子咂咂嘴,“我叫云月,你叫什么名字。”
    “绪一。”
    “唔,绪一,你是从哪里来的呀。”云月好奇地看了看她,“我以前,怎么从来没见过你。”
    “新来的。”绪一面无表情,“你知道这儿哪里有妖兽吗?不要太厉害,筑基后期的就行。”
    “有吧,绪一你有什么事吗?”
    绪一一眨不眨地看着他,“我们去打妖兽吧!”
    “诶诶诶??!!”
    云月带着绪一来到了一处丛林。他们两个都不是很大,躲在树丛里,根本看不见。
    “绪一,这里有一群狼,他们守着一株仙草。”云月顿了顿,“但是这些狼,不会全部留在这里,他们会不断地出去找各种天材地宝,以此来提升修为。你看,守在那里的,基本上都是母狼和幼狼。”
    绪一有点犹豫,一群狼,她们不一定打得过吧。但既然云月这么说了,她还是伸了个脑袋出去看。
    “留下来的所有的狼都在这里了吗?”绪一有点不确定。
    “对啊,她们就生活在仙草附近,不会离开的。”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