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越则是打了个哈哈:“听你这么说,感觉好像一下子就回到了小时候。说起来,小时候的事情我还记得好多,比如那次我们偷偷跑到社区办公室……”
沈家另外三个人开始兴致盎然地回忆过去时,易倾看向沈昂,发现他已经低下头去继续扒饭,好像刚才那一瞬不瞬的盯视是她的幻觉似的。
易倾试着给他夹了一块牛仔骨,沈昂筷子顿了顿,抬头一笑:“谢谢。”
正在喝茶的沈父不幸地正好看见沈昂的笑容,一个愣神发生了惨剧:“噗……咳嗐咳咳咳咳咳!!”
……
饭桌上的一片兵荒马乱里,沈昂把易倾夹来的牛仔骨送进嘴里咀嚼干净。
要不是骨头咬不动,他会连同骨头一起嚼碎了咽进肚子里去。
如果易倾也能这么简单被拆吃入腹就好了。
第14章 你是我人生的例外。
沈父这一口呛得不太严重,片刻就停了下来,但脸上还是一幅惊魂未定的样子,不停地拍着自己的胸口做深呼吸。
沈母没好气地拧他胳膊:“呛口水你弄得跟绝症似的,继续吃饭。”
“说不定是绝症啊,”沈父一脸严肃,“眼睛上的。”
身为一名科幻小说家,沈父常常会说出其他人听不懂的话和联想之语,别说其他人,就连易倾也早就已经习惯了。
众人没有接他这句没头没脑的话,直接跳过进行了下一个话题。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呛那一口水得到了什么灵感,直到晚饭结束,沈父的表情都还有点恍然,就跟神魂离体了似的。
易倾看看时间差不多,问了沈昂一句:“你今天住哪里?”
“跟你一起回,”沈昂顿了顿,补充,“明天有训练。”
沈父突然回神,他语重心长:“易倾啊,你辛苦了。”
易倾笑道:“反正我自己也是开车回去,没事。”
沈父面色沉重:“沈昂,你跟我来一下书房。”
他说完,率先转身走了。
易倾拉住沈昂,低声问他:“你在我家打工的事情没有告诉他们吗?”
沈昂比易倾高出一大截,她说悄悄话时就算踮着脚,也得靠沈昂配合地侧身偏头才能达成。
听完,沈昂恍然地“啊”了一声,好像第一次想起这件事似的:“忘了,那我一会儿就跟我爸说。”
易倾点点头。
她可不想被当成什么拐卖欺骗男大学生的社会新闻反例,会社会性死亡的。
沈昂跟着沈父走了,沈母乐呵呵地对易倾道:“他还是最听你的话,跟小时候一样,也和你最亲近。”
听她怀念地这么说,易倾也不由自主地笑了一下。
小时候的沈昂就跟她身后的挂件跟宠似的——尤其是在发生了那次割手指事件以后。
“不过他也是成年人了,要是做了什么惹你生气的事情,直接骂他就好了。”沈母抱着手臂说,“不用因为小时候的事情就顾忌什么。”
易倾颔首。
沈母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眼角染上笑意:“也别跟刚才一样,莫名其妙戴上个滤镜,觉得沈昂那小子脾气好了,啊。”
易倾觉得自己的滤镜不算太严重,但是沈家人对沈昂的问题儿童滤镜倒是挺严重的。
就有点像易倾自己的父亲,至今都坚定认为易倾最喜欢的食物是小黄鱼。
易倾确实喜欢。
——在她十岁左右时。
但挡不住亲爹的记忆似乎就永远停留在了那年,每次回来和易倾相聚,都会兴高采烈地买上一堆小黄鱼大黄鱼吃。
易倾就算隐晦地提了也没有,“我女儿最喜欢吃黄鱼”似乎已经成了易爹脑海中的一条铁律。
沈家对沈昂可能也是这种状况。
毕竟易倾还是相信眼见为实,她见过的沈昂就是脾气挺好的。
那总不能都是装出来的吧。
……
易倾去沈家时虽然不是空手,但在离开的时候,手里拿的东西显然比去时更多了。
沈昂帮着提了绝大部分——或者说,是他爸妈不舍得易倾拿,都把东西往人高马大的他手里塞了。
一家人一路送到地下停车场,易倾往出口驶去时,还能从后视镜里瞟见三个身影站在那儿目送。
回家后,易倾由衷地发出感叹:“他们还是老样子,感觉这几年都没有变过,真好。”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心态年轻吧。
易倾真心觉得自己的心态比起那两位来相当地苍老。
和她在同一层楼出电梯的沈昂嗯了一声,接话道:“刚刚我爸妈跟你说的……”
易倾愣了下才反应过来:“刚才叔叔阿姨把我和你还有你哥扯到一起的事情?你别放在心上,我跟你们一起长大,关系跟亲姐弟差不了多少,真的不会对你们俩下手啦。”
她好笑地在句尾加了重音,安抚看起来仍旧耿耿于怀的沈昂。
“叔叔阿姨他们也是开玩笑,又不会按头包办婚姻。”
易倾的话说完时,楼道里的感应灯正好灭了,周围的一切顿时陷入黑暗。
大概是工龄不小,它对寻常说话的声音总是有点反应不太灵敏。
“你以为我不高兴是因为这个?”沈昂站定脚步问。
易倾转身借着楼外的一点灯光去看沈昂逆着月光的脸,却并看不分明他的表情。
他的身影高大,被阴影和背光勾勒出一点令易倾觉得不太熟悉的压迫感。
看起来是真情实感的有点在意谈论的话题。
易倾沉思半晌:“那还有……他们到现在还会觉得你脾气不好?家长对孩子的印象很难改变,不过至少我知道你现在脾气很好啊,我的肯定能不能弥补一点点你被否定的失落?”
沈昂嘟囔了句什么。
“嗯?”易倾好脾气地发出疑问的鼻音。
她能察觉到沈昂的视线停留在她脸上,好像要用眼睛探测她说的话究竟有几分真几分假一样。
沉默好一会儿,他才最终松口,声音里流露出明显的笑意:“……你是易倾,你当然能。”
易倾松了口气。
还是挺好哄的。
……
两个月的紧赶慢赶,易倾终于带着团队在粱导的相亲综艺开播之前把录制用的别墅装修完毕。
验收花了一上午的时间,日头升到当中时才刚刚圆满结束。
“辛苦了,没有任何瑕疵,完全满意,合作愉快。”粱导和易倾握手,又开玩笑地问,“吃顿午饭算不算加班?”
易倾也看了眼自己的腕表:“吃盒饭吗?”
建筑队的工程师在旁听见,打趣:“我知道,我们小易设计师今天肯定又自己带饭了。”
“带饭?”粱导好奇地问。
一群人立刻七嘴八舌地给粱导解释起来。
“天天带那么丰盛的菜色来,一看就是搭配好的!”
“她那个饭盒的保温效果就特么离谱,一打开还是热的,手里的盒饭一下子就不香了你说是不是!”
他们还在那儿倒苦水时,易倾的助理正好把她的饭盒拿了过来。
易倾正要开饭盒,就发现自己身旁呼啦一下靠过来一大群人,围成一圈把她拢在中间,一幅“不信就眼见为实”的架势。
“粱导,你可别不信,我告诉你,看完你都不想吃饭了。”
粱导很有挑战精神:“好,如果我不想吃盒饭,就请大家一起出去下馆子庆祝项目结束。”
易倾:“……”一群人三四五十的,还是幼稚得跟小学生一样。
这就是所谓的“男人的快乐就是这么简单”吗?
她不理会周围的目光,不紧不慢地打开三层的保温饭盒。
最上层是分了两格的圣女果和豆干炒时蔬,中层是糖饴色泽的红烧肉,底下一层是带了一点杂粮的大米饭,旁边分了一格肉末茄子。
然后易倾的助理去而复返,又拧开一个小小的保温杯,里头装着煲好的靓汤。
都是家常菜色,但每一道都处理得很漂亮,色香俱全。
俗话说得好,返璞归真。
能做好花里胡哨的菜不代表什么水平,但能把每一道家常菜都做到完美,那一定是深藏不露的厨神。
先前还对自己很有信心的粱导肚子里咕噜一声,他一点也不尴尬地捂住自己的肚子:“行,我输了,那我们出去吃。”
“不带小易设计师!”
“不带她,人家伙食比我们好多了。”
一堆人酸溜溜地走了,易倾挥挥手示意自己的小助理也可以去蹭饭,然后淡定地在尚未启用的别墅里坐下享受一人午餐时光。
手机震动几下,收到一条信息。
易倾伸手拿起一看,是沈昂发来的汇报:【预赛结束了。】
附的是一张预赛成绩排名的照片,他以不小的优势排在第一位。
易倾想了想,回复道:【决赛什么时候?】
【沈昂: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