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带速写本去郊外写生,画各个季节的植物和鸟类。
他读正史和野史,在吃晚饭时与父亲讨论交流。
他按照作者系列读翻译书籍,比如一段时间集中读英国小说,一段时间集中读德国哲学家系列。
在学校他打排球,也参加戏剧表演。
从小到大演过小兵张嘎,演过哈姆雷特,还在新年晚会上顶着黑披风客串狼外婆,逗得老师同学笑的前仰后合。
高二那年暑假,班里漂亮的文艺委员约他去少年宫排练,阎冬城答应了。
他嗓音浑厚响亮,相貌英俊,少年宫辅导老师想培养他做专业演员。
阎冬城并不排斥,做演员也是他计划中的事业方向之一。
少年的他爱好太多,人生充实并且充满希望,不过在太多的选择面前,难免有些眼花缭乱。
多年以后阎冬城回想当初,总忍不住感叹,一件很小的小事,可以彻底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那段时间他的读书计划是读哲学,放暑假闲下来,便接着读之前没读完的叔本华。
周日午后,彭娟正在电脑前玩建造公园的游戏。
她搭错了围墙,把游乐场的出口堵住了,电脑音箱里传来游客的尖叫声。
阎冬城关上房门,坐进靠背椅打开书。这本书他之前已经看了一部分,但放在书里的叶脉书签掉了出来,于是他估计着翻到中间开始读。
窗外夏日晴空发出几声闷响,阎冬城没顾上去探究为何晴天打雷,因为他手中的书读到了令他震惊的部分。
振聋发聩,好像天空的惊雷。
这段至关重要,对人生影响至深的文字,阎冬城没有背下原文。他从不背书,甚至英语单词都不背,但并不影响他优异的英语成绩。
读完叔本华的这段文字,阎冬城惊讶地意识到,自己险些成为一个什么都懂一点的‘庸人’。
他所有的业余爱好,无不带给他充实和愉悦,但也仅限于此。
他画素描和水彩,目前停留在取悦自己和消磨时光的水平,还不能创作独具一格的创造性作品。
他对天文物理,历史文学都有涉猎,也仅只是泛泛的粗浅的认知。
阎冬城恍然大悟,他现在已经到了必须做出选择和取舍的时刻!
要么选定某个方向,做一个术有专攻的人,要么在各种爱好中快乐地消磨人生,到五十岁仍是一个对艺术一知半解,对科学只触摸到皮毛的人。
一个在聚会中夸夸其谈,比绝大部分庸人懂得多一点的 ‘聪明人’ ,年过半百一事无成,却自视甚高浪费生命的失败者……
阎冬城惊讶为什么父母没有提醒自己,晚餐时说起来,彭娟和阎木都很吃惊,他们从来没想过这些。
一家三口谈论了半天,结论是彭娟和阎木在青少年时期,并没有阎冬城这么广泛的业余爱好。
“爸爸妈妈想让你成为一个快乐充实的人,” 彭娟神情凝重,望着仿佛一夜之间突然长大的儿子,“至于人生成功与否,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定义,我们不强求,你自己拿主意。”
夜里阎冬城躺在自己房间的单人床上,听着夏夜蛐蛐的叫声,翻来覆去睡不着。
成为一个快乐充实的人,与成为一个术有专攻的专业人士,二者之间并不矛盾。
实际上只需要选择侧重点就行了。
他没有决定专业方向,但这夜他想好了,如果必须放弃些什么的话,他首先放弃做演员的选项。
他对舞台表演的兴趣,远远没有达到热爱的地步。
第二天清晨,身穿蓝色背带裙的文艺委员敲开阎冬城家的门,她家住在附近,顺道过来叫他一起去少年宫。
阎冬城垂着头向她坦白,说自己不想再去少年宫排练了,以后也不打算学表演。
女孩泪水在眼眶里打转,生气地跺着脚说 ‘你不去排练,顾老师会伤心的’ !
其实是她伤心。
阎冬城打开二楼的窗户,望着楼下女孩远去的背影,她边跑边擦眼睛。
到如今阎冬城已经不记得女孩的名字,他要记忆的东西太多,不得不时常清除无关紧要的杂点。
他记得自己曾对她动过一点点心,是在刚进入高一年级的那个秋天。
身穿粉色马海毛衣的女孩走到他面前,声音清脆地说 ‘阎冬城,放学留下练合唱’……
齐肩的发丝,扎进她毛衣绒绒的纤维中,好像灰粉色薄雾,映衬着她纯真的笑脸。
阎冬城在心底里把那一刻当成自己的初恋,不过他无论如何不会像卞染心的大学同学郭涛那样,用过分的热情去怀恋和渲染年少时的感情。
他的初恋只是一个薄雾蒙蒙的瞬间。
此刻站在单位大门口,脸蛋被寒风吹得发红的陈梅梅,令阎冬城想起那个同班女孩。
想起她抹着眼泪奔跑的背影,他的心隐隐作痛。
第三十一章
“你现在去哪?我送你。” 阎冬城对陈梅梅说。
“我回家呀,去那边坐公交车,” 她指着斜对面的车站, “你回去工作吧,不用送我。”
阎冬城拉住她冰凉的手,一言不发走向汽车站。
陈梅梅像只轻盈的气球,任由绳线牵在他手中。她脚尖无声地轻跳,追赶他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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