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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夕夕的手臂不停地颤抖着,她整个人都有些脱力,感觉快要握不住枪。
    她对花臂男厉声道:“不、不许过来!”
    怕的连枪都握不住……果然是个不会使枪的菜鸟。东哥瞄了一眼林夕夕握枪的手,表情轻松:
    “小妹妹,东哥给你个教训,下次拿着玩具出来吓唬人,至少要装得像模像样一点……”
    花臂男一步步朝林夕夕靠近过去,他的肌肉绷起,像只准备狩猎的豹子。
    林夕夕眯了眯眼,冷冷道:“距离够了。”
    “……什么?”
    东哥嘴角还噙着轻松的笑意,他诧异地抬起眉毛,下一秒,惊恐的表情就凝固在他的脸上。
    他清清楚楚地看到林夕夕扳开保险,将枪口瞄准他的脑袋,然后毫不留情地扣下了扳机,动作一气呵成,完全不像是初次摸枪的人。
    枪声震耳欲聋,东哥的肩膀处缓缓渗出了一大片血,他难以置信地低下头,反应不及地喃喃了一句:“什……什么?怎么可能……”
    林夕夕笑了一声:“想不明白吗?就当给你个教训吧,下辈子做人,别像现在这么蠢了。”
    她为了引诱花臂男放松警惕,才故意装作不会开枪的样子,就连保险都没打开。花臂男当时拿着刀蹲在韩宇旁边,他要是把韩宇当人质要挟,那就麻烦了……
    好在这家伙过于轻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女,根本就没想过林夕夕怎么会知道店主有枪,又是怎么把枪搞到手的,就大意地一头踩到林夕夕的陷阱里。
    东哥捂着不断飚血的肩膀,倒在了地上。林夕夕看了他一眼,微微摇头,她本来瞄准的是脑袋……
    原主的手臂力量太小,加上枪有后坐力,根本瞄不准。她要是在街上对人射击,恐怕二十发子弹都射不中一个人。
    好在这里是狭窄的巷子,她也不是打靶子,一定要打中十环……东哥又作死地靠近,要夺她的枪,人体这么大的目标,她就是闭着眼开枪,也能射中。
    林夕夕跨过昏倒在地上的花臂男,端着枪去追那个店主,店主反应倒快,在被枪声震了一下之后,就立马脚底抹油,朝着小巷另一头开溜,身形渐渐隐匿在黑暗之中。
    林夕夕对着店主逃跑的方向又开了两枪,也不知射没射中,旁边的光头男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像是早就昏迷。
    枪里一共就六发子弹,刚刚开了三枪,只剩三发了,也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弄到子弹……林夕夕斟酌了一下,抄起地上的铁棍,往阿彪光溜溜的脑袋上又抡了一棍,算是补刀。
    做完这个,林夕夕收起枪,快步走到韩宇旁边,担忧道:“你还好吗?”
    韩宇翻了个身,背朝下躺在地上,抹了把脸,表情轻松:“还行,没缺胳膊少腿儿。”
    “能站起来吗?要不要我给老爹打电话,让他来接你?”
    韩宇猛地从地上坐起来,看上去有点激动:“能,能。你……没给老爹打电话?你的枪从哪来的?你怎么会用枪……”
    他说到最后,语气飘忽起来,眼神也古怪地望着林夕夕:“你是特工?还是训练过的杀手?怎么会藏在我们学校里,够屈才的……”
    林夕夕忍不住笑出了声,伸手把韩宇从地上拉起来:“想象力还挺丰富,你见过这么弱鸡的特工吗?”
    不过,普通女高中生会用枪,好像的确有点不可思议,林夕夕想了想,编了个理由搪塞韩宇:“我继父是赵氏集团的总裁,大概是云港市首富?生活在这种家庭,自然要多学一些防身的技能。”
    “所以那天遇到的那个上班族也是……”
    林夕夕点点头,继续编下去:“嗯,竞争对手派来的。”
    韩宇意味深长地“喔——”了一声,感叹道:“你们豪门真够乱的。”
    林夕夕把手机递给韩宇,他给老爹打完电话,转头对林夕夕道:“刚刚的枪声指不定引来多少苍蝇……要赶快离开这里。”
    “好。”林夕夕搀扶着一瘸一拐的韩宇往小巷外走。
    在他们身后,被林夕夕敲了一记闷棍,满头是血的光头阿彪睁开了眼,眼神狠厉:
    “赵氏老总的女儿是吗……我记住了。”
    ……
    穿着粉色爱心围裙的魁梧壮汉哼着小曲儿,在灶台前烧菜,林夕夕听了一会儿,发现那好像是某个少女偶像组合的主打歌。
    林夕夕:“……”
    “好了,可乐鸡翅,这是最后一道菜!”老爹把鸡翅端上桌子,对林夕夕热情地招呼道:“尝尝这个,我最拿手的菜,每次做给韩宇那臭小子吃,他都恨不得把骨头都给啃了……”
    “啧。老爹,别在我朋友面前败坏我形象好不好。”韩宇洗完了澡,换上了件干净的T恤,手腕上缠着绷带,鼻梁上歪歪斜斜地贴着创可贴,对林夕夕懒懒地笑了笑,过去帮老爹盛饭。
    老爹在接到韩宇的电话之后,赶到小偷市场附近,把他俩带回修车行,还执意要留林夕夕一起吃晚饭,林夕夕招架不住老爹的热情,只得坐在桌子旁,看着老爹穿着粉色围裙,挥舞着铲子,炒了七八道菜。
    让林夕夕有些惊讶的是,老爹甚至没问韩宇是怎么受伤的,只是简单地问了句“又打架了?打赢了没有”,在得到韩宇肯定的回答之后,便不再问了。
    林夕夕有点担心韩宇和老爹,她开完枪可以干脆利落走人,那个逃走的店主根本不可能在东区找到她,但韩宇就住在黑市附近……
    她悄悄跟韩宇说了这件事,韩宇对她挤了挤眼:“别担心,这点麻烦老爹还是能解决的,他以前是在西区混黑的……”
    故事要从老爹收留韩宇开始说起,老爹曾经的身世和韩宇十分相似,少年时,也是个靠偷窃打架为生的孤儿,因为想要赚钱,被黑帮的贩子骗到国外去做雇佣兵,说是雇佣兵,其实只是廉价炮灰罢了。
    老爹侥幸在枪林弹雨中活了下来,回来以后,为了报复把他骗到国外的黑帮贩子,就加入了黑帮。没想到阴差阳错,他一步步做到了老大的位置,在整个西区都赫赫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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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爹当过兵,混过黑帮,他渐渐厌倦了这种腥风血雨的生活,想要退出黑道,去追寻自己最开始的梦想——开一家修车行,和自己喜欢的机械零件打交道。就在他因为这件事犹豫的时候,恰好遇到了偷他钱包的韩宇……
    正是韩宇,让老爹下定了决心。他不希望这个孩子走上跟自己一样的道路,因此收养了韩宇,从黑帮隐退,开了这家修车行。
    林夕夕听完这个波澜壮阔,曲折离奇的传奇故事,缓缓转过头,老爹打开了电视,里面是个笑容甜美的少女偶像,正在抱着话筒唱歌。
    “少女的小心思,就像慕斯冰淇淋,你脸上的笑容,唤醒我一整天的好心情……”
    “友弥!友弥酱!爸爸爱你!”老爹身上还挂着那条粉色的爱心围裙,挥舞着健壮的手臂,猛男的脸上露出了陶醉的表情,整个人周身都围绕着粉色泡泡。
    总感觉画风有些崩坏……?
    林夕夕把头转回去,死鱼眼地望着韩宇:铁血雇佣兵……叱咤风云的黑帮老大……
    韩宇摸摸鼻子,讪笑道:“呃,他在外人面前不是这样的……”
    这人设彻底崩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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