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叔帮着先把王子安的东西卸到了自家的院子里,王子安才笑着跟赶牛车的老汉结算工钱。高大叔热情的要留老汉吃晚饭,老汉笑着拒绝了,二十里路并不太远,加把劲,天黑之前还可以赶回家,不用耽误明天的活计。
“前两年,杏儿嫁出去后,她那间房子一直空着,你的窑洞箍好之前,就暂且住在我这里,我一会让孩子他娘给你把房间收拾一下。杏儿嫁出去后很少回来住,有些脏乱,别嫌弃。”
高大叔一边放下手中的包裹和工具,一边给王子安介绍。
“那就麻烦高大叔了。”
两个人正在堂屋当口说话的功夫,就听到院子外传来了一个中年女子说话的声音。
“当家的回来了?”
王子安顺着声音望过去,就见外面走来一个端着簸箕的中年妇女,长得并不漂亮,但是粗粗壮壮的,很是利落,人收拾的也很干净。应该是见到别家的男人回家了,才特意赶回来的。
“可曾结算了工钱回来?媒婆说,如果能拿出一万钱的彩礼来,今年秋收之间就可以把喜事办……”
话未说完,就看到了已经站起身来的王子安,赶紧收口。
“这是我带回来的小兄弟,叫王子安,今后就落户到我们村。在他的住处盖好之前,就暂时先住在我们这里,你一会去把杏儿原来的房间收拾一下,让他先住在那里。”
高大叔说完,转头就对王子安介绍道“这就是你家婶子,你不用见外,有什么事情只管对她说。”
王子安起身问好。高家的婶子赶紧放下手中的簸箕,回了个礼。
“小兄弟,你先安心住在这里,不用见外。你们先说着话,我去给你们准备吃的。”
高大婶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转身就要去做饭,王子安赶紧喊住了她,从外面的行李中提出几斤羊肉。
“婶子,我买回来几斤羊肉,一会麻烦您收拾一下吧。”
“你这孩子……”
高大婶嗔怪道,有些作难地看着自己当家的。
“算了,买都买了,你拿去收拾一下,晚上我和子安喝一杯,算是给子安接风。”
高大婶拿着羊肉去厨房了,高大叔和王子安在家里说话。王子安这才知道,高大叔一家五口,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女儿前两年嫁到了临近的王家屯,大儿子十七岁,已经授了田。前段时间,年初有人给说了一门婚事,正处于谈婚论嫁的时期。
王子安想起高大婶一进家门说的话,打量了一下房子,虽然收拾的很干净,但是丝毫看不出要办喜事的样子,不由心中一动,但婚丧嫁娶这等人生大事,他初来乍到实在不易插嘴。高大叔也只是顺口那么一说,也没有要多说的意思。
两个人正在说话的功夫,门外跑进来一个泥猴一般的孩子,手里抓着一只田鸡,老远就兴奋地大喊。
“娘,娘,我抓了一只田鸡——”
等看到屋里的高大叔,才欢呼一声,跳到屋里来。
“爹——”
然后献宝似的举起手中的田鸡,高大叔伸出大手在他头上摩挲了一下,笑骂了道。
“你这孩子,又出去疯,还不快把东西放起来,见过你子安哥哥。你子安哥哥买了羊肉,今天晚上有羊肉吃。”
小家伙好奇地打量了一下王子安,但对陌生人的好奇终究是抵不过羊肉的诱惑,小家伙冲王子安做了个鬼脸,也不叫人,直接欢呼一声,举着自己的田鸡,蹦蹦跳跳地去厨房找高大婶了。
“这孩子叫云野,疯惯了的,天天跟村里的孩子在外面乱跑,我也没空管他,见了客人都不知道打招呼。”
高大叔有些尴尬地冲王子安笑了笑,王子安也笑。
“这就不错了,我小的时候更皮,天天被老师追着打——等再大大自然就好了。”
到了吃饭的点,高大叔的大儿子高云重——哥俩的名字据说是村里最有学问的齐二叔给帮忙起的——也从地里干活回来了。是一个敦实憨厚的青年,虽然只有十七岁,但大概是成天在地里劳作的关系,看上去黑黑壮壮的,比实际年龄显得大不少。话也不多,跟王子安打过招呼之后,就放下工具洗了把手,准备吃饭。
晚饭是羊肉汤,蒸饼。在唐代,基本上只要是将面糊发酵后再蒸熟的面食九统统称之为蒸饼,如馒头、包子等,当然也包括王子安现在手里拿着的这种颜色发黑的蒸饼。王子安吃了一口,感觉有点干涩,又有点猪油的香气。应该是在麦面里面添加了高粱大豆之类的粗粮和猪膏(也就是猪油),王子安初次吃到,感觉还不错。
只是这羊汤——王子安这么不挑食的都有些受不了。热气腾腾的,满满一大瓷碗,看得出来,高大婶在盛饭的时候格外的照顾王子安,里面多半碗的全是羊肉,但问题的症结是这羊汤根本和后世那种乳白色的羊汤完全不沾边,看上去似乎就是把羊肉切开,放在水里煮了煮,然后撒了点盐和葱花就给端上来了。
闻起来,有葱花和羊肉的香气,吃起来——真是一言难尽。不过瞧着高大叔一家倒是吃的很香,尤其是高大叔的小儿子高云野吃得兴起,直接用手捞,疼的龇牙咧嘴的都顾不上。王子安默默地咽了下口中那块羊肉,然后非常利索地把羊肉都拨给了这个小家伙。
“来,喜欢就多吃点!”
高大婶急忙站起来,非要再去给王子安盛一碗,让王子安赶紧给拉住了。只说今天下午逛街的时候吃的多了,不饿,才有些不好意思地坐下了。高大叔瞪了自家小儿子一眼,见孩子已经趴到碗上吃了起来,才讪讪地骂了一句。
“还不谢谢子安哥哥!”
“谢谢子安哥哥——”
有肉便是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