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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林子明拿起墙角的一个盆,又跑出了厨房,将盆放到水井边,眼巴巴的盯着院门。
    回来的路上,姐姐说田螺捡回来要先用水养个两三天,还要记得给它换水,这样田螺才会把泥沙都吐出来。
    范玉兰和张月华正烧火做饭,忽的林子明进来说了句话,又转身跑掉,两人对视一眼,都笑开了嘴。
    范玉兰感慨道,“看来又有鱼吃了,我还念着上回阿紫做的水煮鱼的味道呢!”
    张月华笑道,“可不是嘛,又有好吃的了。”
    看见哥哥姐姐踏进门,林子明激动的道,“姐姐,姐姐,快过来!”又指了指地上的盆,“田螺放这里!”
    林紫笑着走过去,弯下腰,把手里抱着的用荷叶包着的田螺倒入盆里,接着从井里打了水,倒入盆中。林子墨也走了过来,同样把田螺放到盆里。
    “阿紫,你回来啦?”听到厨房外的动静,张月华的声音便从嘴里吐了出来。
    林紫微微笑着,进了厨房,“妈,大伯娘,你们都开始炒菜啦!”
    张月华应道,“是啊,去晒谷场收完谷子,回来也没事干,就开始洗菜做饭了,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回来了。”
    范玉兰也说道,“我们还以为你们没这么快回来,想着你们回来时饭菜都熟了,就可以直接吃饭了,不过现在也差不多了。”
    林紫笑道,“我们回来的正是时候呢,刚好给今晚加道菜。”说着,林紫拿着菜刀和砧板走出厨房,对着正在搓洗田螺壳上的泥的林俊义说道,“大哥,你会杀鱼吗?”
    “当然!”林俊义回答的很干脆,给田螺换上清水,洗了手,接过堂妹手里的东西,摆在地上,“要全部杀完吗,还是哪一条?”
    林紫失笑,“就那条大鲤鱼就行,剩下的先养着吧,不过千万不要把它的鱼鳞刮掉。”交代好,她转身进屋拿出一个大碟子,给林俊义装处理好的鲤鱼用。
    鲤鱼处理好之后,张月华做的菜刚好都出锅了,掌勺的任务便交给了林紫。当然,她不会让他们失望的。
    林紫将处理好的鲤鱼下入油锅,待鳞片炸到酥脆的时候盛出,接着爆香姜片蒜瓣,再放入煎好的鱼,倒入啤酒和适当的清水。
    水开后,林紫加入酱油,盖上锅盖,焖了大约有十分钟,才掀开锅盖,加入腐乳和切好的辣椒、番茄,又盖上锅盖继续焖煮。
    约莫过了两三分钟,她再次将锅盖掀开,开始收汁,并且用锅铲将汤汁捞起,不断的淋在鱼身上。收汁完毕,出锅。
    只是,啤酒鱼还没有出锅,香味便从锅里飘出,鲜香清爽,勾人口涎,林家人都忍不住靠近灶台,一看究竟。
    待林紫起锅,林俊义帮忙将啤酒鱼端至饭桌,大家的眼睛也都跟随着鱼的移动而移动,脚下功夫也没耽误,一起走到到桌边坐下。
    范玉兰吞了吞口水,“这鱼比上回的还香呢!”
    张月华点头,“闻着肚子更饿了。”
    林子明也惊叹道,“姐姐,你做的鱼真的好香啊!”
    林紫笑眯了眼,“这是啤酒鱼,既有鱼的鲜香,又有啤酒的清爽,皮黄汁浓,鱼肉滑嫩,你们快动筷子尝尝看!”
    鱼还在锅里时,大家闻着味便要垂涎三尺了,这会儿听到林紫的话,纷纷动起筷子,将鱼肉送进嘴里。
    林子明刚嚼了两口,眼睛不由得睁大了,嘴里含糊不清的说着,“好吃好吃!我爱死这条鱼了!”
    林子墨也惊叹道,“姐,我爱上吃鱼了!”以前,不仅是因为家里鱼煮的不够好,他还嫌弃鱼的刺多,不喜欢吃鱼。
    可是吃了姐姐做的鱼后,他觉得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林紫捏捏林子明的脸蛋,又摸摸林子墨的头,“是爱上鱼,还是爱姐姐?”
    林子明认真的点点头,眨巴着大眼睛,“爱鱼,更爱姐姐!”
    这话一出口,惹得一家人都笑了。
    张月华吃的很感动,彻彻底底被女儿的厨艺征服了,“外香里嫩的,我都想多吃一碗饭呢!”
    范玉兰也吃得很满足,“汤汁也很浓郁,阿紫做的菜就是好吃,每次都觉得她做的菜就是这样香了,但每一次又总是让人惊艳,城里的饭馆怕是做不出这样的味道呢!”
    林紫眉眼弯弯,她一向觉得自己在厨艺方面的实力杠杠的,所以听到这些赞美,并不意外。
    不过,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家人都觉得她做菜一绝,那是还没有开过眼界,没到各地去品尝过当地的特色佳肴。
    她前世到桂林出过差,第一次吃啤酒鱼时便爱上了这种味道。关键是,啤酒鱼不仅好吃,还能暖胃,还有利湿和平肝的作用。
    当天夜晚,林紫又在自己的屋里,继续拿着铅笔在白纸上涂涂画画,又拿尺子量布料,裁裁剪剪,一直捣鼓到深夜才睡去。
    第二日,林紫起来时,家里人已经去晒谷场晒谷子了。
    她在厨房掰了几片菜叶,放进竹笼里给小兔子吃,便背起竹筐,拎着小锄头出门了。
    路上遇见村里人,她都笑着打招呼,惹得村里人遇到一块儿时都会说起她,那个林家的闺女啊,前些天听说生意做的不错,现在看见真的跟换了个人似的,见到人都会热情打招呼了,以前看见我们,都是一脸无辜的看着我们,也不说话。看来啊,林家是要转运了,这闺女懂事了!
    他们背后说的这些,林紫是不知道的,她只顾着自己出门的目的,面带笑意的欢快的走着。
    她昨天跟堂哥到竹林里,发现不少夏笋,她就是要挖笋的。夏笋虽不如冬笋和春笋,也是难得的美食。
    这不,她在竹林里找好目标后,干脆利落的放下竹筐,拿着小锄头小心翼翼的扒开笋旁边的土。
    挖笋是个体力活,才挖了两个,林紫便累了,手也有些酸软,不过她没有放弃,她想多挖两个,除了蒸炒炖煮,还可以用来做酸笋。
    忽的,一个声音传入林紫的耳朵:
    “你瘦瘦弱弱的,怎么一个人来干这种活?”
    循着声音望去,一个俊美的少年入了她的眼,白色的衬衫,衬衫袖口处卷起,露出白皙的皮肤,看着不像农村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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