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在分不清敌我之前,不谈心,不牢骚,不搭讪,只在办公的时候说些不多余的话,连一个标点符号也不肯多说。
    比如说,在领系服的时候,她说:“下午五点带上凭条在一栋110领系服。”
    余倾子若不懂,只得多问一句,“哪张凭条?”
    她答:“黄色的最小的盖章的。”
    这就是她说为什么标点符号也不会多说的原因,余倾子愣了半天都没意识到她的话已经讲完了。她想啊,现在一个句号都可以敌得过一句“我讲完了”。
    据说,在大学,你得学会一个人生活,不必有什么知己朋友去倾诉。余倾子甚至已经安排好了这四年里到底要怎么过活。更何况,她哪来的什么知己朋友?有的,只有柳柳一个,而且,柳柳也不算是,她早就不是了。
    每当这时,她只能抬头,希望自己能看见点什么吧。
    余倾子自顾自地慨叹:“柳柳,为什么我总是在最低落最孤独的时候才会想起你呢?这对于你来说并不公平,所以我必须为此付出一定的代价。如果余倾城的出现就是作为惩罚,那么我并不畏惧他的存在。”
    其实令她最念念不忘的,只是向可的不肯原谅。她都无法原谅我自己,更何况他呢?
    “真是悲凉啊!我以为你会过得有多滋润呢。”余倾城忽然出现,看着自己那包扎地像木乃伊一样一拐一拐的腿,嘲笑的口吻拦住了余倾子的去路,身边还多了两个看起来帅气其实就发型弄得跟洗剪吹一样的跟班,居然就这样上演了狗血的剧情,那偶像剧对青少年的毒害可算是有了一定的地位。如果她没猜错,接下来肯定会有个“男主”过来“英雄救美!”
    为了避免自己成为令自己头皮发麻的女主,最好走为上策。
    “你喜欢向可三年了吧?真不敢相信,失去他你还能活得下去。”这话一出,双脚中的地心引力便剧增了好几百倍,怎么也抬不起来了。是的,向可,那个喜欢带她到角落里弹吉他的少年,她爱了他三年。
    他有着与这个年龄相符的青春与才情,还有超出一般人的家世和长相。这本该是电视剧里形容的人是不适合在现实中出现的。那时候,她执迷不悟,把他当成了那个家之外的精神支柱,和他演绎着轰轰烈烈的青春。
    余倾子转过身来,笑着对他说:“是哦,我把他当成了我的全世界。可是现在,我的全世界没了,我却还能活着,你说厉害不厉害。”
    “等等。”他依旧挡住余倾子的去路。
    余倾子从容地说:“你放心,我斗不过你。”那么腹黑的兄长,她当真不是对手,她也不屑于跟他斗。
    说出这句话,诧异的除了余倾城之外,就是余倾子自己了。看来,这个世上也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看着他没动静,便走开,却又觉得自己是犯贱级别最高的哪一种,直骂自己简直就是个混蛋。于是退回两步走到他面前,不以为然地戏谑:
    “啊,对了,上次我见到向可了,他跟我说,余倾子,我最近常常会梦到柳柳,我挺为她不值的。你说,你明明长着人的样子,原来骨子里是个禽兽啊。”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