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间瞥到来显上的名字,阮夏怔住了——司菲?
傅岳并没接听,挂断了电话,抬眸看她。
阮夏正要开口,办公室的门却开了。
进来的是一个男人,皮相倒是不错,但看向她的眼神却莫名令人生厌。
阮夏觉得这人有几分眼熟,怕他与过去有关,立刻问:“这位先生,我们以前见过吗?”
来人扫了阮夏一眼,赶在他开口前,傅岳说:“黎铮,找我有事?”
黎铮看向阮夏,阮夏会意,起身向傅岳告辞:“傅先生,明天见。”
阮夏一走,黎铮便似笑非笑地重复阮夏的话:“‘傅先生,明天见’?她叫你傅先生……怎么个意思,她真失忆了?”
不等傅岳回答,黎铮又说:“被一个小你八岁的丫头片子三年甩了五次,求复合六次,只成功了四次,你还没腻歪呢?准备再接再厉?嫌上次车祸进icu没死成不过瘾?”
傅岳极为不悦地瞪了黎铮一眼,作为多年的同学兼好友,黎铮十分看不惯阮夏,恨铁不成钢地继续说:“我没别的意思,就是好奇,好不容易她失忆了,主动勾搭你,你怎么不赶紧跪迎?真长出息了?还是玩欲擒故纵呢!”
冷着脸的傅岳皱眉道:“滚出去。”
第3章
虽然莫言说过面子不能当饭吃,但骄傲作祟,捧着碎成无数片的玻璃少女心从写字楼走出来,阮夏感到无比沮丧。
怪只怪她段数太低,这两个月狗血剧看的虽多,实战经验却为零。
阮夏恨自己的智商不够,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再见傅岳的理由。
车祸受伤后,身体虽然恢复了,可她的智商一直停留在平均值以下,记忆力尤其差。
康复后第一次独自上街时她迷了路,求助警察叔叔的时候,非但背不出家庭住址、身份证号,连自己叫阮春、阮夏、阮秋、阮冬也不确定,只答得出“性别为女”。
幸好她看起来足够干净漂亮,在场的三个警察叔叔虽然诧异,但仍旧选择相信她患了失忆症,没有把她当作智障送进福利机构。最年轻的那一个甚至还不断偷瞄她,神情里虽然没有爱慕,却有怜悯。
秦婧找到她的时候,年轻的警察叔叔追了出来,请秦婧等在一边,说有话要单独告诉她。
她以为警察叔叔对自己一见钟情、想要表白,不想他说的却是:“阮小姐,我好像见过你……你三个月前是不是出过车祸?当时我就在现场,如果我判断的没错,你开的那辆途锐刹车系统被人动过手脚……我怀疑那不是意外……我赶到的时候,你的手机正好跳出了一条提醒,只有一句话——约司菲,四点。”
面子再大也没有命大,既然傅岳认识司菲,哪怕死缠烂打,她也是为了找到线索呀。
终于说服了自己、克服掉自尊心的阮夏瞬间恢复了好心情,打了通电话给秦婧,约她出去吃放题。
近墨者黑,从昏迷中醒来后,一睁眼见到的便是秦婧的阮夏虽和她有着巨大的贫富差异,但两个人朝夕相处了几个月,她也自然而然地染上了爱占小便宜的恶习。
只选贵的不选合口的,即便折磨了胃,盘算过之后,自觉吃回了388元的两人却得到了心理上的满足。
正扶着肚子等电梯,阮夏意外看到了在傅岳办公室见过的那位黎铮。
原来是住一栋楼的邻居?难怪之前觉得眼熟。
阮夏本想和黎铮打个招呼,却见他明明看到了自己,竟冷着脸移过了眼。
阮夏“切”了一声,神气什么!以为自己很帅,所有的女人主动搭话都是为了勾引么?长得跟只老狐狸似的,比傅岳差远了,变态自恋狂!
白了黎铮一眼后,阮夏拉着秦婧冲进电梯,飞快地按下了“闭合”按钮。
……
洗过澡之后,阮夏裹着浴袍去酒柜翻了瓶白兰地出来,往干邑杯中丢了块黄糖,拿热水化开,慢条斯理地晃均,才兑入琥珀色的酒。
白兰地太烈,哪怕掺了浓糖水,浅尝一口,也一样由舌尖一路辣到喉咙。她不觉得好喝,却爱极了这种辛辣刺激的感觉。
喝掉小半瓶酒,带着三分醉意,阮夏终于想到再见傅岳的借口。
酒精可真是个好东西。
一觉睡到第二日十点,看过时间,阮夏迅速从床上翻了下来,花三分钟刷牙洗脸,用一个钟头选衣服鞋子口红指甲油,再拿一刻钟化了个妆。
出门的时候十一点过半,加上打车的时间,不出意外,她刚好能在午休前十分钟赶到傅岳的眼前。
这个时间过去,请救命恩人吃个午饭简直太顺理成章了。
探病的那次她误信了那句“无论哪个年纪的男人,都专一的爱着十八岁的女人”的鬼话,才素着一张脸穿平跟扮成少女出现,折戟沉沙后,她又伪装成与实际年龄相符的文青,哪知仍旧没赢得傅岳的垂青。
发誓不能再输第三次的阮夏此番走熟女路线,黑色蕾丝短旗袍、祖母绿胸针、月光银蛇纹高跟鞋、玫瑰紫的纪梵希207以及同色指甲油,再加上被烫得微卷的短发,令二十三岁的她看上去足足大了五六岁。
这一次,她成功地吸引到了傅岳的目光,只可惜看向她时,傅岳的表情里不止毫无惊艳,还有几分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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