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找来两根绳子,将走廊两头的防火门都绑紧了,然后走近那三间房门敞开的公寓瞧了瞧。
一般租住这种单身公寓的,都是一些二十来岁的青年,屋里陈设简洁,注重个人空间。
最后一间公寓,租住的应该是个外国小伙,茶几上有一本《快速掌握中文日常用语》一书,一面墙的玻璃柜里,全是烈性伏特加酒。
林志转悠了一会儿,回到昨晚的公寓,关上门,默然站在窗户前,荒凉的罗兰县城,就这样呈现在了眼前。
突然之间,他意识到周围安静极了。
身处三十八层高楼,足足114米的高度,马路上那渗人的尸嚎声传不上来,房间里静得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
林志站立半响,开始受不了这近于诡异的安静,于是打开窗户,让高层的大风呜呜呜地灌进屋子。
不过听得久了,这单调的风声反而令人觉得更加落寞。
他关上窗户,走进卧室,发现床头上有一部手机,于是拿起来连上充电宝。开机以后,幸运地发现手机没有设置任何密码解锁,能直接打开,脸上不由露出微笑,也许可以听听歌。
林志翻看手机,发现了一段下载自微信的视频,随手点开,刚看了三秒,顿时震撼到不能自已。
他脸色刷一下变得惨白,嘴唇发抖,嘶哑着声音号叫道:“不,不,怎么可能……这是假的!”
原来这段不足一分钟的航拍视频里,记录了末日当天,天空那诡异的黑雾引起了史无前例的巨大海啸。
海水排山倒海,沿着长江及多条江河的入海口倒灌上来,将位于三角洲区域的无锡城,瞬间摧毁的惨像。
数不清的高楼轰然倒塌,双层大巴象纸船一样在旋窝里翻滚,海啸持续高涨,卷起滔天巨浪。人如同蝼蚁被卷入海底,曾经繁华的城市,转眼间成了大洋泽国。
咕咚一声,林志突然一头栽倒在地板上,晕了过去。
……
阳光从窗户中照进来,落在沙发前的茶几上,又慢慢照在林志冷峻的脸上。
良久,他喉咙咕噜一声,睁开了眼睛。
屋里静悄悄的,死一般的沉静,他艰难地爬到茶几边上,打开一罐啤酒,咕咚咕咚喝了个低朝天。
啤酒度数太低,实在压不灭他心头的愁火。
他摇摇晃晃站起来,开门出去,走进斜对面外国小伙租住的公寓,一拳打破玻璃柜子,拿出一瓶伏特加酒,扭开瓶盖,一口气喝下了大半瓶。
烈酒一下肚,肚子火辣辣地翻江倒海,林志双眼开始模糊起来,看什么都是重影。
他仰起脖子,将剩下的余酒也喝得干干净净,他现在什么也不想,就想一醉以后,永远不再醒来。
呯的一声,空空的酒瓶掉在地上,林志跟着软瘫在地,脑袋里晕晕乎乎的,慢慢闭上了眼睛。
林志再次醒来的时候,橘红的太阳正挂在城市的天际线上,他以为也是第二天的早晨,却见那太阳缓缓地落在了高楼之后。
他抬起手腕,看了看表上的日历,哦,原来也是第二天的黄昏。
一天一夜没吃东西,林志却毫无饥饿之感,他喝了点水,看着黑暗渐渐吞噬了整个房间,又打开了一瓶伏特加。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林志每天都是醉生梦死,玻璃柜里的伏特加酒越来越少,地上的空酒瓶则是越来越多。
由于每天都是高喝沉睡,少有清醒走动的时间,肋骨的伤势倒是渐渐好转了。
这天深夜,林志再一次从大醉中苏醒过来,睁开眼睛,眼前黑乎乎的看不见一丝光亮。
他又躺了片刻,伸手在茶几上摸到香烟和火机,点上一根,深深地吸了一大口。
窗外和公寓内一样黑暗,林志双眼渐渐适应,过了一会儿,他忽而发现浓得化不开的黑夜里,似乎有一颗星星吞吐闪烁。
林志苦涩一笑,心想那星星倒是和自己同病相怜,整个夜空里,就它孤零零地亮着。
他摇摇头,又在茶几上摸索一会儿,摸到昨晚在另一间公寓里找到的半截蜡烛,用火机点亮了。
屋里摇曳着一团桔红色的光芒,林志打开一盒单兵口粮,泡上水加热了,一口口地吃着。
红烧牛肉饭还是那样的美味,可他吃在嘴里味同嚼蜡,吃着吃着,突然一把推开饭盒,起身扑到窗户上,死死盯着夜幕下那颗闪烁的星星。
“不对劲呀,怎么整个夜空,就只有那颗星星?”
林志大惑不解,连忙从背包里翻出望远镜,一看之下,登时张大了嘴巴。那分明是一盏灯呀!
他心中呯呯乱跳,末日发生半年多了,那灯还亮着,说明什么,说明这罗兰县城里,还有幸存者呀。
一瞬间,林志泪流满面,竟然分辨不出,自己是喜还是悲。
那灯光是从一扇窗户中照出来的,只因为前段时间每天都在醉生梦死,因此直到今晚才发现了那一盏灯光。
林志双手抓着头发,让自己慢慢平息下来,心想不论付出怎样的代价,自己也要去到那亮灯的高楼上。
他心痒难搔,在屋里走来走去,抬手看表,已经凌晨四点,现在过去是来不及了,不过正好利用一个白天的时间养精蓄锐,今晚悄悄溜过去。
林志端起饭盒,把剩下的红烧牛肉饭一扫而光,然后将随身物品整理妥当,就等晚上天黑了。
等待的时间,总是显得那样漫长,中午过后,他强迫自己小睡了一觉,醒来后,离天黑起码也还有四个小时。
他拿起望远镜,再一次观察那高楼,昨晚透出灯光的窗户,是高楼最上面的一层。
林志如果一直留在二楼养伤,那他视线所阻,是无论如何,也看不见灯光的。
这样说来,他不由还暗自感谢那敲门的丧尸,不是它,林志也不会上到这公寓楼的最顶层,也就看不见那灯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