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稍稍松了口气,低声对幽灵说:“原来只是家影院,一点屁用也没有。嗯,大门在那边。”
林志走过去推开门,门外是一条走廊,走廊一头有电梯,但电梯没电运行不了,另一头又有两道大门。
他推开相邻的这道门,里面黑漆漆的不见光亮,用电筒一照,原来还是一间放映厅。
林志心想:“这家影院规模倒不小,放映厅不止有一间,看来最后一道门进去,还是一间放映厅。”
他走向最后一道门,见大门虚掩,推开门用电筒一照,果真没有猜错。这家影院共有三间放映厅。
林志紧张的心情放松下来,揉了揉幽灵的脑袋,打着电筒进入三号放映厅。
雪亮的灯光下,大厅里的座位不同一号和二号放映厅是一排排的连排座椅,而是宽大舒适的真皮沙发,每张沙发前都摆着一张茶几,上面有一些影院停供的零食和小吃。
林志拿起一袋话梅,撕开来扔一颗在嘴里,说道:“幽灵,运气不错,我们可以从天台接一根线下来,以后就有电影好看了,就不知道机房里有几部电影?”一边说着,朝机房走去。
突然,脚下一顿,幽灵咬着林志的裤管,身体后倾,四条腿不住往后倒退。
林志一下警觉起来,就在此时,一团黑影突然冲出机房,朝光亮之处猛扑上来。
林志大吃一惊,这时候来不及拉弓射箭,把电筒往旁边一扔,一个翻身,藏在沙发后面。
只听脚步声急促,机房里又冲出两只丧尸,三只丧尸一起嘶吼,在讲究声学效果的放映厅里,嗡嗡作响。
前面两间放映厅都安全,这让林志有些放松了警惕,却没料到三号放映厅的机房里,藏着三只丧尸,而且是行动迅捷的快尸。
刚才猝不及防,距离又近,要不是幽灵及时擦觉到了危险,咬住他裤管往后退,林志这时恐怕已经受伤了。
三只丧尸都扑向电筒光亮之处,林志趁机连发两箭,干掉了两只,最后一只丧尸却看见了他头上微弱的头灯光芒,猛扑上来。
“快闪!”
林志发一声喊,抱着闪电滚到一边,藏在另一张沙发后面,同时用手捂住了头灯。
最后一只快尸瞬间失去目标,站在原地,一动不动。骤然间的安静,让林志下意识地打了个寒噤。
电筒的灯光还在亮着,过了片刻,快尸一步步走向灯光,这绝对是最佳的射杀时机,只听嗖的一声,利箭刺破空气,将最后一只快尸也干掉了。
林志不敢再大意,小心搜查了机房,确信再没有丧尸后,才将丧尸拖出放映厅,从走廊一头的通风窗抛下大厦,见这三只丧尸服色一样,原来都是影院的工作人员。
接下来,林志彻底搜查了影院,又将走廊两头的防火门从里面堵上。下午的时候,才从天台拉了一根电线下来,并关闭了99楼和98楼的一些用电设备,以保证电力能正常供应。
当天晚上,林志就在三号放映厅看起了电影,可惜翻遍了整个影院,就只找到两部电影,一部是《釜山行2》,一本是迪士尼版的《花木兰》。
《釜山行2》,林志看了不到十分钟就放弃了,现实远比电影残酷得多,他可不想再往心里添堵。
他最想看的,是简单直白,不用脑子的搞笑剧,因为那好像更贴近生活,按照这个标准,《花木兰》显然也不符合标准,不过,将就了。
此时,林志躺在舒适的真皮沙发上,幽灵则卧在了他身边。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不时露出一脸的傻笑,放映厅里光影变换,时明时暗,使林志的笑容看起来,诡异而又瘆人。
随后几天,林志不分黑夜和白天,都呆在放映厅里,剧中每个人物的对白,他几乎都能倒背入流:
“你穿上了将军的战甲,你就不再是自己,这就是战争”
“逃避,停止不了战争,害怕,只能让我们失去更多!”
“有人说,离家太远就会忘记故乡,杀人太多,就会忘记自己。恐而不惧,才是真正的勇敢。”
“战场上没有壮士,有的只有死人和疯子,讲感情,哈哈,傻瓜!”
林志喃喃自语,不是这部电影有多精彩,再精彩的电影也总有看腻的时候,而是他太需要听到人的声音,好假装自己仍然活在正常的世界。
这天,放映厅里的水喝光了,林志很不情愿的来到99楼,提了一大桶水正要转身,忽而看见下一层货架上,摆着一部手机。
这部手机属于李梦娜,他在埋葬她的时候,顺手揣进口袋带回来的,看见手机,林志又想起了李梦娜。
李梦娜的死,对林志绝对是个很大的打击。
这就好比一个人已经习惯了黑暗,如果没有光亮,他原本已打算认命。
可李梦娜的出现,就好比黑暗中突然闪过的火星,这反而让林志更加地感到了痛苦。
林志轻叹一声,把手机连上数据线充电,自己盘腿靠墙坐下,过了一会儿,打开了手机。
“林志,我们萍水相逢,我很感谢你明明知道很危险,也要去医院给我取药……”
这是李梦娜录下来对林志感谢的视频,林志上次观看没有多久,手机就没电了,他手指划出下一条视频,刚刚看了三秒,突然一声惊呼,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原来这一条视频,李梦娜录下的是一栋高楼的影像,在位于三楼露台的护栏上,出现了一个人的身影!
林志呼吸变得急促起来,按下暂停键,用两根手指滑动放大视频,能看出图中是个男子的身影,只是拍摄距离太过遥远,分辨不出男子是否已经尸变。
林志僵住了,视频拍摄的时间距上一条感谢视频,仅仅相差两个小时。这也就是说,视频是在李梦娜被咬以后,在从玫瑰小区去到第一医院的路上拍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