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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孩儿提了个灯笼,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暗巷里走着。红烛透过笼纱将光投在以自己为中心的那一小块儿地方,晃悠的烛光中,可以看见小孩儿的鞋头。鞋头上绣着一只老虎。老虎,没有张牙舞爪,反倒有些憨态可掬。
    从暗巷里走出来的时候,小孩儿碰见了画铺老板陈槐生。王秋是个纤弱苍白的男子,走路时总是弯腰低头。他很少在晚上出来,除非买画的是城西棺材铺的邱老板。
    邱老板买的画,都不是给自己看的,而是放在棺材里,随同棺材一起卖给那些附庸风雅的主顾。单独买画,花不了多少钱。单卖棺材,也卖不了多少钱。可若将陈槐生的画与那棺材放在了一起,价格就能直接翻一倍。
    邱老板是典型的奸商,而奸商普遍都是聪明的。
    小孩儿手里的灯笼晃悠着,照见了陈槐生的脚。他脚上的鞋子已经旧了,且鞋头有些磨损的痕迹。走路时,鞋子会歪向一边,像是负重不了他瘦弱的身体。
    错身而过的时候,小孩儿把手里的灯笼提的高了些,他看见陈槐生的肩上坐了一个人。一个穿着红衣服,戴着红盖头的女人。那女人光着脚,露出一双白生生的脚丫子。
    小孩儿觉得奇怪,却也只是看了一眼,就提着灯笼继续往前走。
    坐在陈槐生肩上的那个女人回头过来。一阵风,吹开了女人头上的红盖头。红盖头下,是一只白色骷髅。那骷髅睁着空洞的眼睛看向提灯笼的小孩儿。小孩儿却提着灯笼,轻轻往前蹦了一下。地上,有个浅浅的水坑,水坑里只有灯笼的影子,没有小孩儿的。
    陈槐生走的很快,就像是后面有人在追着他似的。待走到邱老板的棺材铺门口时,他贴身的衣物已经被汗水给浸湿了。抬头,看了眼悬棺材铺门口那两盏白灯。一左一右,写的不是邱老板的“邱”字,而是“黑白阴阳”。风一吹,那两盏白灯笼就跟着晃悠。
    陈槐生曾问过邱老板,为何要做死人生意,这大晚上的睡在棺材铺里不怕吗?邱老板只回了一句,富人怕鬼,是因为为富不仁。穷人不怕鬼,是因为穷人比鬼还要可怕。言外之意,他是穷人,为了挣口饭吃,才开的棺材铺。陈槐生也是穷人,且是穷的连棺材铺都开不起的穷人。
    陈槐生祖上倒是不穷的,虽说没有富得流油,但也衣食无忧。可他爹是个病秧子,打从娘胎里出来就要看病吃药,这普通人家,那经得起这么成年累月的吃。赶在陈家破败前,她娘把他给生下来了。家里多了张嘴,他爹更吃不起药了,稀里糊涂撑了几年,人就去了。
    陈槐生的娘是个要强的,愣是从嘴里省下银子来供陈槐生去念了私塾。虽说没有考上状元,却也能靠着卖卖字画混口饭吃。
    正想着,棺材铺的门开了,从里头走出一个满面红光,腰间傍圆的男人来。这男人,就是棺材铺的邱老板。看见陈槐生,二话没说,先把一袋子碎银子递给了他。
    “都说你们读书人生性别扭,我瞧着也是够别扭的。你说,这大白天的咋就不能给我来送画呢?是我这开棺材铺子的不够脸面儿,还是你觉得你卖画给我,有些丢人?”
    “邱老板误会了,槐生从未这么想过。”
    “言不由心的,得,我也不勉强你。对了,最近主顾的口味变了,不太喜欢这种圆润的美人,你给画些清瘦的送来。不要那种端庄富贵的,要那种婀娜风流的。就含香楼,百花楼门口站着的那一溜姑娘,这衣裳要足够的薄,这身形要足够的没,这眼波流转间,要带些媚态。你可不知道,这最近死的,都是老不正经的。这老子不正经,儿子也不正经,我也是没辙,谁叫咱们稀罕人家手里的钱呢。”
    陈槐生红着脸点了点头,算是将这桩生意给应下了。
    “得了,啥时候能送来?”
    “三天后的晚上,我准时给邱老板您送过来。”陈槐生伸出三根手指:“还是这个点儿。”
    “行,还是这个点儿。”邱老板看了陈槐生一眼,又从腰间摸出了些散碎银子给他:“给,也拿着吧。”
    “画钱邱老板你刚刚已经给过了。”
    “这不是画钱,是我另外给你的润笔费。你瞅瞅你现在这个样子,瘦得跟个鬼似的。拿着这些银子,去买点儿好吃的补补。”
    “不用了,邱老板你给的画钱足够我生活的。”
    “让你拿着你就拿着,哪有那么多的废话。我也不是心疼你,我是心疼我铺子里的生意。你也知道,像你们这些读书人,臭毛病最多。你若不是落魄,也断不会接我这棺材铺里的活儿。”
    “那,我就多谢邱老板了。”陈槐生拱手,答谢,在邱老板转回棺材铺的同时,也转身顺着来时的方向往家走。
    邱老板说的没错,但凡是正经些的读书人都不会接他棺材铺里的活儿。一来晦气,二来棺材铺里要求的那些画对于读书人来说都是污眼睛的,都是不堪去看的。可他穷,穷得连饭都快要吃不起了,也就没资格再去要求自己有什么读书人的风骨了。
    陈槐生拿着画钱往家走,走到一半时,伸手摸了摸脖子。
    也不知是不是最近画画多的缘故,他觉得自己的脖子是越来越沉了……
    刑如意去给锦绣坊的叶锦姑娘送胭脂,回铺子时正好撞见一个穿着碧绿衣衫的小姐带着丫鬟从胭脂铺里出来。小姐低着头,刑如意看不清她的样子,只觉得那身碧绿的衣裳将她的脖颈与耳垂衬的是越发白皙。
    刑如意本身的肤色不算黑,可跟这位姑娘一比,就有些不能看了。她有些妒忌的望着人家白玉似的侧颜,心说,就这肤色,不用任何妆点都是美的。
    一主一仆打从她身旁经过,隐隐听见那丫鬟说:“小姐,刚刚你也听见了,那位殷公子说自己是有家室的,咱们就算再不济,也不能上赶着去给一个开胭脂铺子的男人做侧室啊。亏得老爷跟夫人还不知道小姐您的这点儿心思,若是知道的,怕是连府里的大门都不让咱们出。”
    “青禾,你去打听下,看看那位殷公子所配是哪家的小姐?”
    殷公子?
    这主仆两个说的该不是她家铺子里头的那只臭狐狸吧。
    刑如意看了看自个儿的胭脂铺,又侧耳仔细听着那对主仆的对话。
    “小姐,小姐让奴婢去打听这个做什么。就算打听到了,小姐又能怎样呢?是能叫那位小姐退了殷公子的亲事,还是小姐自个儿能退了自个儿的亲事?小姐忘了,你也是有婚约在身的。”
    “陈年旧约,做不得数的。况且……况且那位陈公子一直未曾携带信物到我李府求亲。青禾,我今年已经十七了,就算我愿意等,我爹娘也不会任由我这么等下去的。”
    “就算老爷跟夫人舍不得小姐嫁给那位与小姐有婚约的陈公子,也断不会同意你嫁给一个开胭脂铺的。这位殷公子的确生的好看,可这好看的皮相又不能当饭吃,小姐是何等金贵的人,哪里能跟他在这胭脂铺里受苦。”
    受苦?
    刑如意呼出一口气,心说,待在她这胭脂铺里怎么就算受苦了。还有,狐狸那皮相是可以当饭吃的,至少,从她遇见他的那天起,就没为银子发过愁,这吃的,喝的,穿的,戴的也不比眼前这位小姐差。
    “青禾,你还没遇见那个叫你心动的人,你不会懂的。”
    “奴婢是没遇见,可即便遇见了,奴婢也不会像小姐这般冲动。小姐只知道他姓殷,是在这铺子里卖胭脂水粉的,可他祖籍哪里,家中爹娘是否尚在,小姐统统都不知道。若他只是一个生的好看的骗子呢?若他是个坏人呢?小姐,终身大事,岂能儿戏。”
    “我有让青禾你去打听啊。”
    “小姐,你怎么还不明白啊,这位殷公子是有婚约的,而且人家明摆着没看上小姐你啊。小姐倒是一厢情愿,小姐倒是愿意为了他吃苦受罪,可人家不愿意,小姐你又何必这么作践自己。”
    “他只是有婚约在身,没办法回应我罢了。”小姐嗓音里带着些许委屈,可这委屈过后,又是满满期待:“他一定是有苦衷的,一定是有难言之隐的。青禾,你帮我去打听好不好。我想要看看,那个与他有婚约的女子究竟是谁。倘若她处处比我好,我情愿将殷公子让给她。可若是她处处不及我,我便开口让她远离了殷公子。”
    刑如意怔住了,她见过自恋的,却没见过如此自恋的。这狐狸不理她,是因为狐狸有难言之隐。这狐狸告诉她自己有婚约,她就觉得狐狸是有苦衷。还什么她若处处比我好,我就情愿将殷公子让给她?你拥有过吗你就让?这人呐,弄不清楚自己立场的时候,真的蛮可怕的。
    “敢问这位姑娘口中所说的殷公子可是这如意胭脂铺里负责看守铺子的那位白衣郎君?”
    “你是谁?”不等青禾开口,那身着碧绿衣衫的李家小姐就用一种戒备的眼神盯住了她。
    “我姓刑,名如意,这如意胭脂铺是我的。”刑如意指了指铺子,又指了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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