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阆倚在树上,试图将心中的那股郁气压下去,如果不这么做,他觉得自己很快就会喘不上气来,因为胸腔就像是个破旧的草屋,风一吹,就发出断断续续的响声,灌进来的风也是冷的,带着浓郁的血腥气,又或者,这并不是风带来的,而是他尝到了自己的血液。
他经历的离别很多,这不是第一次,想必也不是最后一次。
这称不上是最痛苦的一次,也称不上是最不舍的一次,却令他思绪翻飞,难以平静。
温软的秋风送来哒哒的马蹄声,清脆悦耳,徐阆抬起手,喜鹊扑棱着翅膀落在他指尖,他腾出另一只手来,轻抚它的背脊,羽毛的颜色映在他的手上,紫色、蓝绿色、绿色,闪烁着微光,徐阆看了一阵,对这小小的鸟儿低语几句,手指微动,便见它轻快地飞走了。
喜鹊绕过微风,绕过那些被晚霞染得火红的枫叶,绕过重重侍卫,飞至领头的那个中年男人面前,在他周身不住地转着圈,不断发出悦耳的鸣叫声,似乎是想要对他说些什么。
对凡人来说,喜鹊象征吉祥,于是聂府的人瞧见了,也只觉得欢喜。
聂迟起了兴致,拉住缰绳,眉梢眼角都染上了喜色,他抬手止住身后的人,饶有兴趣地看着面前的鸟儿,想看看这大胆飞到他面前,久久徘徊的喜鹊究竟要做什么。
喜鹊叽叽喳喳说了半晌,这人却一点反应也没有,它也有些着急了,又凑近了些,衔住他衣角上悬着夜明珠的那根红绳,拍着翅膀,朝小庙的方向不住地拉扯,想要引他过去。
有侍卫正欲动手,却见聂迟大笑不止,竟然翻身下了马,顺从地跟在了喜鹊身后。
他踏入庙宇,灰尘被靴底踩得飞扬,这四处结了蛛网,是一幅破败的景象,而喜鹊却还在往前飞,他也不惧前面是不是有什么埋伏,摇着折扇就走了进去,等到那青面的金刚佛像逐渐映入眼帘后,聂迟寻那喜鹊,却不见它身影,再低头一看,蒲团上躺着个小孩儿。
符箓脱落,珺瑶察觉到了动静,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眼前的景象连成一片灰黑的残影,看不明晰,他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却感觉到是有人在将他抱起来,动作虽然不算熟练,他睡得昏沉,视线晕开一层水雾,将眼前的人也认作了徐阆,于是下意识对着他露出了笑容。
咦,聂迟微微纳罕,恰好正室紧随而来,他便说道,你瞧,这小孩笑起来还挺讨喜。
和徐阆的不同,这声音称不上温和,也没有那种带着散漫的、戏谑的腔调。
珺瑶立刻意识到了这并不是徐阆,宛如晴天霹雳,将他劈得清醒过来,他张了张嘴,想发出点什么声音,然而袖中的符箓就这么跌落下去,他忙不迭地想要抓,但那只小小的手掌又怎么可能抓住东西,符箓在空中艰难地翻滚了几下,落在地上,顷刻间化为了尘埃。
随之而去的,还有那些记忆,一点一滴地抽离,像是在将他的灵魂往外拉扯。
他生出了惧意,慌乱的情绪愈发强烈,逼得他眼里泛着泪花,想,徐阆在哪里?
人不知在什么时候变得多了,都在说着什么话,他却不关心,试图在人群中找到徐阆。
不久前,他还和徐阆看过山,看过池水,看过落叶,看过秋风,徐阆还对他说了一些他听不明白的话,絮絮叨叨,说了很久。他不知为何觉得很困,于是,慢慢地沉入了梦境。
徐阆还答应过他,等他长大之后,要带他去放一个叫风筝的东西。
只要有风,那东西就会飞起来,只需牵着一根细细的线,一直跑,就能让它一直飞。
徐阆还说过他的思绪戛然而止,情绪在一瞬间剥离,被烧得干干净净,只剩荒芜。
他想,徐阆是谁?这名字为何浮现在他脑海中?缓慢地在唇齿间嚼着,只觉得凉。
就在此时,抱着他的人忽然将他举高了,他茫然地与面前的人对视,听到他说
如今正是深秋,落叶纷飞,我便为你取个秋字吧。男人说道,聂秋,你觉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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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8章 、寥寥
深秋之后, 又是隆冬。
历经几番周折,戚潜渊寻了个良辰吉日,将戚瑶娶进府中, 四处张灯结彩, 好不热闹。
平日里是不见这位五殿下穿红衣的,骑在枣红的骏马上,气度不凡,意气风发;孟求泽隔了一段距离, 骑了匹白马, 忽视了旁人鄙夷的目光, 唇边含着笑意;而戚瑶坐在轿子里,透过珠帘的缝隙望了望窗外簇拥的人群,有些厌了,就收回了视线, 掩住朱唇, 打了个呵欠。
赫舍里氏选择了这个最不被看好的五殿下。此时此刻,所有人都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
戚潜渊明白, 往后, 他在流光府半夜秉烛观星的闲适时光,再也不可能有了。
等待他的,将是兄弟阋墙, 骨肉相残, 无论是父皇, 母妃,还是皇兄皇弟,即使血脉相连,也不可尽信, 他面前只剩下两条路,赢,或是死,直到他咽下最后一口气,才算结束。
他乘着马,一步步向前行进,大雪中的皇城被蒙上了一层深灰色,破旧衰败,朱红色宫门中是被虫蛀了的斑斑洞窟,是金银珠宝堆砌而成的宫殿,是尸骸堆积簇拥而起的皇位。
而戚潜渊碾碎前人的头骨,踏着前仆后继者的鲜血,登上了通往皇位的第一个台阶。
隆冬之后,就是初春。
封雪山脉不曾落雪,只挂了层霜,潺潺的溪流卷走零星的冰渣,摇摇晃晃奔向远方。
偶有几点嫩绿的颜色,是新生出的绿芽,藏在薄雪之间,稍不注意就会忽略它。
春风拂过隘口,薄霜碎成一粒粒的,跌落下去,像是细碎的白糖融入了热腾腾的水中。
它从不过多停留,继续向前奔跑,绕过树木,绕过陡峭的山壁,漆黑的宅邸逐渐映入眼帘,这宅邸由几根钉在湍急河流中巨大的木桩托起,静静地立在两座山峰之间的水面上。
远远望去,险态横生,令人生出一种心悸,好似五脏六腑都被煮得烂熟,搅碎了,那称不上是疼痛的感觉,却能感觉到骨骼和血肉都开始向内挤压,常人到此便不会再进一步了。
然而,在宅邸和断崖的中间却搭上了一座木桥,说是木桥,其实就只是块寻常的木板,带有钩锁的边缘处牢牢地钉在了崖边,于是构成了一座桥一个年纪不大的姑娘正坐在桥中央,她长得很清秀,甚至称得上漂亮,右半张脸却像是缝上去的一般,而那双眼睛,一只是浅浅的褐色,另一只是珍珠般的黑,她忽略了身下凶险的激流,自顾自地眺望着远方。
她身后的宅邸中,已经没了活人的气息,就连她自己,也只能勉强算得上半个活人了。
不多时,一个身着嫁衣的女子翩然而至,衣裳红得像要滴出血来,胜似残阳,头上的步摇轻轻晃动,那纤细的、脆弱的脖颈被沉重的头颅压得歪斜,摇摇欲坠,显出一道又深又长的伤口,从后颈的那一处凸起,一直蔓延到喉咙处,能够清晰地看见那里面溃烂的血肉。
尘容。魂灵的声音很轻,被风一吹就模糊不清,抱歉,我还是来迟了一步。
它说完,俯下身去,从背后环抱住步尘容,似乎想要借此给她带来一星半点儿的慰藉,然而魂灵又如何能触碰活人温热的身体,它伸出了手臂,却连那一角衣袂也不曾触碰到。
笙姐,这不是你的错。步尘容的声音哑得出奇,像是许久没开口说过话似的,起先的两个音节含混不清,到后来才渐渐恢复正常,清师姐那时候一意孤行,撕毁了契约,要你离开步家,去踏黄泉路,饮孟婆汤,投胎转世,实在是逼不得已,还望你不要责怪她。
我从来就没有恨过她,她那样一个温柔的、沉静的人,忽然让我离开步家,并且此后永远不能再回来,一定是有原因的。姜笙说道,现在我知道了,是因为步家将倾,厉鬼反噬,她忧虑我被牵扯进来,落得魂飞魄散的下场,所以才撕毁了契约,坚决要我离开。
我在大婚之夜选择自刎,怨气难消,化为厉鬼,是步陵清千方百计将我找出来,是她满怀愧疚地问我,她是不是来晚了,又问我,愿不愿意和她一起留在步家。 说到这里时,魂灵的声音忽然带上了一点哭腔,似乎念出那个名字都令它感到疼痛,是她要我来的,她要我走,我不得不走。我差点喝下了孟婆汤,又在最后一刻选择了逃离,从鬼差的手底下躲躲藏藏了很长一段时间,这才回到了这里。然而,我知道,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对吗?
步尘容哑言,她的嘴唇动了动,终究吐不出半个字,只能一味地摇头,当作反驳。
姜笙生前曾是戏子,也只有踏上戏台,她才算活过来,也只有沉浸于戏中,她才能从漫漫长夜中抓住一缕曙光。魂灵的情绪没有激动太久,它面上的神情缓缓消退,像是每次卸下脸面上的粉妆,眼神变得麻木,它说:尘容和我立契吧,将我锁在这荒凉的宅邸中。
笙姐,我知道你是为了清师姐才留在步家的。步尘容叹出一口气来,说道,步家并不是个好去处,此后,你不必再委曲求全,想去哪里都可以,这也是清师姐想要看到的。
我想去的地方,就是这里。姜笙望着步尘容,你还小,尘容,你本来不应该承担这样沉重的负担。有一句话你说错了,我留在这里,不光是为了她。倘若你还记得我生前常让你清师姐从霞雁城给你带去的那些糕点,倘若你还叫我一声笙姐,就理应让我留在这里。
步尘容低垂了眉眼,兀自沉思了一阵,没有立刻答复。
时间流淌得很慢,她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启唇开了腔:好,我知道了。
笙姐,如果你想留在这里,便留在这里。步尘容说道,但我绝不会与你立契。
要是你哪天想要离开,想要抛下前尘,投胎转世,那就这样离开吧,不要再回头了。
姜笙顿时明白了她的用意,却心照不宣,没有揭开那最后一层纱,只是无言地点头。
最后,姜笙想起了一件事,那实在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那时候她正对着铜镜上妆,令这张平庸的脸化作故事中美艳动人的贵妃,而步陵清隔着一段距离,在她身后看了一阵。
那是一场不需要理由的闲谈,从南到北,从诗赋到书画,随心所欲,漫无边际。
步陵清笑着,问她,是不是非要演个什么不可,否则就不算活着?
姜笙捏着胭脂的手一顿,她是木讷的,不善言辞的,听了这话,就认真思考了很久,然后缓缓抚上那面铜镜,欲盖弥彰地用宽袖遮了遮,将手指放在那个模糊不清的人影处,说:是的,我非要演个什么不可,否则就连一分一秒都活不下去,否则我会忍受不了我自己。
这是条痛苦的、艰难的、望不见尽头的道路,正因如此,她们才要舔舐着伤口走下去。
初春之后,迎来盛夏。
贪狼星君鲜少踏足昆仑,更不要说是在黑夜了。
离昆仑宫近了,贪狼就愈发感觉到那地方好似一方炉鼎,将天地万物都盛在里面,缓慢地熬煮着,她眼底浮现蒸腾的火焰,即又散去,像是一场大火过后,只剩下无尽的荒芜。
少有人知晓,和寻常的神仙不同,她并不是用眼睛观察这个世间。
换言之,说句奇怪的话,她不会用眼睛,虽然它存在于眼眶中,但并不属于她,而是属于兄长,就像痛觉属于她,而不属于兄长一样。正因如此,兄长常常惹得一身的伤,自己也没什么感觉,非要她这个做小妹的出来提醒,才知道回避,才知道找个地方治疗伤口。
那么,她究竟是用什么东西来看的?很遗憾,无论是兄长还是她,都无法回答。
倘若要弄清楚这个问题,那就得先弄清楚他们作为双胞胎,是如何共用一个身体的。
贪狼星君止住脚步,向来没什么情绪的脸上有些错愕。
她只是靠近了昆仑宫,还没有落入万器阵,就被那股看不见的热气烫了一下,是细细密密的疼痛,针扎似的,咄咄逼人,即使那是一瞬间的事情,她也清楚地明白这不是错觉。
作为一体双魂的星君,他们这对兄妹性格各异,一个心机颇深,笑脸相迎,一个寡言少语,冷若冰霜,平日都是兄长出面解决那些琐事,而这是她在天界倾覆后第一次来到昆仑。
为什么以前都没有发觉呢?她想,发生变化的不止是阆风仙君与玄圃仙君啊。
贪狼星君来到昆仑,是为了前往人间,将禄存那个麻烦精带回仙界,禄存天不怕地不怕,连破军都敢招惹,却偏偏最不擅长和她相处,所以,由她去将禄存星君带回仙界,是最合适不过的了她没有生出退意,仅仅停留了片刻,便毫不犹豫地迈出脚步,踏入万器阵。
她花了些工夫处理那些满是煞气的兵器,扭曲的锁链像藤蔓一般肆意生长,支撑住她的每一步,耳尖上垂着的琉璃珠子随着动作轻轻晃动,牵连着细长的流苏如水波一般起伏,贪狼星君就这样一步步踏着簇拥成台阶的锁链,越过了危机四伏的万器阵,走进昆仑宫。
说实话,贪狼星君一直觉得奇怪,梁昆吾这么一个对万物漠不关心的神仙,却总是窝在昆仑宫中锻造兵器,而且,也不知为何,这天宫大多数神仙似乎都默认了他喜欢锻造兵器这一点,但梁昆吾却从来没说过这样的话。他从来没有说过,他是因为喜欢才锻造兵器。
贪狼星君曾有幸见过昆仑仙君锻器,看着他一锤一锤落下,叮叮当当地响,整个过程,直到结束,那双眸子里都没有兴起过半点波澜,很明显,他感兴趣的并不是锻器本身。
至少,在贪狼的眼中,锻器这件事,对梁昆吾来说,比起喜爱,更像是本能。
她踏进昆仑宫,未等昆仑仙君有所反应,便说道:恭喜,看来仙君锻器已近大成。
梁昆吾头一次正视面前这个贪狼星君,她的神情淡漠,祝福也说得不算恳切,但话语中的含义,却只有他们二人能听得明白,他难得起了兴趣,才知这天界竟有看得出的神仙。
仙君还差一味引子,便可功德圆满。贪狼说道,在此之前,仙君可会落出那一剑?
梁昆吾随手将手中锻造的兵器扔到一旁,而他的背后,是白茫茫的一片,好似堆砌的骸骨,再仔细一看,那不是什么尸骸,而是被他舍弃的兵器,泛着冷光,显出落魄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