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打造一个完美的陷阱,冠以爱他之名,这是摧毁金丝雀的最好报复。”
*
儿时的一场过家家游戏,六岁的小少爷陆凌把指尖搭在沈郁川的手背上:“喏,做我的奴仆吧。”
不料想,多年以后,物是人非,一语成谶,沈郁川再遇长大后的陆凌,昔日的小少爷光鲜褪尽,沈郁川摩挲着他脚腕上的火红玫瑰:“这里要留下一辈子的标记,你做我最听话的宠物。”
陆凌曾把沈郁川当成自己毕生的信仰,爱他依赖他,在他面前小心翼翼,唯他是从。
却不知两个人本就脆弱的感情早就隔了一条人命,而他的父亲陆正安就是那把间接杀人的刀。
沈郁川给他的温柔到头来只是一场声势浩大的阴谋。
“陆正安剥夺了我父亲活下去的希望,我也会摧毁他的光。”沈郁川捏住陆凌的后颈,如同叼住他掌控在手里的猫,“陆凌,这就是父债子偿。”
狐狸的玫瑰长刺了
恶魔的羔羊寻不回
殊不知,他正把自己儿时发着光的小王子越推越远……
CP:阴郁病攻X治愈诱受(超可耐!)
1:(这次是)双洁!具体就是把自己掰弯的纯情小太阳撩化了要毁掉他的冰山…吧。
2:酸酸甜甜小饼干,微刀但HE。
3:成长型受,主单线救赎。
第1章
八月天,到了绵延不绝的梅雨时节,连连小半个月不见晴天。雨下的小时,湿湿黏黏,大时声势瓢泼,空气里的潮湿腐朽也愈加浓烈,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磅礴的雨幕里,闪过一个清瘦的人影,撑着一把黑色雨伞,踩踏着有积水的柏油路面,匆匆的来到商场的广告牌下。
他的裤腿微微往上卷起,脚腕冷白,溅上了一些泥点,身上的白色衬衫湿了大半边,此刻正缓缓的收起伞,抬头去看大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
雨很大,但行人很多,大都举着伞成双入对的找着能歇脚避雨的地方。
今天是七夕,陆凌发怔的想。
“先生,请问您要花吗?”一个温柔的女声打破了他的沉思。
陆凌转过头去,眼睛里闪着细碎的光芒,睫毛纤长卷密,在脸上投出一片好看的剪影。
说话的是一个约莫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女孩。
“不要,谢谢。”陆凌笑了笑回答。
女孩子愣了会神,随即反应过来:“今天是七夕,您没有想送花的人吗?”
陆凌微微低下头看她:“没有唉。”
女孩有些尴尬,意识到自己的唐突,顿了顿,随手从手里一大捧红玫瑰中抽出几支来:“先生,送您了,看着您很合眼缘呢。”
陆凌疑惑的垂着眼眸,女孩坦荡的笑:“呵呵,您长的可真好看,看着很舒服,这花今天也卖不出几支,扔了也是扔了,您就接受吧。”
陆凌弯着眼睛,最终还是经不住女孩期盼的目光,接过玫瑰,却只取一支。
女孩活泼的说:“那就祝您找到可以送花的那个人哦。”
陆凌含笑道谢。
两个陌生人又站着聊了一会天,陆凌这才知道女孩是省重点大学的一名大二在校生,赶着情人节出来卖花赚几个零花钱。
聊天的功夫,雨下的小了一点,他顾及还要上班,跟女孩告别,撑起伞,把花护到胸前,心里突然因这偶来的善意涌出了一股暖流。
曾经,也就是这样的雨天,陆凌会躲在沈郁川的怀里撒娇,像个八爪鱼一样粘在他身边,被男人搂在怀里时,他会有一种就算天塌了也跟他无关的安全感。
沈郁川会温柔的亲吻他的额头,说:“鹿鹿,下雨天最适合睡觉。”
陆凌却觉得,下雨天,最适合沈郁川搂着他睡觉,更适合两个人额头蹭着额头,鼻尖磨着鼻尖,缠绵/悱/恻的接吻。
可他也知道,那些温存都是虚假的空中楼阁,用来哄他的毒药。
陆凌半仰起头,看了一眼灰暗的天空,说实话,他不是很喜欢这座常年阴雨连绵的城市。
时间似乎已经过去很久,久到他可以自愈的忘掉一些过去。
他用手指摩挲着手腕上的表钟,现在是盛夏的傍晚,五点十五分。
阴天,大雨。
他父亲入狱的一年后。
也是他和沈郁川分手的第412天。
——
陆凌上班的地方是小城镇一家营业还算不错的夜间酒吧,他在酒吧里做兼职差不多一个多月了,工作时间为晚上6点半到凌晨两点,半个月轮一次班。
几个星期前,他刚从一家朝九晚五的公司里辞职,在网上重新投了几份简历,目前还没有收到回复。
陆凌来到酒吧的换衣间,收拾好一身行头出了屋,走到吧台旁边时,戴着耳钉的DJ手一边对着他眨眼睛吹口哨,一边熟练的打着碟:“嗨,宝贝,你来了啊~”
陆凌朝他白了一眼,随后拿起托盘准备去酒水间取酒。
DJ手立刻跳下凳子,跨着大步追去,刚下吧台,就撞上了一个高挺的男人,不觉皱了皱眉头。
男人抬起眼睛,看了他一眼,DJ手神情一怔,竟被他看的周身起寒。
男人穿着一件黑色衬衫,一副社会精英的打扮模样,看上去很年轻,长了一张老天爷赏饭吃的俊脸,可五官线条又太冷硬,眼睛狭长,看人时温度冰冷深远,不免又给人一种强烈的难以接近的距离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