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总有些愚蠢的英国女孩觉得他这满腔的纽约上东区口音很迷人?
这间办公室跟三个礼拜前我来的时候一模一样,连窗台边上那个腐烂到一半的苹果都没换地方,暗淡的熔银壁灯将十九世纪的装潢风格晕染得浓醇深厚,旁边置物柜上的笔筒里插着两三支装饰成羽毛笔样式的吸水钢笔。整个房间内唯一可以称得上纤尘不染的只有紧贴墙根的那两排书架,其余的每一寸空间,包括占据了最大面积的胡桃木办公桌都被成片的散乱手稿所充塞。
我最厌烦这一套神经质的复古英伦情怀,可他却为此狂热不已,真不像个美国人。
“见到你我也很高兴,亲爱的教授。”
我先是装作没听见,踏脚拨开一团纸屑,腾出一隅地方向前移动,直到顺利地从他对面抽出椅子来坐下,才不紧不慢地继续说道,“你的话我至少同意前半部分——我们有必要谈谈,但不是关于我的出勤率……另外,答应我你不会向学校申请炒了学生会那个替我修改出勤率的威尔逊。”
然后我把亚瑟的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他。
“这很容易判断。心理障碍引发了行为障碍,只不过他的表现形式是一种罕见的表达能力失调。”
特里斯坦教授暗金色的头发在太阳底下闪着淡光,跟他阴暗扭曲的性格似乎并不相称。他的上身稳稳前倾,呼吸平稳,眼神笔直,如果忽略他眉毛间黏着的那一小块番茄酱,他严肃认真时紧绷的面孔足够英俊得让人窒息,“你知道他有过什么可以被判断为触发源的心理创伤吗?”
“不知道。”我回答得很简洁,“但我可以去问问看。”
“等你问出结果我们再继续这场讨论。”
他收回视线,修长苍白的手指松开羽毛笔,头也不回地从倒数第二个抽屉里准确摸出一张皱巴巴的表格来推至我面前,“明天在教堂图书馆有一场互助会,我希望你能准时参加。”
我和他在这一方面很相像。不管屋子里脏乱成什么模样,我们总能精准无误地记住要找的东西在什么地方。
我瞪着他递到桌面上的申请表,像在瞪着一块发霉的干硬乳酪面包。
“我不会再去什么该死的性瘾互助会了!”
在意识到我的音量拔高到难以忍受的程度之前,我还激动地挥起了双手,在空中顿了好一会儿才长出一口气强迫自己平复情绪,至少别将不满表现得如此粗鲁显眼,“说真的,布莱登,在这方面我确定我没有任何问题……”
为什么我的法定监护人总觉得我有个“对跟男人睡觉上瘾”的毛病?况且这根本就不算什么真正意义上的心理疾病。
“比起这个,我更希望你可以找个互助会救治一下你的‘邋遢症’。”我故意讥讽地说道。
他鄙薄地哼哧了一声,没有任何缩回手腕的意图,食指还牢牢点在那张互助会申请表单上。
“得了吧,佩内洛普小姐,这世界上根本没有一种叫做‘邋遢症’的疾病。”
“所以我也没有所谓的性瘾。”
我强词夺理,“我只是没找到那个能让我安定下来的人。”
他只是轻微地动了一下眉毛:“你的男朋友皮特也不是那个人吗?”
我解释说:“皮特是我的前前男友,我的前男友叫马修,而且我们已经分手了。”
他不置可否:“我总是跟不上你更新换代的速度。”
平心而论,我和马修交往的时间并不算短。我们的相识起源于一条短信,在那条除了文字没有任何多余表情的短信里,他告诉我他一直在注视着我,还在过去的数年间每天都喝牛奶成功长高到了六英尺,只因为我在中学透露了我喜欢比讲台高的男孩儿——我自己都记不清我是否真的说过这句话了,说不定也只是在拒绝哪个矮个子告白的时候随口一说。
最让我感到尴尬的是,他居然在末尾用到了“爱”这个过于沉重刺眼的字眼,这也是促使我决定跟他见面的一个重要原因……上帝作证,我原本只是想让他别再来骚扰我。
不料见到马修本人后,我才发现他跟我一样,是个既没责任感又爱沾花惹草的混蛋。因此我和马修顺理成章走到了一起,因为从来不用承诺和告白给对方施加压力,这些日子我们过得十分舒心。
——直到他在我初次允许他回家过夜后毫不留情地甩了我,又在第二天勾搭上了同样年轻貌美的史黛拉。
其实最初的那条短信我现在还保存在手机里,就算他在跟我约定好见面地点后就换了号码。我不会承认这个事实,就像我不会承认有那么几个瞬间我以为器大活好的马修就是我想找的那个人。
我从口袋里抓起手机,打开了那条短信。
原本只是一连串陌生数字的发件人一栏不知何时换成了一个名字——
“伊恩莱斯·亚瑟·我想睡他”
……
我毫不迟疑地给亚瑟打去了电话,嘟嘟响过两声就被对方接了起来。
“去年感恩节,你是不是给我发过一条短信?”我直截了当地问他。
☆、第6章 魔咒
“我在上课。”
他的音量被有节制地压低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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