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絮握住于日的双手,双眸写满惊慌。
于日狠狠甩开封絮的手,眼神阴冷地看他。封絮有一瞬间仿若置入寒冬深湖,感受到刺骨的寒意。
下一秒,于日眼神一变,又恢复平常的清亮。
他在心里嘀咕:“裴天!说过多少次,不准随意用我的身体!你怎么记不住呢?”
裴天冷哼一声。
于日偷笑,安慰男朋友:“别人不信,我信你。我最信你。”
虽然是自己最敬重的朋友,但这么说自己的对象和恋情,于日不高兴了。
“裴天是什么样的人,我最清楚。封絮,我敬你尊重你,可你也无权这么诋毁我的男朋友,他会不高兴的,我会更不高兴。”
于日现在的表现,在外人看来,活脱脱一个恋爱脑。
第29章 调侃
两人不欢而散。
下午时分,集体插稻苗。裴煊皱眉看了看泥泞不堪的水地,嫌恶写满了脸。
四月的江南,太阳已沾染了些毒热。在这样的天气下,踩在肮脏的泥土地里,确实让光鲜亮丽的他们有些难以忍受,除了于日。
其他四人穿着雨靴,头戴遮阳帽,于日裸着脚,一脚扎进了泥地里。裴煊紧紧跟在于日身后,小心翼翼把脚探入泥地,深深往下陷,步步艰难。
他不解问道:“鱼鱼,你怎么不穿雨靴,泥地里扎脚了怎么办?脏死了。”
于日:“无碍,我小时候家在农村,在地里插过几年苗,这样更快一些。而且脚下软乎乎的,还挺好玩的。”
“你家种过地?”裴煊来了兴趣,他打小就没有过种地的朋友,甚至今天才初次见到绿油油的稻苗。
于日点点头,一手捧着一把稻苗,一手稳准快地下手插秧苗。他插的秧苗排列整齐,间隙合适,旁人才插两三个,一挪一费事,他差不多插完一排,健步如飞一般。
节目组找他多干活,于日爽快应下,不是他吹大话,而是于日有经验。
他一边插秧,一边闲来无聊和裴天闲聊:“我小学时,爸妈在村头开小饭馆,有几亩地,我常常帮父母干农活。上初中后,爸妈把餐馆挪到了县上,我在县城上初中,父母给我报了个少年宫。
当时,自己脑子一热,就在少年宫学打鼓,经常跟着少年宫的朋友们参加比赛,运气不错地赢得了奖项。
又因为长相不错,有次被相中参加了县城的节目,陆陆续续有了晚会演出。再后来几年,上高中时,考到了市重点,运气不错的被来学校拍戏的剧组挑去演了个小角色,也拍了几个广告,就这么顺理成章学了表演,进入戏剧学院。
我还跳过几次级呢,所以即便在星星传媒蹉跎了六年,如今我的年纪也不算大。
总而言之,我的人生运气向来很好……遇到你,也是。”
裴天微不可动地心颤了下。于日说遇到自己是好运气,而自己遇到于日,何止是运气好?遇到于日,是他此生最大的幸运。
手中的稻苗插完了,有人伸手递过来。于日干活正起劲,接过稻苗,抬眼顺嘴说了句:“谢谢,哥哥。”
卧槽,我就是嘴比脑子快的笨蛋!他正和封絮生气呢,怎么张口就喊‘哥哥’?
况且是在节目拍摄中。这要一播出去,cp粉们还了得?叫‘哥哥’的习惯是毛病,得改。
封絮报以温柔笑意:“不客气,别太累了自己。”
他用了一中午的时间,才平复知晓于日和裴天谈恋爱的愤怒。他独自守着一盆稀有的花,辛辛苦苦守了好多年,好不容易绽放了,竟然被路人摘了去。封絮怎么可能轻易放弃?
节目CP,他是炒定了。于日,他是要定了。
他不信一个日理万机的总裁当真能和于日有真感情?即便有,他也会制造矛盾,让两人有缘无分。
于日低头种地,一种一下午,终于在天黑前,插完了所有稻苗。他一个人的干活量,顶另外四个人还多。不光是嘉宾,连节目组的工作人员都惊呆了,被后期加上了大大四个字“种田之光”。
一下午的太阳暴晒,于日的后脖颈晒得退了一层皮。
凌风率先发现了这点。他和节目组交涉半天,得了一瓶芦荟膏,把于日叫到自己身旁,帮于日抹药。
“皮肤那样白,稍微一晒就脸色通红的人,怎么不多注意一点?”
凌风动作轻柔地给于日抹药,小心地吹干。
于日不在意地回答:“没事,我后面有个剧,正好不需要很白,晒一晒更符合角色。”
“鱼鱼,小小年纪倒什么都会,十项全能都不足以概括了吧。”凌风自然地和于日闲聊。
凌风主动找话题。他算是看出来了,封絮喜欢于日,那个小爱豆又爱黏着于日,即便时元任对于日满脸的不耐烦,可到了饭点,就会自觉地围着于日打转。
如果他再不努力,想必和于日说上话都是困难。
这个节目,于日能参加,对他而言,意外之喜。两人虽同处一家公司,可于日的工作室独立运作,如果不是剧组合作,基本很难见面。难得有朝夕相处的机会,凌风决定最后努力一把。
还没等他们聊上两句,裴煊过来凑热闹:“凌风大哥,鱼鱼,我发现你俩手机壳竟然是情侣款唉,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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