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所以我认为,死者的死因目前不能排除人为因素。我之前在任旭东的手上看到了划伤,和死者腹部伤痕类似,你一会儿询问的时候可以注意一下。”
    沈留白稍微停顿了一下,然后又接着说道。
    “门插栓上有多半圈划痕,看样子像是用细线牵拉过。只是,我还没有找到这根线在哪里。”
    说到这里,她将已经收集完毕的唾液样本放进工具箱中,面色认真的说道。
    “这只是初步的尸表检验结果,更详细的结论,需要进行尸体解剖,这点必须征得死者家属的同意。”
    死者家属?
    靳海洋的眼神微暗。
    李绵绵是个孤儿,根本没有父母亲戚,唯一的一个家属就是他现任丈夫任旭东。
    可是一个有重大嫌疑的人,会同意解剖吗?
    想也知道不可能。
    “这个暂时就别想了,任旭东有一百个理由拒绝我们。除非……你能证明这是一桩刑事案件。”
    “只要证明了这一点,那我们根本就不需要任旭东的许可,可以采取强制解剖。”
    靳海洋一边说,一边暗暗观察着沈留白的表情。
    “那并不是现在就能解决的事,许多验材需要回中心检验才能确认,你这么说是没用的。”
    “听说你是特种兵出身,找东西应该很在行。如果没事的话,你可以跟我下去看看现场,幸运的话说不定能找到那根奇怪的绳子。”
    除了告知尸检结论,靳海洋是第一次听她说了这么长的句子。
    可是仔细的回味之后,他的鼻子差点没被气歪了。
    什么叫特种兵出身就应该找东西在行?把他当成什么了?
    他有心不去,但沈留白口中那神秘的痕迹一直在勾着他的心,让他根本就不能装作不知道。
    现在去询问任旭东,那小子肯定什么都不承认,他需要有更多的筹码,即使不能一举攻破对方的心理防线,那也要在他的嘴巴里撬出更多的东西!
    第10章 正面交锋
    在一个偌大的园区内寻找一个细线,简直就是真人版的大海捞针。
    “以尸体为圆心,在半径2米到6米的范围内找吧,如果现场没人动过的话,应该不会飘得太远。”
    沈留白轻声说道。
    “为什么?”
    靳海洋挑了挑眉,带着兴味的眼紧紧的盯着少女的方向,似乎非常好奇她为什么能说的这么笃定。
    他忽然发现,这个看着寡言的“专家”是个宝库,只不过需要定时手动点击才能吐出宝贝来,错过就损失大了。
    沈留白沉默了一下,转向另一个方向的草坪。
    “今天晚上有烟火大会,天气条件无风。你们在上面看到死者站在阳台上,我猜她腰间的绳子并不显眼,应该是很细但强度很大的那种,不会离的特别远。”
    “如果地上找不到,你就去翻一翻垃圾箱,或者在询问死者丈夫的时候找机会找一下,从案发到现在,证物不可能被销毁。”
    听她这么说,男人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很精彩。
    他没想到这丫头真把自己当成了搜索犬,虽然办案子的时候什么事都得做,但被人指使着去翻垃圾箱,对他靳大队长来说,还是破天荒的头一回。
    “喂,沈教授,你以为我是做什么的?”
    他忍不住朝着那个背影嘟囔了一句,可话一出口就觉得自己刚刚像是着了魔一样,幼稚的可笑。
    他是做什么的?
    他是警察。
    能破案的一切线索,他应该是求之不得全力以赴的,哪有时间和一个毛还没长齐的小丫头怄气。
    应该是因为看不上那些学霸们目下无人的傲慢态度吧。
    找了一会儿,毫无头绪,靳海洋转头就看到一个特别高大的身影正小跑着过来。
    那是他的心腹小弟高大尚。
    “老大,问的差不多了,任旭东,你要不要去看看?”
    任旭东可是这一次案件的重点怀疑对象,而且事发当时他们同在现场,所以询问任旭东靳海洋是不会交给别人来做的。
    他看了一眼已经走到3米外的沈留白,跟对方打了一声招呼,就跟着高大尚一起进了酒店的北区。他们在这里开了5个房间,专门用来询问现场证人的目击情况。
    任旭东已经坐在了房间里,另有两个警察看守着。
    见到靳海洋和高大尚走进来,两个警察很自觉的起身离开了。
    “叫什么名字?”
    “我叫任旭东。”
    “说一下你的出生日期?”
    “198x年x月x日。”
    “身份证号记得吗?”
    “记得,xxxxxxxxxx。”
    “有工作吗?”
    “有,我是海都市观涛阁旅游度假有限公司的老板。”
    “居住地哪里?”
    “海都市滨海区画意美苑4号楼。”
    “你认识李绵绵吗?”
    “认识,她是我的妻子。”
    到这里为止,任旭东的情绪一直很平静,回答问题的态度也没有丝毫的抗拒,仿佛他就真的很这件事没有关系一样,只是一个普通的目击者。
    可这样的表现有问题!
    死者是他的太太,太太就在眼前坠楼而亡,死况惨烈,就连围观群众都心生怜悯,一个丈夫怎么还能如此淡定呢?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