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他气不过,决定冷落下她,她却懵懂不知,巴巴凑上来控诉他摆脸色没良心,岂知天底下最没良心的人非她莫属。
    他质问她:“主子很喜欢做媒么?”
    她答出的理由居然是为他好,因为他是太监,担心他将来没人养老送终,所以才想出如此妙计。他听得哭笑不得,生平第一次介意起自己这太监的假身份,趁此机会,他慎重表态:“我对别人的孩子没兴趣,不必胡乱硬塞给我,我只想要……我自己的孩子。”可她却完全没当回事。
    护岛神鸟来迎,虽耽误许多时日,但他们终于登上了目的地密云岛,而银翼则是留下守护昏迷的门人。
    刚一上岛,就见得前方一片树林,正是著名的灵虚幻境,为密云岛主的巫术幻化而成,须得岛人亲自带路才可通过,那镇守幻境的一老一少告诉她,岛主闭关修炼,在此期间拒绝见客。
    她不愿等待,仗着神剑在手无所畏惧,两人一踏进树林,周围景物变幻,她不知去了哪里,影踪全无,他苦苦寻找不得,但听得天际传来凄厉呼号,一声高过一声,有人在唤:“焰儿,焰儿,娘想你,你怎么舍得丢下娘……”那是他母后的声音。
    然后又是两个妹妹的哭泣声传来:“二哥,快回来啊,娘病了,你快回来呀……”
    大哥萧冥的声音冷如冰霜:“我对你真的很失望,你拒不归国,到底想做什么?”
    父皇的声音更是森严:“逆子,你可还记得你是姓萧——”
    那些控诉的声音像是最尖锐的刺,一直朝他耳朵里钻,撕心裂肺,欲罢不能,他明知是假,却没法充耳不闻,只得坐在原地,勉强运功抵挡,他却不知,这灵虚幻境的奥妙就在于施术对象武功越强,意志越坚定,巫术的作用也越是发挥到极限,他的武功心智均是不弱,受到的伤害也是极大。
    等她用神剑驱散迷雾找到他时,他已经虚弱得说不出话来,对于所听到的一切,自然是不能对她提及半句。
    幻境即破,他们在那老婆婆的指引下来到又一处险要关卡,死亡山谷。
    山谷遇伏,对方弯刀在手,竟削去她数茎长发,他心疼难耐,终于忍不住出手,当着她的面将柳叶刀射出,并不顾她目瞪口呆,拔出藏在腰间的软剑,与十八尸人对敌。
    他早先在那灵虚幻境已被魔音所伤,此时又遇强敌车轮战术,体力消耗过大,但也勉强可以自保,只是看到那尸人首领伸手朝她抓去,他下意识将她抛出,用自己的身体挡住这凶猛的一击!
    两人从山坡上一路滚落,腰部剧痛,重伤之余,他还本能抱住她,将她牢牢护在怀中,他没忘记,她是他心爱的女子,是他承诺一生守护不离不弃的伴侣。
    过得许久他才醒来,发现自己中了毒,两人正身处沙漠之中,她却病倒了,周身滚烫,胡言乱语。
    水囊里的水,他一滴都没舍得喝,全部给了她。喂光了水,生怕她扛不住,他只好将毒素强行压制在腰部以下,然后划破自己的手腕,用鲜血喂她,再将内力输入她的体内,这不再是苦肉计,而是他发自内心的意愿,生平第一次这样在乎一个人,这样不顾一切爱一个人,无论伤病苦痛,他都恨不得以身相替。
    她终于明白他就是那个隐身幕后的灰衣蒙面暗卫,虽然怪他长期隐瞒,但看到他虚弱不堪的模样,也没过多责备,此时他已经顾不上她的想法,腰间的毒伤越来越重,毒素又被他强行压住,两条腿几乎是废了,他已无力再背她,怕她担心,处处遮掩。
    听得她说等走出沙漠,她要亲自做菜给他吃,他笑得很是满足,但也深深知道,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他想,他不能倒下,必须坚持,无论如何也不能留她一个人在沙漠里。
    他一次又一次切开手腕给她喂血,感觉自己命不长久,又将鲜血存够了小半只水囊,直至支撑不住昏厥过去,失去意识的刹那,他还在给她鼓劲,相信她凭借琅琊神剑一定能走出去。
    他觉得自己昏睡了很久很久,其间他感觉她抱着他哭,拖着他行走,只是怎么也睁不开眼,他却不知她会如斯坚韧,小小的身子爆发出巨大的力量,竟能带着他一路前行,整整走了七天七夜,终于走到沙漠边缘,峡谷绿洲,更想不到的是,就在他昏迷之际,抑阳功停止修炼,他身形逐渐恢复如初,男性特征也是全然显露。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被一阵粗鲁的摸索弄醒,又被重重踢了一脚,神智渐复,这才发现两人落入贼手,一名瘦长男子正在自己身上摸来摸去,而另一名矮胖男子竟压在她身上,欲行不轨!
    她机智过人,几句话就令得两名贼人心生嫌隙,自相残杀,矮胖男子被一刀砍掉脑袋,但那瘦长男子却毫发无伤,狞笑着继续对她施暴。
    千钧一发之际,他拾起那男子掉落的弯刀,一刀夺其性命,却因用力过猛,又一次昏迷过去。
    当他再次醒来,抵在他颈项上的,是她的风影戒。
    他茫然无措,听得她冷笑:“装吧,你就给我继续装吧,你信不信,我等下就让你变成真正的太监!”
    她……都知道了?
    他微微心惊,略一运功,察觉到自己身上的变化,立时反应过来,想必是在自己昏迷时,她发现了他的性别秘密,心惊之余又有些庆幸,或许这会是个契机,以后她再不会将自己当太监对待,他便有了与旁人竞争的资格。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