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许是,小世界修成圆满,即将进阶,这个府邸的主人升了仙,抬高了小世界的品阶,因此在大世界里显形。
玄柘猜测的时候不知道想到什么,把眼神放在周峰身上,眨也不眨的,显得有些痴。
眼睛睁的有些大,还好容貌生的好,就算是如此呆愣的表情也被他做的很是可爱,眼皮上那点小痣藏在眼睫里,瞧不见了。
啊?那你瞅我干啥,周峰被看的不自在,抬掌一拍他的肩膀,玄柘眼波一动,如湖水般散开涟漪。
周峰补充解释道赶紧走吧,某刀不找,黄花菜都凉了,我们在小世界里呆了不知道多少天,大世界如今也过了一个月余,倘若再不回去,江以棠他们就要来找咱们了。
你在意他做什么。玄柘用木石剑挡开一截枯木,凝了仙力想要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枯枝化为粉末,漫不经心的语气,半分真半分假。
周峰懒得理他,也跟着用有了五分之二魂的某刀挡开枯枝,一路无话。
走到月桂树笼罩的尽头,才能发现被月桂枯枝遮挡住的房屋,零星几座,不知道是什么用处。
姜姚心细,她伸手抹去窗台上积攒的灰尘,裸露出几笔潦草的刻痕,留下痕迹的主人画技并不好,来去也像是急匆匆的形容,只能勉强看出来是一只飞翔的鹰的图腾。
鹰
这是什么?姜姚对于这些乱七八糟的图腾并没有什么研究,她没把这东西看成什么不知名的鸟就算聪明了。
这是鹰洲的标志。在上林苑里,周峰也遇见过鹰洲的人,如今掺和在一处,就显得尤为可疑。
鹰洲的当家人姓古,名力,这个叫古力的风评不太好,就连不怎么问世间事的玄柘剑仙都有所耳闻。
他是个老东西,老东西有老东西的魅力,崽儿下的勤快,鸡下蛋还讲个天时地地人和,他却只需要一匣首饰,一泡。
女人在她眼里不过是待价而沽的物品,物品的新鲜劲儿过,或藏起来做一只貌美金丝雀,或丢在犄角旮旯生灰。
鹰洲表面上和这件事并没有什么联系,周峰本人也记不起来前生今世同那地方有什么羁绊,姜姚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除了呆在蓬莱,就是去老道士的地盘,那鹰洲,也不曾去过的。
玄柘知道的内容虽有,但未必肯说。
先找某刀。周峰足尖轻点,他的轻功很好,没有带起一阵风,吹落一片叶,这片树冠的尽头之上,是茫茫的雾气,黑衣的刀客站在树冠上,遍寻四处也不见某刀的踪迹。
小周。玄柘跟在周峰的身后,紧随其上。
又是剩下孤零零的,但早就习惯了的姜姚。
她轻功没有那么差,飞是能飞上去的,但她就是觉得,自己飞上去,好像,不是那么的太合适。
又是境中境的小世界。
周峰来不及通知玄柘和姜姚,就坠入了树冠深处的世界,这方世界小的很,堪堪只能放得下,最小的国家,这是他和玄柘的第二世。
世界其实并不是一条完整的时间线,时间线错综复杂,也会有弯折成曲的时候,先过前一个时辰,再过后两个时辰,中间还剩下几个时辰。
玄柘处于月桂中庭的时候就觉得奇怪,第一世历劫是复国先生和狸猫太子,第二世也只是知道结局不好,并没具体的记忆,乃是混沌一片,第三世飞升入大世界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根本不记得第二世的记忆。
可在小世界的玄柘自己,自以为是飞升境,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倘若小世界和大世界里真有连接的某个点,那是不是周峰也有真正意义上,降临的一天?
玄柘在思考的时候,就发现,心心念念的眼前人,几乎是瞬间,就从他的跟前消失了,不见了。
这是一个贫穷到,连轮回之境都不存在的小世界,月桂树自成一界,周峰还没来及缓过来,就托生成了襁褓中的小小婴儿。
玄柘跌进去的时候还能自我控制一下,遍寻四处也找寻不到轮回之境的守境仙。
之前同周峰的两世姻缘都是因为姻缘线,如今没有了此等机遇再同他和周峰绑上,那自己,还有没有机会,同这已经断情绝爱,修无情道的木头有什么露水姻缘。
仙人早就已经辟谷,不食人间烟火,玄柘很久没有品过什么苦味,可这一次他觉得满口苦涩充盈在一处,又流淌在心间,堵成了重重一口气。
这一世,当是周峰,最最真实的心理透影,倘若这一世,周峰真的对自己无意,又当如何?
他悔吗
后悔当年尚未成仙之时,他游历四界,让自己困入险地,坠入小世界遇见的第一个人,便是周峰。
后悔让周峰救了丢失记忆,忘却前尘,生命垂危的自己。
后悔彼此将情根深种,将小世界种种酿成难以割舍的酒液,让其穿肠,还让他入了心。
以上种种,玄柘皆不后悔。
他只后悔,当年那一剑,没有刺在自己身上。
后悔将本不属于大世界的周峰带入绝境,差点儿魂飞魄散。
情爱虽不易割舍,总也比那人化为看不见的风沙,混入大地的泥土要强上许多。
但如果能真正的割舍下情爱,那为他疯癫的这些年,落笔写在纸上,究竟又算什么?
没有绑姻缘线的周峰,就在月桂界里,可玄柘不敢赌,也不能不赌。
犹豫只在刹那,如今是周峰在何处,玄柘就会去哪里,没有意外,也没有选择的余地。
之所以犹豫,不是因为贪生,不是因为怕死,而是因为恐惧与胆怯,堂堂仙人竟会怕重活一世,玄柘与周峰真的会,纵使相逢应不识。
玄柘苦笑,不识又如何,只要他能与周峰,同处一片天地,已经是天道,格外开恩了。
在陷入黑暗的前一刻,玄柘也只是想,可以不相爱,可以不相识,可以不相见,可以连擦肩而过的机会都没有,只是不要他爱上别人。
千万不要同另一个人耳斯鬓磨,同另一个人经历那些玄柘不曾参与的种种。
假如真的这样的话,玄柘真的会疯,真的会拉着天道,把这肮脏的局搅和成你死我亡的一团麻绳。
还好,上天总是垂怜有情人。
他的爱,就是指定方向的针,永永远远的面向周峰,不会偏移,也不会投降。
此世结局注定,周峰身死,他祈祷,能够陪周峰葬在一处,已然是足好。
作者有话说:
一更
第31章 蓬莱大荒(十三)
真心
周峰生时便父母双亡,当真是天煞孤星的命,江湖人应该死在江湖里,母亲生他时难产而死,父亲被仇家一刀了结。
天煞孤星命不好,克的也只是亲朋,睡梦中的婴儿运气还算好,并未被坏人发现,而是在坏人离开后开始肆无忌惮的放声啼哭。
他命不该绝,有个行走江湖的黑脸刀客过路讨水,捡到尚在襁褓的婴儿,五大三粗的汉子既然喝了人家的水,自然也不好意思白喝,就把婴儿周峰带走,好歹喂一些米糊糊将他喂养长大。
黑脸刀客没有妻子儿女,把捡到的周峰当成了自己亲生的孩子,自己没有文化,就想让周峰多读书,就连一身精妙刀术,也倾囊相授。
玄柘是仙人,仙人入小世界自然因为与天地同生的灵气而被优待,他生时便有吉星高照,彩凤双飞,因而被视为祥瑞之子,世代忠君,如今却门厅中落的将门玄家托了幼子的福,也因此被加官晋爵。
小世界多半处于子民颠沛流离,仙家未长成,民智不开的乱局,这个小世界只是比寻常的更加离谱一些。
就连个靠谱的臣民,都不曾有,穷山恶水出刁民,刁民里能扒拉出个脾气好的,也算难得。
周峰不是这个小世界里头的人,心智相比总是剩上一筹,他既有横刀的能力,也通诗书琴棋,在江湖里蹦哒久了,偏爱做一些为民除害的好事。
不求美名流芳百世,只因为侠之大者,应当为国为民。
热闹繁华是江湖里永远不变的定律传奇,风雪也不曾冻人,寻常冬日里也可都把玄英缀上朱明,江湖里平白蹦出个腥伐杀手,杀手杀人如麻,却杀的都是坏人。
谣言不知道有几分可信,那个杀手据说是个络腮胡子的邋遢大汉,不修边幅,貌丑的很,不知名字,连形貌也是听说。
这个世界里有什么贪官污吏,做了蝇营狗苟腌臜事情的坏蛋,没个能躲过那把裁决的弯刀,分明干的是刃尖舔血的营生,这弯刀杀手却乐此不疲。
民间有义,君王无情。
他统治的子民不服者多,揭竿起义的人数不胜数,大大小小的战斗早就把摇摇欲坠的朝堂撞击的漏风漏雨。
玄柘身为仙胎,虽有能力,志不在此。
他一直活在懵懂的岁月中,不知前途,不知归路。
不求功名,无谓利禄。
他能把常人当做宝贝的金银,视作粪土。
一切的一切,开始出现转机,要从老皇帝发出的一纸黄券诏书说起。
那纸黄券诏书,上头其实写的是个费力不讨好的烂差事,没有什么油水可捞,还可能丢命。
弯刀杀手在民间极为出名,坐在高位上的皇帝每天不想着怎么治理国家,反而每天琢磨着旁人会不会抢他的位子。
他整日里提心吊胆,就怕那弯刀杀手横空出世,仗着鼎沸的民心,有朝一日,黄袍加身。
黄券诏书上的烂差事其实是诏安,先劝降,后杀人。
旁人都不要的活儿,玄柘却把他当宝。
玄柘只比旁人多几分侠骨,提剑出燕京,随了自己莫名悸动的心,诏安或是将那杀手诛杀,提头归朝也算一种对皇帝的交代。
想来是笔墨最为诚恳,玄柘铺纸点墨,言辞恳切写一封诏安书,约好地方见面,夜半三更太晚,鸡鸣不嫌早,便约在此时会面。
听过传闻,这刀客黑脸,样貌不佳,玄柘虽然知晓,却不置可否,潜意识里觉得,这刀客行径,莫名熟悉。
万事皆空,不知为什么,有关这黑脸刀客的事事,都能入他耳中,先入耳,后入心。
平心而论,玄柘心里觉得,狗皇帝在位没什么建树,整日里为一些上不得台面的事忙的焦头烂额,还不如把位子让于贤者。
话虽如此,玄柘又懒得管。
这世道如何,同他何干?
诏安周峰这事儿,仿佛平静的一潭死水里,突然坠入了石子,不大不小的散开圈圈涟漪。
玄柘在等,等某个魁梧的黑脸大汉,挎着刀,牛气冲冲的把鞘砸在桌上,然后要来大碗酒,大碗肉,他也会同这弯刀客谈一谈江湖话。
先劝降,劝降不成再杀人。
活算盘打的是好,实践起来可能有难度。
玄柘自己肯定打不过自小在生死线上摸爬滚打的周峰,可他有皇帝给的三千兵甲。
任那周峰武功再强,他也只能是寡不敌众,毕竟一拳难敌四手。
周峰来的时候是单刀赴会,黑纱卷衣,玄柘瞧见的时候,正有一缕清风掀起衣袖遮了眉目,待风落下,展露一派与想象中全然不同的好颜色。
玄柘平静无波的心湖被那颗石子搅的天翻地覆,他认为,此番,当是色字头上一把刀,是自己,好色。
玄家早有清心寡欲之名的三子,无欲无求,家里人就怕跑去当和尚的玄柘,会是一个好色之徒?
兴许只是没有碰见,可以让他动一动色心的人罢了。
露出来的那张脸眉若凿刻,鼻骨剑脊,分明是一张好颜色,哪里同谣言一般,是个络腮胡子的黑脸大汉?
尤其是这张好颜色里加了镀金的墨,又是胜出一筹,那双黑白分明的眼下比常人多了蜿蜒疤痕,更填味道。
面上有疤,常人的容貌八成要减半,可这周峰脸上多上一道疤,那也不减风情,反而多出无常凌厉。
玄柘从那张沧桑感十足的脸庞,得以窥见这么些年,重峦叠嶂的是是非非里,他横刀意斩天下的气魄,当真是厚如山石。
心动往往是莫名其妙,防不胜防。
玄柘这趟,来的不亏,又亏极了。
亏是因为这颗守了二十载的和尚心,如今被个男人夺了走,这个男人长的分在好看,他也不算太亏。
若以刀杀他,便死前也要偏头吻上尖刃,引颈送命。若以鸠酒送他,便饮前也要窃玉偷香沾叶惹草,玄柘此生,甘之如饴。
从未想过自己爱人时会是如何,可便是周峰要他的命,也是肯给的。
有风吹动那黑衣刀客的薄衫,却吹乱揉皱凌虐玄柘胸腔之下,一颗活生生的真心。
诏安失败,玄柘却放他走。
黑衣刀客满眼写着奇怪,倘若真要开打,这三千兵甲于他而言,其实并不算什么,只是如今这种局面之下,要白白欠下一个人情。
萍水相逢,你我不必如此。在周峰眼里,黑白分明,他既然不投降,便不会和狗皇帝那边的人有什么瓜葛。
便是我留下你又如何,不过是损三千兵甲反而让你脱逃罢了。
大家都是聪明人,远不及敞开天窗说亮话来的痛快,还能博个好感。
周峰提刀要走,却对上笑意盈盈一双含情目,像是刚瞧见一样,周峰发现这公子哥眼下,竟然还有颗点墨小痣。
周壮士,哦不,小周。你当知,萍水相逢,也可一见如故。
这话说的虽看似普普通通的客套,可咬字气息里,皆是轻浮。
啊?直男周峰并不懂他在说什么,敷衍一拱手,便消失在玄柘的视野里。
社稷飘摇,义军纵起,大火绵延千里。
带头的人是周峰。
没能完成使命,按理说玄柘当受罚,可那高高在上的老皇帝叹一口气,目光复杂,道。
朝堂无可用之人,玄家世代忠君,那周峰又不是个好相与的,无妨。
玄柘无所谓忠君与否。
为将者,抛头颅洒热血太过激昂,既然玄家忠君,他为人子,也当从父之命,不需要多么尽心尽力,但只要死在这片沙场山河,也便无愧于心了。
多么遗憾,和那人的立场不同,纵如此,不改忠君之志。
仅有的几万铁蹄,老皇帝珍而重之的交给了玄柘,纵使他心不在领兵打仗,而在江湖。
昔日里的侠剑也换银枪,百姓组成的义军将要推翻朝堂,领兵打仗伤的人也是百姓。玄柘不期凯旋,只盼有朝一日能够马革裹尸,葬于青山。
好巧不巧,死到临头,对战的还是那把刀,悬高又落,黑衣刀客的眼里尽是冷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