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多久,陆小攸醒过来,一睁开眼睛就想到了卖早餐的事儿。
她从来都没有卖过早餐,只是吃的早餐比较多,她越发的好奇。
陆小攸起来穿好衣服,静悄悄的走出房间,尽量不打扰到周玉花和周玉苗睡觉。看着两个比她年纪小的女孩熟睡的脸孔,那天真无邪的模样,很像是无害的娃娃。
陆小攸轻轻地走出去,关好了门,却不知道门内的两个女孩同时醒过来,对着门冷哼一声,不屑的讥笑着。
陆小攸来到厨房,门内的李雨蔓笑了一下,拿起一旁的新鲜的西红柿洗了一下,塞到了陆小攸的手里,一边说道:“你站在一旁吃着,别动手,一会儿跟我们一起走,知道吗?”
“恩。”陆小攸拿着西红柿一阵儿好笑,自家娘亲这是堵着她的嘴巴,生怕她动手煮饭呢。
看来娘亲也很在乎她的早餐店的生意啊。
陆小攸站在一旁,看着满头大汗的周正牛蹲在灶台前,大口大口的吹着气,灶台里放了几片木柴,散发着浓浓的黑烟,没多久,就把周正牛那张黝黑的脸熏成了黑色。
周正牛不在意的擦了一下脸上的汗水,埋头煮饭,时不时抬起头对陆小攸笑了一下,接着专心烧火煮饭。等到一切都准备好了,周正牛去一旁又洗了一个新鲜的西红柿,塞到了陆小攸的手里。
“小丫头,你多吃两个,这一会儿去镇上的路途遥远,你别饿着。”周正牛憨笑着,同时抱起木桶就往门外走。
门口有一辆推着走的木板车,用来放置木桶,木桶里则是早晨煮的早点。
李雨蔓拉着陆小攸的手,坐上了木板车。周正牛不知道从哪儿牵出来一头驴子,套在前面,周正牛赶着驴子,迎着朝阳,带着一对儿母女朝着小镇上而去。
清晨,朝露还未稀释,若是在草丛里走两步,必然将整个裤腿都打湿了。
他们在白色的天色中,寻觅着小镇的方向,来到了璞玉镇。
璞玉镇的镇口上写了三个大字:璞玉镇。这几个大字是整个小镇的骄傲,据说是著名的八府巡按亲笔留字。只是没人记得那个题字的人叫什么,从哪儿来,到哪儿去,只记得那个人救过当时的县令大人。
璞玉镇街道干净,房屋整洁,比他们居住的景贤村好了几倍。
但是李雨蔓对这些却一点儿都不新奇,一点儿都不在意,甚至还有点儿瞧不上眼,但是她仅仅表露出来了安静,温柔。
陆小攸无意中扭头看到了李雨蔓的神色,很纳闷,一般女人看到繁华的街市都会露出疯狂的喜悦,有的时候会不惜重金去购物。反观李雨蔓,她很冷静,一如她穿越来的那天看到的李雨蔓。
李雨蔓从来都没有说过她的身世,陆小攸也无从得知。
唯一知道的便是自己是她的女儿,姓陆,名小攸,今年十四岁,是一个天真可爱,活泼善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小女孩。
不是她自恋,她隐隐约约觉得自己超级棒。
“到了。”这时候,坐在前面的周正牛下了车,自然而然的把陆小攸给抱下了车,接着又去把李雨蔓给扶下了木板车。“你们在这儿坐着,粗活放着我来就行了。”
周正牛傻乎乎的笑了一下,扭头搬着木桶去了。
李雨蔓微笑着,拉起了陆小攸的小手,扭头带着陆晓攸进入了他们的早餐店。
早餐店很简陋,两个冷冰冰的灶台,灶台顶上举着一块长方形木板,刚好遮挡住两个灶台。陆小攸心想,不怕灶台淋雨了。接着,入目的是干巴巴的土地上,放了几张残旧的桌椅,看上去倒也有点儿‘店’的错觉。
虽然是清晨,却也见到了几个人脚步急匆匆的走过。
没多久,生意自动上门了,都是些常来的老顾客,笑着和周正牛开了几个玩笑,早晨嬉嬉闹闹也就过去了。
邻近中午,周正牛翻了一下他围巾上的钱袋。
周正牛估摸着这些钱够吃两个香喷喷的鸡腿,于是提议带着她们母女两个去附近的小饭庄吃点儿东西,也潇洒一回。难得陆小攸跟着来了,也想让陆小攸知道他会对李雨蔓很好。
李雨蔓摇摇头,家里大儿子转眼15岁,马上要寻摸媳妇了,哪里敢乱花钱。
她拉着陆小攸的手,将陆小攸放在了平板车上,扭头说道:“早点儿回去吧,咱们家缺钱的地方多,省着点儿花吧。”
周正牛默不作声,第二天再带着陆晓攸来到小镇上,这个汉子把早餐都放下来,扭头去了一趟隔壁街,买了两个小鸡腿,塞到了李雨蔓的怀里。
周正牛梗着脖子,脸烧红烧红,他紧张的搓着手,含羞的说道:“雨蔓,你和孩子多吃点儿,补补身子,你们都太瘦了。”
周正牛注意到,李雨蔓吃的很少,就连十四岁的陆小攸也吃的不多,一直都以为是周家的饭菜不符合她们两个人的胃口。
所以到了镇上,他一直想给她们两个人买点儿东西补补。
李雨蔓红了脸,摸着手里两个热腾腾的鸡腿,心里暖洋洋的。
她微微点头,去一旁拿了刀子,把鸡腿剁成几块,放在碗里,又拿了三双筷子,喊道:“叔凡,小攸,大家一起吃。”
陆小攸笑着走过来,坐在凳子上,自然而然的拿起了筷子,这是她一个月以来的第一顿肉啊。她迫不及待的下手,却被李雨蔓给拦住了。
陆小攸抬起头,看向了不愿意动筷子的周正牛,心里一个角落坠了下去。她看了一眼李雨蔓,李雨蔓给了一个眼色,她才轻声开口:“周伯伯,该吃饭了,咱们早点儿吃完,早点开张,一会儿王叔叔,李叔叔,钱哥哥都要来吃早饭呢。”
周伯伯,她至今没有改掉称呼,一个很难更改的称呼。
周正牛红了脸,害羞的壮汉羞涩的推了一把鸡肉碗,朝着陆小攸的方向推了过去,呐呐的说道:“你们吃,我不饿。”
“不嘛,小攸要周伯伯一起吃,你要是不吃,小攸也不吃。”陆小攸赌气站了起来,走到了一旁,没动筷子,若是看不到周正牛动筷子,她是绝对不会吃鸡肉的。
周正牛叹了口气,招呼陆小攸坐下来。他拿起筷子,小心翼翼的夹了最小的一个鸡肉来吃。那是鸡腿根部,只有硬邦邦的骨头,没什么肉,但是周正牛却吃的很开心。
陆小攸看着干笑了一下,与李雨蔓对视一眼,无奈的很。过了一会儿,陆小攸架起一个最大块的鸡块,放在了周正牛眼前的碗里。
“周伯伯,吃多一点儿。”陆小攸微微一笑,露出了可爱的小酒窝。
周正牛楞了一下,本想推辞,却被李雨蔓拦了下来,一家三口坐在破旧的早餐店里吃着热乎乎的早饭,心里一阵儿满足。
清晨,吃饭的食客很多,李雨蔓和周正牛两个人忙不过来的时候,陆小攸也会上去帮忙收个钱,擦个桌子,洗个碗,凡是她能做的事儿,她就没有推辞过。
邻近中午,没什么人吃饭了,他们便收拾行李,准备回家。
这时候,一道悦耳的声音响起来。那穿着洁白衣裳的男子跨步走过来,身后跟着一个灰色布衣的小厮。小厮快步走过去,一手拿着手巾擦拭着凳子,一边笑眯眯的说道:“爷,擦干净了。”
“恩。” 宁世秀低下头,看了一眼,拽过小厮怀里的一块干净的绣帕,垫在了凳子上,这才坐了下来。小厮愣了一下,苦涩的笑了一下,自家爷洁癖很重。
小厮吆喝了一声,喊道:“来一碗小米粥,一斤油条。”
“好勒。”周正牛发出沉闷的回应声。
小厮笑眯眯的坐下来,望着宁世秀,说道:“少爷,我去天香楼给你点一盘牛肉,一壶清酒,一盘烧鸡给您端过来。”
“酒就不喝了,来一壶极品庐山云雾吧。”宁世秀淡淡的说道,他方才醒过来,站在窗户台上看到了很多人来到这个小小的早餐店吃饭,还挺热闹的。
他不想凑热闹,却很想尝一尝这家的味道。
他闻着空气中弥漫的香味,把他的馋虫都给勾起来了呢。
宁世秀坐在那儿等着吃饭,一本正经的坐着,余光之中看到了一个洁白的面孔,那微微上扬的嘴角,含笑的脸庞,还真是吸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