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认真地给安哥儿开蒙,这过程中发现安哥儿读书既认真又有灵性,学起来很快,又能耐得住性子,定下心来,心中暗自惊叹,教得越发上心了。
王明睿:我这是降维打击,能和普通三岁孩子一样么?
学习通俗诗书毫无压力,王明睿很注重地开始练字。他多年没有碰过毛笔了,早年练字基本上也是练习硬笔书法。可这是古代,读书人都要写一笔好字,不然科举场上,就凭着字丑这一条,就会被淘汰下来。晚清时的龚自珍就是这样的倒霉鬼,字也算不上不好,只是因为不是符合科举要求的‘馆阁体’,屡次被黜落。一气之下,命家中仆人们都练起了‘馆阁体’来,意思是你们考官不是讲究这个么,我家的仆人都擅长呢!可这只是出一口恶气,给自己一些安慰罢了。王明睿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和这个规则对着干,就是现代社会招聘,相貌出色,举止得体的的人也会占点便宜,录取的可能性比旁人来的高呢,人们多少都有些以貌取人的。还不如从小就好好练字,他喜欢的是行云流水的行书,但不妨碍他另外再练出一笔馆阁体来。
王明睿开始练字,因为骨骼还未长成,手腕无力,他也不急于求成,开始时只每日练好姿势,打牢基础,练上一会儿就罢了,等到年龄增大 ,再慢慢增加练字的时间。
但看在旁人眼中,这稚龄的孩子竟然有这般定性,足以让人赞叹了!
转眼间,距离王明睿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一年多了。时间真是个奇妙的东西,王明睿觉得自己缓缓地适应了现在的生活。也许,这是因为他本就是一个看得开的人,既然回不去了,那就得努力在当下好好活着。他就是这样冷静中带着几分凉薄。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林清和陈氏对他实在是很好,让他生出几分亲密家人的感觉来。虽然不想承认,但却是在林清和陈氏身上,他体味到了那种从来没有感受过的父爱母爱,殷殷亲情。起先对着林清夫妇,惶然之下,做戏的成分更多一些,如今却是投入了五六分的真情实感。
在王明睿五岁之时,他已经熟读了《三字经》、《千字文》,还开始学起了《论语》,林清给他略一讲解,他便能明白其中的意思,可见悟性甚高。书法也有进益,笔力虽弱,但字已有了些基础,看上去有模有样。这时,与他同龄的孩子尚未开蒙呢。而且,他又出落得像个小仙童一般,粉妆玉琢的,让人见之心喜,就是身体也是很好的,再没闹过大病了。周围的人提起林家的安哥儿来,无不啧啧羡慕林秀才夫妻。虽然膝下单薄了些,但这一个就能抵得上人家好几个来了,俗话说得好:宁吃仙桃一口,不吃烂杏半筐嘛!
林清心中欢悦之余,也不再满足于眼下安逸的生活。以前想着自家也无子嗣,后继无人,也就对前途名利什么的兴趣乏乏。就算家私万贯,富贵泼天,终究如梦幻泡影,到头来也是一场空,自家的日子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就这么过着挺好的。现在就要为了安哥儿的前程着想了,安哥儿如此聪慧,自然要走读书科举之路。众人皆知朝中有人好当官,自家只是一个秀才,不要说放在朝廷上,就是在这群英荟萃的姑苏城中,也是微不足道的。他可不愿意日后有人为安哥儿惋惜:若不是命数相克,也是官宦名门的子弟,定然比眼下好!芝兰玉树,却沦落凡尘这般情形,他是绝不肯见到的。他会觉得无比挫败,深深羞愧和自责!
林清和陈氏商议起来。其实,要出仕也不是没有机会的。前些日子,自己许久未联系的舅父遣人送来一封信。舅父十多年前考取了进士,被派到外面做官,离乡很久了。相隔得远,情分渐渐就淡了下来,且林清原来对名利没有多少追求,自甘淡泊,也不会上赶着去向舅父献殷勤。但毕竟血浓于水,母亲生前和舅父也是亲密的,是以彼此关系一直未断,一年之中总有几封书信来往,林清随信送些家乡土产过去,慰藉舅父的思乡之情,舅父也每每回赠些实惠的礼物来。那年他们膝下有了安哥儿,舅父听说此事,深为外甥高兴,还命人带了三百两银子给他补贴家用。
那一回,舅父在信中就和他提到了一件事。舅父已经升到另外一地任知府,初来乍到,手下没有多少心腹之人。想起自家外甥是个秀才,才学也是有的,只是命运不济,至今还是一个白身。如果能到他身边,先做一个幕僚书办之类的差事。若是做事勤勉,人能干些,做出些功绩来,他就有理由也有能力拉这外甥一把。七品的官职是难办的,但□□品的如县丞这些,努努力,还是有可能的。日后找到机缘,未尝不能更进一步!
当时,这个提议对林清并没有多少吸引力。如果那是在江南一带,那没说的,林清是求之不得的。但舅父做官的可是在巴蜀,离家千里且不论,也远远比不得江南的富庶安逸,他的日子虽然不算如何富贵,那也是颇过得去的,划不来啊!他思前想后,犹豫了一段时日,就以安哥儿年龄尚幼,他放心不下家里为由,婉言谢绝了舅父的好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