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吼声震耳欲聋。一把把雪亮的长刀翻飞出凛然的寒光!
“四姐,”一颗大头忽然出现在眼前,一双眼睛骨碌碌一转:“你今日不是要进宫赴宴吗?怎么还不去梳妆打扮,倒来练武场了?”
陆明玉笑着瞥了六弟一眼:“肚子不疼了?”
陆轩笑嘻嘻地凑过来撒娇:“这么多亲兵,四姐想练剑,随便叫几个来就是,就别揍我了。”
陆明玉忍俊不禁,用力拍了拍那颗大头:“闪一边去。”
陆轩松口气,欢快地跑去武器架边,拿了把长枪,和陆明月过招。便是以温柔著称的陆明华,此时也是一身飒爽的武服,手中长鞭使得虎虎生风。
陆明玉抿唇一笑。
这才是她熟悉的家。
不像前世的宫中,重重规矩,像无形的枷锁牢牢捆束住她,一点一点地磨平她的骄傲和锐气。
她坐在凤椅上,是母仪天下的皇后,却再也没了年少时的愉悦欢快。
都是那个狗男人!
一想到李昊,陆明玉心火蹭蹭直冒。她随手拿了一把剑,点了几个亲兵过来:“来陪我过招。”
一个时辰后,陆明玉面颊绯红,额上微微冒汗,神清气爽地去沐浴更衣。练武场里数名亲兵苦着脸从地上爬起来。
“小姐的身手真是越发厉害了!”
“小姐怕失手伤了我们,没用那柄抱玉剑。不然,我们现在连爬都爬不起来。”
“也不知日后有哪家的少年郎敢做我们陆府的姑爷。要是惹得小姐不高兴,一拳下去就得去了半条命……诶哟!”
“叫你胡说八道!谁能娶到我们小姐,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日后姑爷惹了小姐,哪里要小姐动手,我们王爷第一个饶不了他!”
“对对对,还有二公子六公子!”
“再不济,还有我们荥阳军呢!”
越扯越不像话了。
亲兵统领陆乙被气笑了,踹了那几个闲话的亲兵:“都给我闭嘴!再敢乱说,我拔了你们的舌头。”
顿了顿又补了一句:“最后一句,说得倒也没错。”
一众亲兵龇牙咧嘴地笑了起来。
就是嘛!
有他们在,谁都休想欺负他们的小姐!
……
半个时辰后。
东华门外,等着进宫的马车排出了老远。
按着规矩,宫外的马车不得入宫。
不管是阁老家的闺秀,还是侯爷家的千金,都得老老实实的下马车,一一验明请帖和身份,才能入宫。
这些都是接了乔皇后的帖子,等着进宫的高门贵女。不定哪一个入了皇后娘娘的眼,就成了皇子妃。
守着宫门的内侍,眼明心亮,十分殷勤,半点不敢怠慢。
就在此时,一阵马蹄声嘚嘚响起。
众人不约而同地转头看了过去。
第九章 好友
旭日东升,微风轻拂。
一身红衣的少女骑马疾驰而来。
这匹枣红色的马高大威猛,毛光顺滑,四蹄有力,神骏至极。是难得一见的大宛汗血宝马。
这样的宝马,寻遍京城,也只有三匹。
其中两匹,都在天子的御马马厩里。还有一匹,被永嘉帝在两年前赏赐给了荥阳王。荥阳王又将宝马转赠给了爱如掌珠的女儿。
阳光撒落在宝马长长的鬃毛和明亮的眼睛上,也落在红衣少女的脸庞上。
少女光洁的脸庞似被镀上了一层光,容色冷艳,神采飞扬。
是陆明玉!
穿着浅蓝衣裙的秀丽少女,将头探出车窗外,冲着陆明玉嫣然一笑:“小玉,你怎么骑马来了?”
陆明玉勒紧缰绳,翻身下马,乌黑顺滑的青丝被风拂起,又很快散落肩头。
这个蓝衣少女,姓沈,闺名一个澜字。父亲是户部侍郎,掌管国库金银。
沈侍郎个头不高,相貌平平,头发稀疏。沈澜却修长窈窕,面容清秀,一派官宦千金的优雅气度。
陆明玉和沈澜,一个出身将门,一个是文官千金。一个敢爱敢恨性烈如火,一个文雅含蓄温柔自持。截然不同的两个少女,却是闺阁好友。
陆明玉一见昔日闺阁好友,心头一热。
沈澜比她大了三个月,前世沈澜及笄后定下亲事,嫁给了一位新科进士。
沈郎中挑女婿的目光比陆临强得多。
那位新科进士出身书香门第,在翰林院待了三年,便谋外放,离京赴任。官途平坦顺遂,几年后做了金陵知府。
沈澜随夫婿离京那一日,已是三皇子妃的陆明玉亲自去送行。
沈澜依依不舍地握着她的手,轻声道:“今日一别,不知何时才能再相见。”
“小玉,你如今是天家儿媳,头上有两重婆婆。这直言无忌敢言敢怒的脾气,可得稍稍收敛一二。新婚燕尔,三皇子殿下待你自然是极好的。只怕时日一久,会生变数。你一定要多多珍重。”
那个时候的她,还沉浸在新婚的甜蜜恩爱中,挑眉一笑,信心十足地应道:“沈姐姐多虑了。他绝不会辜负我。”
沈澜喟然轻叹,不再多言。
而她,在短短几年内,就饱尝被婆婆恶意挑唆和夫婿渐渐离心的愤怒痛苦。
是她太过骄傲自信,以为夫妻相爱便能携手白头。
却不知,这世间人心险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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