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九八年农历三月三出生的呢。”
    “农历三月三出生的,倒是只有两人。”黄赳将二人的信息表递过来。
    文熙淳翻看着两个何盈盈的个人信息,其中一个是独生女,家住市区,现在就读于本省某重点大学。另一个……家里有个哥哥,家住临市西部某偏远山村,后来搬了家,现在就住在徽沅市下面的县城。
    家里有哥哥的这个何盈盈长得倒是非常秀气,笑得特温柔腼腆。
    文熙淳看着照片上的女孩,心头蒙上一层失落。
    他将信息表放到一边,换好警服随口问道:“最近局里没什么要紧事吧。”
    黄赳沉思片刻:“也不知道算不算要紧事,隔壁刑事调查科来了个新科长,研究民俗学的,局里拢共就那么几个女警,全不见了。”
    文熙淳猛然抬眼:“怎么回事。”
    “魂儿被勾走了呗,你是没见那人,白的跟面袋子似的,整个一小说里走出的fa美男,名字也很那个,叫,云牧遥。”
    小刘也跟着凑上来:“就这个名字,你说它土吧,但又莫名觉得很洋气,估计爹妈也是修仙小说看多了起名时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洪荒之力。”
    “跟你们有关系么?明天黄赳你跟我跑一趟这两个何盈盈的家。”
    “不是吧,还要去!”
    在黄赳凄惨的叫喊声中,文熙淳深藏功与名,去了副局长办公室报到。
    离着副局办公室有段距离时就听到里面传来说话的声音,文熙淳本打算等他们谈完再进去,结果就像木头一样在门口站了半小时,里面始终没有结束的意思。
    不得已,他抬手敲敲门:“于副局,是我,文熙淳。”
    里面传来中气十足的一声“进”,推开门的瞬间,文熙淳便看到一道挺拔优雅的背影,对面便是于副局饱经风霜的老脸。
    “小文你来得正好,给你介绍位新同事。”于副局热情似火熊熊燃烧,一个猛子扎过来亲切地拉着文熙淳的手往里拽。
    那个背对着自己的人缓缓站起身,就在他回头的瞬间,文熙淳便知晓了他的身份。
    外号白面袋子的刑调新科长,云牧遥。
    第9章 囍(9)
    确实,这个人白到了一种境界,整个人都像在发光,就连文熙淳在看到他面容的那一刹那都在心里感叹了句“卧槽”。
    完全仿照校园日漫中的“王子”一比一全比例复制出来的一样,好看到人神共愤,但有一点,文熙淳觉得他长得和姚景容有那么一丢丢像。
    “这位是刑事调查科刚从临市调来的科长,云牧遥,啊,这位是我们刑侦科第一支队的队长,文熙淳。”于副局一一介绍道。
    “你好。”文熙淳难得主动一次先伸出了手。
    云牧遥这个人,看起来很温柔,也很有礼貌,他轻轻握住文熙淳的手晃了晃:“久仰久仰。”
    他的手指也是难得一见的赶紧细白,指甲莹润像玻璃,可以说是文熙淳出生二十七载里见到的手中顶流。
    “正好小文你来了,崇门村的案子有什么进展没。”
    文熙淳将装有证物的文件袋放到桌上,稍稍整理了下思路:
    “经过多日调查,我们找到了死者儿子儿……媳的线索,我和姚法医经过简单分析后一致认为,死者的儿子袁建宏早在三个月前就已经因为癌症去世,而他们所谓的儿媳,也并非通过合法渠道嫁娶,很有可能,是被配了冥婚给袁建宏。”
    于副局点点头,打开证物袋,里面有两块带血木桩,一根带血银针,以及几组吊脚楼、袁建宏的干尸和死者床底的脚印照片。
    “但是何盈盈的尸体已经不见了,可能是被人抬走了,而且这个村子诡异之事太多了,里面有两个外来人,一个男扮女装在这里生活了两年,另一个腿脚有残疾,并且极有可能是将何盈盈尸体搬走的人。”
    “结阴亲啊结阴亲……”于副局沉吟片刻,摇摇头,“这条产业链其实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庞大的多。”
    “我了解过,这是个一本万利的勾当,刚死没多久的鲜尸能卖到十多万以上,就算是年岁久远的干尸也是一万起底,还要根据女性的相貌身材以及学历来抬价。”文熙淳冷笑一声,“欲望是很可怕的东西。”
    “这两个是在何盈盈的棺椁里发现的?”于副局点了点将木桩和银针。
    “对,但至于什么用途我们还在查。”
    这时候,一只细白的手伸了过来,拿过装有木桩和银针的证物袋。
    云牧遥反复看了下这两样东西,又看了看头前文件里两位年长死者的尸体照片,薄唇微微抿起。
    “云科长有啥高见?”于副局一见他这架势,立马凑了过去。
    “高见谈不上,之前做过冥婚的实地调研,这些都是行冥婚礼时用的。”云牧遥轻声道。
    “怎么用?”
    “封建思想中,人有三魂六魄,银针扎入头顶为封穴,因为他们认为人死后魂魄从头部离去,用银针封穴,以使三魂无处离去;木桩钉脚,六魄无法遁走,如果没猜错,被配了冥婚的女孩嘴巴应该是被缝住了,这样她下了地府之后就无法在阎王爷面前喊冤。”
    话一出口,两人都禁不住打了个寒颤。
    于副局一拍桌子,老脸憋得通红:“这也是人干事?!良知喂了狗的东西。”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