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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辞珩从他口中听不到什么有用的消息,用被子蒙上了头,几下呼吸间就深深睡了去。
    第10章
    驻守西北的军队名唤玄甲军,是早年间老皇帝陆承景御驾亲征时所领的军队中的一支分支,玄甲军铁骑曾踏遍中原,声名赫赫。
    自陆承景重文轻武,在皇宫中日日耽于享乐时便没落了,到如今更是不受重视。
    军中没什么吃的,平日里只能吃些糙米,能有白面都是一种奢侈,若是朝廷里粮食送来的不及时,糙米都吃不上。
    陆辞珩在军中半年,第一次吃到肉是因为他们将戎人打退至西北边境外五十里,收缴了一批活羊。
    二十五人为行,每行人都分到了半头羊。
    西北的天幕和黄沙一样,旷阔无垠,一眼望不见边际,其上缀着数不清的繁星,华美异常。
    生出来的篝火将羊肉烤得滋滋冒油,缕缕青烟朝上飘起,散在无边天幕中。
    洒上孜然的羊肉烤得焦香,香气直往人鼻子里钻。
    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打了胜仗后开怀的笑。
    刘伍长拎着一壶酒,喝得烂醉,坐到陆辞珩身边,大着舌头说:“小陆,你家在上京,我们还不知道你父母是做什么的呢。”
    “我……无父无母。”篝火烧得树枝噼啪一声炸开,陆辞珩的脸被通红的火光映着,和着酒吃了口羊肉,咧嘴一笑,同刘伍长说:“其实我是宫中的三皇子。”
    “小陆你是宫中的三皇子?”刘伍长酩酊大醉,酒喝得上了头,抚掌大笑道:“你是三皇子,那我还是天王老子呢,你们说是不是啊?”
    有人应和道:“那我就是天上的神仙,施个法就能让咱们在军中天天都能喝酒吃肉。”
    “你都是神仙了,那不是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还来当什么兵?”坐得离篝火最近的那人笑着反驳他。
    底下人笑作一片,这些人无一不是穷苦出身,若非实在走投无路,谁会愿意为了三石米,来这种地方过朝不保夕的日子。
    这里被马革草草裹了的尸体,不知是谁家父母日夜期盼的儿子。
    夜半捣衣声中,亦会有妻子思念已经埋在黄沙里化作尘土的丈夫。
    一旦参军,就是十五年为限,期间有人过不下去这样的苦日子,乘着月黑风高,无人放哨时逃了,便成了逃兵,一辈子都活在朝廷官府的追杀中,被抓到就是死罪。
    哪怕十五年时间到了,只要仗没打完,就依旧回不去。
    夜风将木柴烧出的灰烬卷上天,一个兵士用胳膊肘推了推刘伍长,带着艳羡说:“伍长,再还有半年你就该满十五年了吧。”
    “去掉今天,还有一百五十一天。”刘伍长将日期记得清清楚楚,又有些失落地说:“但若是仗没打完,我还得和那帮戎人在这耗着。”
    “但好歹有个盼头,再说照咱们今日这种打法,只要戎人不再来犯,剩下的这半年你只需安安稳稳地守在边境,等半年后无战事,不就可以回去了。”
    “是这个理!”刘伍长拍了拍那人的肩,从自己的怀里一封家书,对那人道:“你给我读读,这信上最后八个字是什么?”
    那人映着篝火照出来的光,缓缓读道:“——家中无恙,盼君早归。”
    刘伍长笑得开怀,“都听见没,我妻子在家中盼我早归呢。”
    “听见了听见了。”
    “谁不想早点回去啊。”
    “我家中人也给我写信了。”
    众人一时喧闹异常,陆辞珩独自一人坐在那里,仰躺下去靠在歪倒着的枯树枝干上,看着远处天幕中的皎洁圆月出神。
    他们的欢欣与他无关,从来不会有人给他寄信,也不会有人盼他早归。
    甚至连写信,他都不知道能写给谁。
    陆辞珩到西北后,曾经给沈明安写过一封信,寄去了国子监。
    但沈明安没有给他回信,或许他没收到,亦或许他收到了,但不想回。
    这封信仿佛石沉大海。
    之后他就再也没写过。
    “家中无恙,盼君早归。”因着这句话,陆辞珩无端有些羡慕起刘伍长来。
    刘伍长的家书每年八九月,必有一封寄来。
    他将这十几封家书仔细归拢在一处,思乡时就拿出来看,信纸都已经被他摩挲得泛黄发皱。
    信上落款前的最后一句,都是这八个字。
    但刘伍长没能归家。
    他死在戎人军队的夜袭中。
    那次夜袭是在半月后,戎人趁着他们夜中睡得正酣、放松警惕之时,领着一骑人马,直捣军营。
    陆辞珩是最先发现营外有人的,他夜里睡不着,坐在营外吹风,忽然听到远处似有异响,像是人的脚步声,但被猎猎风声掩去,根本听不真切。
    漆黑空中火光忽闪,陆辞珩心中一跳,若是偷袭,最好的地点是军营的侧门,那里地势偏僻,守卫也少,最好突破防守。
    但那一小队人影却隐在黑暗里,弃简从繁,绕了一个大圈子往西北角去。
    西北角放着军中的粮草。
    陆辞珩当机立断,拿起鼓槌用力击打军鼓。
    鼓声刺破长空,阵阵往外传去,吵醒了不少人,戎人情急之下,丢出去的火把失了准头,只烧到了小半边粮草,但火光依旧冲天。
    “——粮草着火了,快去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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