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琅易说:“分手得了,少哔哔。”自己去床上躺着了。
唐鹭又伤心又气,口不择言:“你出去一整天回来,原来是和我说分手的,分就分吧。”
然后这就吵了起来。以前也不是没有过吵架,吵得最厉害的那次,不到七天也就言合了,这次是最长的一次。唐鹭说完那句话,心里就担心起来,好在总算又和好了。
舒了口气。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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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小伙伴们,鞠躬~
第2章
◎昂首挺胸把气场撑出来。◎
02
余琅易做保镖,但他做的不是普通的保镖。
g城是一座南方国际大都市,他在一家比五星级还要高级的白金星级大酒店,酒店集团名下还有夜总会、商会、娱乐城等,他通常负责场馆巡逻、治安,以及有时大客户大老板需要陪衬应景、护卫安全的人员时,就会由他们出场。
他上班穿着一身笔挺精贵的西装,或者黑衬衣、黑t恤,总之经常就一身黑,然后带个大墨镜。
他的眉毛很浓,墨镜下露出部分浓郁的剑眉,搭配高挺笔展的身躯,比模特走秀都要有型。
只是余琅易做不了模特,他的左手只有四根手指,之前可能因为一些场面上的事而缺了一根。
他平素虽脱下衣服时,两臂肌腱又硬又悍,肩宽背展的,可穿上衣服却挺拔而健长,看着还挺瘦,五官帅得精致。
每每把唐鹭五迷三道的,唐鹭便觉得自己的男朋友是世界上最好看的男人,不容置喙。
最初唐鹭和他是在隔壁的d市认识的。那时候余琅易正在一个码头当打手,有天晚上老板请客吃饭,带他们去了富豪酒店,一家当地中高端的娱乐休闲所。
而那天是唐鹭第一天去酒店包房团建。
唐鹭上学时,上的是职高连大专的五年制职业技校,学服装设计。毕业后从家里来到d市的服装公司上班,想多学点专业技术,比如服装色彩搭配、结构、制版、裁剪等等。
每个月工资五千多,老板要求刚毕业的要先下车间实践,而且当月只发一半的工资,还余一半得过完年她们回去上班后才发。
结果唐鹭干满了一年,过完年老板卷铺盖跑路了,公司人去楼空。
没有员工的宿舍住,在外来人口流动频繁的d市,什么都是花钱如流水。
之前一起做过的工友小林,介绍她来当服装试衣模特。因为附近服装鞋帽工厂多,很多工厂或者电商需要找人试衣拍照,小林说她一天拍一家四个小时就能有两三百,运气好拍个两三家能有五六百,一个月下来得有一两万了,说这是以后互联网新生的职业趋势。
听起来好高端。唐鹭上学时成绩始终上不去,按她奶奶的说法,上个职高就不用上了,女孩子找个人嫁了就好,可她虽然成绩平平,但向学的心却不老少。
唐鹭心动,就跟着小林来了她们公司。她们公司却没有办公地点,只租住在城中村的一套房子里,一起的还有十二三个小姑娘,有的年纪稍大些。
先开始老板落哥也没要求她做什么,就在屋子里帮忙打扫下卫生、帮姐妹们晒晒衣服,说是熟悉下环境。一个星期后,小林因为老家有事就回去了,唐鹭顶替了小林,这才开始跟随落哥出去拍照。拍了又半个多月,落哥看她能待得稳了,就开始带她出酒店团建。
那天她第一次团建,跟着姐妹们往酒店里走。在来公司前,唐鹭是没化妆的,她比较节省,工厂工作时顶多就涂个唇釉。但现在不是当平模了嘛,落哥说,干一行就要有一行的样子,该有的行业体面和时尚,所以唐鹭买了一套便宜点的口红、眼影、腮红等化妆品。
她不习惯地顶着大红唇往酒店里走,高跟鞋有些崴脚,女孩们都打扮得青春靓丽,人们眼神内涵丰富。唐鹭被看得不太舒服,但还是昂首把气场撑出来。
然后就看到余琅易正好也在大堂里面,他跟着老板来放松,路过她身旁,随口问了一句:“知道洗手间在哪旮沓?”
唐鹭自己也不知道,就摇摇头。假睫毛黏得不紧,摇头之际掉落下来,她连忙用掌心接住。
余琅易长得真好看,他一口分明的东北腔,听着朗朗上口。那么高的个子,穿着黑白无规则的花衬衫,黑短裤,底下是青蓝色棉袜和黑鞋。她心想,这人怎么会和自己搭话呢?
余琅易瞥了瞥她掉下来的睫毛,那扑着劣质香粉的皮肤上,眉毛的前端有一颗红褐色的小痣。
她看见余琅易把墨镜拉下鼻梁,微挑眉峰盯她看了两眼。
他浓密的剑眉,下面是滞凝的单眼皮长凤眸,明明那么出挑的身高,但他喜欢微颔首地睨着人看,感觉像很专注,目光一动不动。
她那时候不知道他看人时都这副表情,眼神迷迷滞滞的,其实并没有多余内容。
唐鹭便发现他的眉尾也有一颗和她相似的小痣,只是她一个在眉端。
——后来她看到了一句古诗,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莫名就想起来这两颗交相呼应的痣,当然此时他们已经住在一起了。
唐鹭又重复了一句:“我也不知道。”
男人没说话,又拉上墨镜走掉了。
跟着落哥上到酒店八楼,进了一个很大的包间。包间里灯光闪烁,香氛味道氤氲旖旎,放着柔慢的粤语舞曲,看起来十分高档。
落哥是个小气抠门扒拉的男人,很少这么大方。
唐鹭局促起来,她之前也跟小伙伴几个去过ktv,但都没这么大的气派。一起来的姐妹,有的已经来很久,习惯了,有的比自己早来几天,只有她是头一天。
落哥看出来了,对她说:“刚来都这样,多团建几次就开眼了,就当做给你们工作放松放松。干这行难免的,应酬而已,来来,喝几杯酒好喽!”
之后进来了七八个老板打扮的男人,金表lv钱夹等等,看到落哥殷勤地给老板们递烟介绍。
说:哥啊,这些是新招来的妹仔,比如这个这个那个还有我们鹭鹭啊,都是新的,今后老板们多多照顾啊,小姑娘的前途就都靠你们提携了。有能力说动她们随你们出去,我不管的,那是老板们的实力,这个我不参合,哈哈哈。
然后给他们递了一叠照片,说是前些时照的,你看看。
唐鹭才知道,带她们去拍服装照是其一,还为了给这些老板们看和挑选的,引诱她们纸醉金迷。
唐鹭反胃,等到后面陪老板唱歌,老板扯着她的肩带往下拽的时候,唐鹭就看穿了这个团建骗局。
唐鹭挣扎着泼了杯水站起来,呸。
老板大怒,落哥一把扯着她肩膀,拖着她到走廊上,问说:“你想干什么?”
唐鹭不服:“说好拍服装平面的,我不来这里陪酒。是小林介绍我来的,这个工作我不想干了,你把之前的工资算给我。”
落哥听得叼着烟笑:“不干了,想得美。这些天我给你吃给你穿给你打车给你住的,哪个不要钱?小林是家里有事要回去没错,但她如果不把你叫进来,她也回不去。我没逼你做什么,你要跟他们出去,你自己赚的钱就多,日子过得也逍遥,回到老家更没人知道你什么事。第一次都不习惯,摸两下而已,慢慢就放开了,走,跟我进去赔礼道歉。”
唐鹭跟他走进去,趁他不注意的瞬间,她就赶紧飞也似的往楼梯跑。
电梯她不敢进,因为每层楼都进都出,如果他们守在电梯门口她就完蛋了。她往楼梯跑,也不敢一下子跑到大堂,因为楼下的司机还在守着。
她不会纵容自己去习惯一点点的,轨道只要偏离一点,逐渐就会偏离更多。比如电影和小说里,很多生活变坏的人,一开始就是只变一点,慢慢自律感就会越来越低。
她自八楼跑到了五楼,想找个地方先藏起来。路过的人们衣着光鲜靓丽的,廊道上金碧辉煌,人们看见她时的眼神新奇而探究。唐鹭明白过来这样的涵义,但她没空去计较,仿佛听到落哥手下带人在楼道奔跑的声音,她吓得闯进了旁侧的卫生间里。
结果余琅易却在小解,原来是男间。
刚才那个花衬衣黑短裤个子极高的男人,他把墨镜别在了衬衫口袋里,露出清隽的脸庞。他的额头高而丰俊,浓密剑眉,高鼻梁,唇珠微上翘。
他手正放在那个发挥着冲刷作用的地方,露出的形状如长蛇一样又硕又壮。唐鹭看得唬了一唬,可是没心情去管了,她只知护着前襟,求助道:“大哥帮帮我,我不想跟他们回去,我要离开这里!”
余琅易正默默哼歌,听得扭头看过来,待看到她眉端的小痣,稍稍才有点印象。
那天的唐鹭在他目中是这样的,女孩白皙的脸上用廉价的化妆品,涂着眼影和口红,浓稠的假睫毛十分不相称嵌在她潋滟的眼周。穿着扯歪的一字领短袖,和在夜市上买的二十块钱小褶裙,唯一掉下假睫毛那瞬间窥出了秀致。
她只是把手兜在胸前,肩膀瘦削,露出的手臂雪白又纤细。
他也不知道怎的,就回她说:“进去。”朝后面的卫生间门撇了撇。
落哥带着手下的脚步渐近,唐鹭毫不犹豫进去别上门栓。
落哥两人进来看了看,说道:“肯定不会跑这来,这他妈一个猛哥在撒尿呢!”然后又走掉了。
唐鹭打开门俨似虚脱一样喘气,可她不敢走出去,唐鹭说:“你能带我出去吗?”
眼泪吧嗒吧嗒地就掉下来。
她其实不爱哭,不知道为什么看见他瞬间就爱哭了。
余琅易没话说,冷漠地脱掉自己的黑白花衬衫,扔给她:“哭唧唧的,自己找机会从后门走,我得到大半夜了!”
“大半夜了我也等。”唐鹭还是扒拉着眼角的泪珠。
心想他在包间里玩,肯定得出来解手的,她还有机会等到他。
于是她就一直待在卫生间里,窄小的空间下,她像桎梏于暗盒,听见外面不间断的尿槽声、洗手声,二手烟,或者申嘤激烈地架在马桶和门板上的撞击声。
世界光怪陆离,她感觉心慌害怕,但笃定那个男人他一定会出现。
没有表,在她即将要放弃的时候,终于外面安静的水龙头响起了冲水声,然后喉管动了一下,轻咳。
没有缘由,她就觉得是他。她站在马桶盖上偷偷看,果然是那道魁梧的背影,她就把门打开了。
“草,找事呢?回回小解你都在这,不快给我转回头去!”那被眼泪冲得花里胡哨的苍白小脸,唬得余琅易差点尿断了。
余琅易也没想到她竟然还在,把他给她的衬衫,颗颗扣子扣紧起来,像一条宽松的大裙子。
他就把她带到楼下了,用摩托车载了一段,骑到大马路上,跟她说:“自己去找地方吧。”
他的摩托车又帅又酷,和他的人一样英俊,然后就绝尘离去。
一路骑到便利店门口买包烟,回头她果然追上来了,追得气喘吁吁,坡跟鞋都崴掉。
唐鹭为难又坚定的样子:“我没有钱没有地方可去了,能不能先去你那里……暂住一下。”
其实他就是看到她在追,不然早就骑得没影儿。余琅易把摩托车一停,背着宽展的肩膀跟她道:“上来。”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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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他从一开始就对她藐视,冷漠,迁就和照顾。◎
03
那晚,余琅易带唐鹭到了他住的地方。
d城很多这样的城中村,房东盖起一栋大房子,每层楼一条过道,内有一室、两室的配套。
余琅易住在边房,走廊的最后一间。深夜十二点,似乎隔壁都还在热闹着。推开门进去,侧手边是卫生间,里面一个房间,因为在边上,还带有小阳台,用来洗衣服和做饭。
房间有点乱,是男人特有的那种乱,散落着他的衣物,几双鞋子,一对哑铃,一个沙袋,还有其余零零种种。
床上铺着灰蓝的纯色床单和浅绿被套,像军人的惯用色,床尾巴还续着一个小折叠床,大概是他身高太高,用来撑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