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商郅郁点头道,“其实我到今天还是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他会选上我,但逐渐的,这些都已经变得不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因此而认识了最真实的他,最完整的他,然后,我就放不开手了,如果要我不管他,恐怕现在的我根本做不到了。”
“有这么一个人出现在你的生命中,我觉得也是一件好事,其实我一直都感觉在他出现之前,你过的太刻意,夸张一点的形容是你就像是被自己伪装起来的一副躯壳,虽然你一直让自己的外表看起来并不是这样,但其实你根本不怎么在乎自己吧?就算是顾筠兰出现那时,你给我的感觉也从未改变,可是现在看到你,我忽然觉得你好像鲜活起来,有了生气的样子,也变得更容易让人亲近。”
因她说的是自己,商郅郁没办法有像郑宜翎这样具体的感觉,不过也因为这些话郑宜翎从未跟他说起过,现在听她这么说,商郅郁不由微微陷入反思,然后道,“是这样吗?当我再一次遇到筠兰之前,我只以为自己已经做好了能够承担另一个人全部的感情和人生的准备,而后庄栖风的出现打破了我一直抱有的那个幻境,带来的是更为真实的感觉和冲击,筠兰真正出现之后,我按照一直以来的设想决定跟她结婚,其实对我来说,那仍然是幻境,因为我设定的人一直是十年前的筠兰,而这十年下来,筠兰早已不是从前的筠兰,所以就算做下了决定,我的心底仍然感到非常不安,觉得兴许面对这个筠兰,我仍是负担不起,但我也知道很多事是需要靠自己走出来才知道的,当然会演变成那样的结局是我之前根本料想不到的,而且在这整件事上看来,似乎我是最被动的一个,但世上没有任何事是偶然的,有因才有果,可是当我决定真正面对庄栖风的时候,所有的顾虑和不安统统消失不见,根本不会去想是不是会负担不起,会不会做得不够好这样,也许是因为我跟他之间并没有那十年的距离,又或许是从一开始相处下来,他就敞开心扉,让我能够将他了解得足够透彻,以至于到今天为止,已经不存在什么承担不承担的问题,我熟悉他的程度就好像已经跟他共同生活过好几年,自然就少去了心中的那份顾虑,也许这就跟你说的改变相关吧。”
“究其缘故,还是需要对一个人有足够的了解,是吧?”郑宜翎听后,道。
“在我看来是如此,如果没有足够的了解,我应该没有自信能够承担他的一切。”商郅郁道。
“话虽如此,但我还是觉得,这跟男女之情或是同性之爱仍然有一定的距离,难道不是吗?”郑宜翎反问。
商郅郁点头,“这一点我也承认,而且这个问题自从庄栖风出现以来也一直困扰我,但我想这在我们之间不会造成难题,因为我已经决定妥协,如果这是我要跟他一起生活必须跨出的一步,我想我会接受。”
郑宜翎这一回是真的有些吃惊了,性向可不是轻易说变就能变的,就算是妥协,可能这一步要跨出去也存在一定的难度,甚至有风险,不过这就像商郅郁说的,这是他们之间的事,况且,最终究竟是谁会妥协还不一定,就郑宜翎从虞晓澜口中所了解到的那个爱着商郅郁的庄栖风来说,如果会在这种事上纠结,恐怕早就转向别人了,他明明知道商郅郁不是同性恋,依然想跟商郅郁在一起,应该早已不是局限于那种有性向的爱了。
“不过无论是男女之情还是同性之爱,最终他们都是跟家人一起共同生活罢了,然后在生活中羁绊变得更深,说不定你们只是跨过了感情发酵的那步,直接跳到最后去了。”郑宜翎最后总结着,又想到说,“对了,我最近听说还有一种叫做无性恋者,不过无论怎样都好,这都是你跟庄栖风两个人的事。”
“也许吧,人类之间的感情本就多种多样,能够遇到这样一个人,好好珍惜就够了,其他的都是次要的。”商郅郁道。
“人呐,果然是群居的物种,不管是哪一种感情,只要能够互相支持,共同经营,生活就会变得更加积极而美好,只是一个人的活法,那仅仅是活着而已,并非是在生活。”郑宜翎感叹一声道。
“郑记者什么时候变成了人生哲学家?”商郅郁打趣着道。
“看着你,我自己也在思考人生啊,况且像这样的人还没出现在我的生命里,作为一个奔三的女人来说,也是一件很头疼的事好吗,而且,我也好想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积极,更有意义一点啊。”郑宜翎振振有词地道。
“其实你说对了一点,有一个重要的人出现的确会令生活变得更加积极而美好,但我也不认为一个人就活不出彩,只是,对于一个人生活的人而言,他仍然需要精神上的支持,或者其他人的认同,从这方面看,人类的确是群居的物种。”商郅郁针对郑宜翎的话这样道。
“也是。”郑宜翎倒也赞同,随后道,“对了,《地球》杂志那本摄影集好像要出了,后来你有交稿吧?”
“嗯,去京都之前就交了,好在印度有人去了,所以我只交了墨西哥一地的部分。”商郅郁回答。
“但京都回来到现在,你好像很久都没摸相机了,这次会跟拍吗?”郑宜翎虽然知道商郅郁现在会以照顾栖梧为最优先,但拍照这件事对他而言也很重要,因此才有这样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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