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喵仙又等了好久,还是没什么动静。
好吧,可能真的出门了,这实在太稀奇了,等吧。
等这件事实在是太无聊了,本喵仙很快就困了,于是决定先睡一觉再说。
本喵仙也不挑剔,就趴在门口的垫子上睡着了。
可等我再睁眼,周围一片漆黑。
发生了什么?这在哪里?
本喵仙很快镇定了下来。
处于陌生环境,第一步,打探虚实。于是本喵仙不出声,竖起耳朵听起了动静。
兄弟,咱们俩养个宠物怎么样?
这个男音听着有点耳熟。
宿舍不许养,你不知道吗?
这个声音,没听过。
本喵仙初步判断,自己是被某个人捡回家了,大概率奴才的邻居。另外那人应该是他合租的室友。看架势,奴才的邻居是想饲养本喵仙,这是在争取室友的意见。
再听听。
我说这。
这啊?
沉默了一会儿,那个不熟悉的男音响了起来。
可以考虑,你怎么想起来养宠物了?
我就是觉得咱们俩需要。养宠物可以培养爱心和责任感。
爱心?责任感?咱们俩?东方,你认真的吗?
认真的!我非常认真!
东方,你发烧了吧。
没有。爱心和责任感,多好的品质,咱们俩不需要培养吗?
不是需要不需要的问题,是能不能的问题吧。
这两人的对话,本喵仙有点听不明白了。就在刚才,本喵仙确定了自己身在一个纸箱里,突破倒不是不可能,不过现在听不出个所以然,最好静观其变。
兄弟,我是这样想的。虽然咱们两这辈子理解爱这个词是不可能了,但是咱们两约好了要试着一起过日子。过日子是需要有调和剂的,我觉得宠物不错。
有点道理,继续。
兄弟,你话实在太少了。你好好想想,咱们俩同寝五年多了吧,除了一起参加竞赛这种以外,平常对话有多少次?现在咱们俩每周至少有24小时是单独待在这的。最多再过两月,我就没话跟你说了。咱们两需要共同话题。
说得还算有理。可以养。
看来奴才的邻居说动他室友了,本喵仙不用着急离开了,先在这住一段,再找机会回家。
嗯,就这么定了。
东方,养个兔子吧,静。
你可拉倒吧,别养久了你对兔子产生兴趣了,我TMD不想在锅里见到它。
二十多年,我只对你产生兴趣了,你这个不是常规假设。
先不提非常规假设这个事,你刚说只对我产生了兴趣,真的吗?
真的。我说过吧,见你第一面的时候,就对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两人不单纯是室友关系吧。这对话好像有点暧昧啊!
本喵仙对两人的对话感兴趣了起来。
你说的我好心动啊。就你这句话,小爷今天允许你上。
我X!太直接了吧!
心理建设没做好。
X!你这人怎么这么别扭。关上灯,不碰前面,跟上女的没任何区别。我配合,全力配合,好不好?来吧,做吧,行不行?
这小生可以啊,好主动啊!
滚!
X!你这人真TM没意思!
本喵仙也这么觉得!
表世界同性取悦行为是常态,教科书上是这么说的啊,本喵仙记忆力可以,不会记错的。这男人好拧巴啊,对方都那么主动了,上啊!
说回主题,咱们俩养猫吧,猫肉没法吃,下锅煮完,除了臭,也是酸的。
这是坊间言,你确定吗?
确定。煮过,味道特别大,强忍到最后,咬了一口,不行,根本咽不下去。
他一定在说谎!一定是在说谎!本喵仙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不行!我还是离开这个鬼地方吧。
本喵仙一边听着两人的对话,一边悄无声息地爬出了箱子。
兄弟,你这菜单看着样子不短啊。
你是top1,最后一道甜点。
荣幸之至。
东方,你是我这辈子中的最大的奖了。
情话少说,拿出点实际的。
等你事了了吧。楼上那房子还能用多久?
能用到新年。那作家挺宅的,也没个朋友,他家有个猫,你知道吗?
听到这话,本喵仙站住了,这是在说奴才吗?
什么样的?
普通的奶牛猫。上月吧,它跑丢了,那作家找了好久。
奴才果然还是爱我的!
离家出走这么久是我过分了,奴才,本喵仙马上就回去,你等着我。
我刚才在门口见到它了。
哦,抱过来养吧。
我已经抱过来了。
谁要你们养啊!养也得是我家奴才养!
本喵仙可不是随便来一个人就能抱走的廉价货。
可这防盗门应该怎么过去呢?表世界TMD为什么没有灵素啊!
正当本喵仙为过不去门而烦恼的时候,两人的脚步声渐渐逼近,一回头,本喵仙就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
果然是他。
我家奴才很喜欢这个人,偶尔下楼来找他,甚至还经常邀请他来家里。
原因?哼,那当然是看上这个人,贪图他的颜了。
这个叫东方翎的男人,是个标致的美人,扔在里世界也算出众。本喵仙对他印象深刻的原因是他身上的味道。那个味道很淡,但是本喵仙在里世界闻到过相似的味道,所以留意了他。
就是它了。
东方翎说完,就把本喵仙拎了起来。
这个笨蛋居然揪得是靠近尾巴那个区域的后背毛。
疼!疼死了!
本喵仙岂是好惹的,给了他几爪子,这小子松手送得挺快的,但是还是中招了。
东方,被抓到了?疼吗?
疼!可疼可疼了!
本喵仙看着东方翎那张委屈的脸,怀疑起了喵生。
这个男人这么不要脸的吗?
不过本喵仙必须得说一句东方翎那个楚楚可怜的样子确实是挺可爱的。他身后的那个男青年肯定得心疼了。
都出血了。
他抓着东方翎的手,看着那浅浅的伤口看了半天,还舔了好几下。
不行了!看不下去了!这两人太腻味了!
那个男人一脸陶醉的表情是什么情况?
东方翎怎么脸红了?他这是发情了吗?
本喵仙脑袋里现在只有一个想法,离开这个鬼地方,可另外一只手伸向了我。
那个男人揪着脖子毛把本喵仙拎到了空中,举到了他面前,这时候本喵仙才看清了这个男的相貌。
哇!帅哥啊!
这个男人跟东方翎走得完全是两个路线。东方翎眉目清秀一些,而他完全就是英俊了。剑眉阔目,鼻梁挺拔。东方翎这么急着送真的一点都不奇怪。
他皱着眉头眯缝着眼看了我好久,冷笑了一下,然后狠狠瞪了本喵仙一眼。
本喵仙全身的毛一下全竖起来了。
吓死喵了!
他松手了,本喵仙从半空落到地面上,以最快的速度地冲进了沙发和墙之间的角落。
养了。
好。
不好!一定都不好!我要我家奴才!
你给起个名字吧。
有个叫翎的了,那就叫灵吧,灵儿。
不好吧,这名太女性化了,这是公猫,而且音太近,我会产生错觉的。
黑白猫,白加黑。这样,你在PVP,吐温,糊精,硬脂酸镁,乙酰氨基酚
糊精,就糊精了。
我X!这比奴才起的小花这个名还难听!
糊精啊,不好吧。
淀粉怎么样,糊精主要成分是淀粉,还有糖,多聚糖,四糖,低聚糖,葡萄......
麦芽糖。两人异口同声。
就这样,本喵仙在表世界的名字由小花变成了麦芽糖。
对了,你用不用打预防针?
不用,这猫打过疫苗了。不过,嘿嘿。
东方翎那个诡异的笑声让本喵仙不害而栗。
他趴在地上,向躲在夹缝里的我伸出了罪恶的手。
麦芽糖,出来,爹带你出趟门,作为一个成年喵,是时候预约割礼了。
这个魔鬼!
奴才,救我!
作者有话要说:
写这章的目的?
你是觉得这章看着有点跟主题无关对吧。
其实非常有关。往后看就知道了。
麦芽糖是是神仙?
怎么可能?不是。
为什么麦芽糖总称自己为本喵仙?
它的名字叫仙。对,它说本喵仙就等同于我说本人东方一。懂?
谁攻谁受?
我X!还不明显吗?
人如其名。
9、种马一生黑
我是个网文作家,叫曹郁葱,郁郁葱葱那个郁葱。
我的名字有点怪是吧,的确是有点,我每次说完我的名字,十之八九的人都会本能地愣一下。
我名字其实是有典故的。
超生这个词大家不陌生吧,对,我就超出来的那个。
咱们父母那辈一点重男轻女思想没有是不可能的。我姐姐出生之后,我的父母在造人这项事业上依旧没有停止努力。还好我出生及时,他们两没努力多久。
但是超一个也是超,我爸妈又是国企员工,体制内的,我的存在一定会导致他们两丢工作,所以我出生不久就被送回老家避风头了。
我爷爷奶奶不是什么文化人,大字不识一个,一岁到五岁,我的名字一直是狗蛋。我五岁的时候,要上学了,再叫狗蛋就不合适了。再说了上学需要有户口,我这个黑户必须要到大队去登记上册了。
这下可把我爷爷奶奶愁坏了。
两个老人家最后决定,请我们村里唯一一个有文化的,即村里小学的老师,来给我起个名。
这个老师是真的有文化,你想啊,那个年代的大专生还是很牛皮的。
于是乎,这先生就被我爷爷奶奶恭恭敬敬地请进了门,在他喝了一宿酒之后
有文化不亏是有文化,他到底有没有听清楚我爷爷说了什么这件事至今成谜,唯一确定的是,他看着院子里种着的小葱,说了一句。
郁郁葱,葱。
我爷爷觉得这名字听上去挺好听的,就问他字怎么写。
先生大笔一挥,写了下来。
之后,我奶奶要留他吃午饭。
他念叨着,不喝了,不,不不,吃了,没胃了,不行了,真的不喝了,潇潇洒洒,扬长而去。
报户口这种大事自然是不能耽误的,于是我爷爷拿着这张纸去了大队。
大队的人也是识字的,看到这是四个字自然懵了,就问我爷爷我叫什么。
我爷爷自然是答了:叫郁葱。
大队的人当然要尊重我爷爷的意见了,于是我的名字就成了曹郁葱。
虽然这个名字有点怪,但是没对我的生活造成什么困扰。
话题有点跑偏了,回到正题啊。
我这次想说的事是关于我的邻居东方翎的。
实际上,我已经死了。
真的,我真的死了。
怎么死的?猝死。
这件事真的不复杂,就是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心脏突然就停跳了,然后我就死了,很快。
我没感受到多少痛苦。
对于死亡这件事,我没什么想法的,毕竟我已经死了。
我只是有点遗憾。
这个遗憾不是关于家人的。
我爷爷奶奶过世了,走得很安详。我父母退休工资都有,钱不缺,我姐姐嫁的当地人,能照顾他们。我姐夫超级Nice,是个老师,工作还稳定。
我的死肯定会让他们难过一阵,但是他们会走出来的。
说着说着,我开始难过了。
不说他们了,说我的遗憾。
我的第一个遗憾是到现在一场恋爱没有。
我死的时候居然还是一个C男
MD,真不甘心。
我最大的遗憾在于,我的文没有更完。
倒不是我的文有多旷世骇俗,一种马文就算再立意深刻也就那样吧,只是它没完结,心里有个疙瘩,觉得堵得慌。
啊,我心已经停跳了啊。
对了,还有个担心,我有点担心我家小花。他上星期跑了,我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不知道他会不会因为想我回来。
我当然是希望他能记得我,但是说真的,我一点都不希望他回来。
因为我真的不希望他落到东方翎手里。
东方翎TMD是个BT啊!
我对东方翎的第一印象简直不能再好了。
天使降人间,仙子落凡尘。
说他一点不过分,真的不夸张。
我们这块夏天通常是不会那么热的,但是去年出奇了,热了那么一阵。这块装空调的家并不是很多,电风扇凑合凑合真的就过了,所以我那段真的比较难熬。
那天是个周六,我冰棍吃完了,水也喝完了,墨迹着下楼去买的时候,遇到他了。
他就站在三楼通风窗前面,依着窗台,斜着眼睛看着外面,右手举着冰棍儿。
他貌似在发呆。
那距离他嘴唇不到一指宽,已经被咬了一口的冰棍融化而汇成的水流即将触到他圆润的指尖了,他都没有意识到。
要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