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道还不错,尤其和之前虎兄给的生肉一比。
但祝莫天一动不动,为难地看着碗里的肉。
越昭后知后觉地想起来,他是个和尚。
她干笑一声,拍拍祝莫天的肩膀:“他是兔子精,不吃肉的。”
桌子上的人恍然大悟,给他换成了干粮饼,把无人问津的蔬菜推给了祝莫天。那菜绝对不好吃,从祝莫天用力的咀嚼中能看出来。
“我也是兔子妖欸,”一个小女孩奋力地挤了进来,歪头看着祝莫天,两只长耳朵晃了晃,“你为什么没有耳朵。”
祝莫天看着趴在腿上的小女孩,咽下嘴里的干粮:“因为我擅长化形之术。”
远重赶紧将兔子女孩拉了过来:“别问了,他毛被坏人拔了,所以才不变耳朵出来。”
远重——是一个对祝莫天无比信任的小妖怪。
趁着吃饭人多,越昭抓住机会打探消息:“我听首领说有办法能离开这里,是真的吗?”
“不错,但是对我们部落来说是不可能的。”一个圆脸盘的妖怪为难地说。
远重解释:“每半年比试一次,只能有三个人入选。我们琴云部落从来没赢过。”
也就是说,琴云从来没有送人去高山上?
桌子上的其他人也在叹息,说去年有五六个人参加了,结果都落选了,最有希望的一个,比赛前竟然拉肚子了,在赛场上腿都软了。
最有希望那位,是个熊妖,就在这张桌子上,他羞愧地低下了头。
“高山是身后的那座山吗?不能直接走出去吗?”越昭问。
“当然不行,这里有结界,只有固定时间才开启,而且只能容纳三个人。之前有人偷偷埋伏在那,抢了别人的名额,结果他是出去了,后面一个人落了下来。”远重愤愤地说。
这可真是个大聪明。
远重叮嘱了越昭一句:“一会你和我一起去打猎吧,别往高山上跑了,小心遇上了其他部落的人。”
“那比赛什么时候开始?”越昭问远重。
“三个月前刚办过,还要等等。”远重一口气吃完了碗里的肉,拍拍肚皮很满足。
很好,越昭下定决心要去高山上看看了。再等三个月,天魔都该打到家门口了。
用过饭后,远重领着两人去领了武器。越昭从木棍子和弓箭里选了棍子,祝莫天拿着那个弓箭,习惯性地转一圈,就听到细微的木头折断声,吓得他小心翼翼地捧着弓箭。
远重不放心他们单独出去,便带着他们一起去打猎,没给两个人去高山的机会。
远重带他们去了一处森林,有很多鹿在其中活动,并且这里处于琴云部落的中间地带,比较安全。远重动作矫健地爬上树,寻找着鹿的踪迹,很快跳下来往一个方向跑去。
祝莫天捧着弓箭:“贫僧是一只不杀生的兔子,打猎就靠越昭施主你了。”
越昭胡乱地点头,本来就没指望他。
远重停住脚步,生气地看着前方。森林中有一个湖泊,有不少鹿在喝水,可惜的是,有人抢先了一步,已经布下了陷阱。
看样子不是琴云部落的人,否则远重不会那么生气。
只见他将脖子上的哨子从衣服里拿出来,用力地吹响,尖锐的声音响彻整片森林,湖泊边的鹿早跑了。
那些人骂骂咧咧地走过来,远重让越昭两人做好准备:“他们是秃鹫部落的,最喜欢到我们部落捣乱。”
有些人挺面熟的,是之前遇到的那群五大三粗的汉子,他们这是把琴云部落当自己家了,总到这边打猎。
“吹个屁哨子,就算你们琴云部落的人全过来,老子也不怕!”一个大汉伸手抓远重,却扑了个空。
远重灵活地绕道越昭身侧,讽刺地说:“我给你们介绍一下,他是熊三,就是他,快出去还被别人抢了名额。”
熊三最恨别人提起这件事,本来他早就能离开这个鬼地方,都上了高山,却被挤了下来。而远重还在说,说他后来每次参加比赛,都在最后一轮被打败。
熊三已经压不住心里的愤怒了,偏偏远重身边的女的还说了一句:“运气真好。”
熊三骂了句脏话,挥着砂锅大的拳头就要揍她。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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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渣后我穿书成了炮灰女配》
被渣后,陆姜和前男友一起穿书,渣男成了龙傲天男主,陆姜成了炮灰女配。
生死的紧要关头,陆姜猛然发现这个世界对自己来说,像一个全息游戏,她可以编辑各种物体的属性。
一把普通的菜刀变成了削铁如泥的神兵利器;
一件平常的弟子服竟抵挡住了剑修的多次攻击;
一双露脚趾的破布鞋竟然能日行千里。
渐渐的,陆姜发现自己还能修改人的属性,于是笑容逐渐变态。
等渣男回过神时,陆姜已经带着满身buff,准备锤爆他的狗头。
……
为了活命,陆姜巴结师兄裴琢,赠送一些自己炼制的法器,时常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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