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昨天还势同水火。
岑倩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把宋连蝉拉远了一些,“妹妹,我先问你一件事。”
“你问。”
“你喜欢尧山吗?”
这算什么问题!
“我和尧山是发小,从小一起长大的,情义是有的,谈不上喜欢,只是关系很铁的那种朋友关系。”
“那就行了。”岑倩总算舒一口气,“那我要追求尧山,你不介意吧。”
宋连蝉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沈尧山那棵万年光棍今儿个终于要开花了?
多不容易啊,这孩子从小到大就没被女孩子喜欢过!
“当然不介意。”她替他高兴还来不及呢,“不过是一个晚上,你怎么忽然……”
岑倩知道她想问什么。
“真正遇到危险了,才会暴露身边这些人的本性。连他堂叔都丢下我跑了,他不同,嘴上说着有多厌恶,逃命的时候还是不忘带着我,保护我的安全,他是个值得托付的好人。”
岑倩热忱地抓着她的手,“妹妹,你到了我这个年纪就知道了,找一个值得托付的好人有多难,所以啊,你要是遇到了,也一定要牢牢地抓住他呀。”
值得托付的好人?
不知怎么的,宋连蝉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苏信。
沈尧山正鞍前马后地帮他剥橡栗,苏信礼貌地道了一声谢,接过剥好的橡栗,视线恰到好处地撞过来。
那个角度,与她脑海中某个模糊的画面互相重叠,一一吻合,她忽然一下惊觉。
怪不得这么眼熟,终于记起他是谁了。
原来他们是见过面的。
不怒自威
宋连蝉的小雁堂就开在市中心的写字楼里,三楼,并不高。
打开窗户就能看到底下的地铁口,附近吃的喝的都有。
每到夏季,写字楼门口就会出现一个卖白兰花的老奶奶,搬着小马扎坐在一旁,熟练地解开重复利用过无数次的红色塑料袋,用细钢丝串上一朵朵白兰花,从不叫卖,过往的人闻到香味,就会停下来,大多都是妇女和小孩。
老奶奶与她素不相识,对她却很好。
每次进出楼下,老奶奶都会送她一串白兰花。
久而久之,两个人就熟悉了,外面每当刮风下雨,宋连蝉都会请她上来坐坐。
小雁堂没有接到委托的时候,她总是趴在窗前发呆。
那个男人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在她的视线里的。
宋连蝉之所以会注意到他,是因为他是唯一一个停下来买花的男人。
她从没有见过他的正脸,每次都是在进出写字楼,亦或是开窗的时候偶然撇到一眼。
只用印象里几个不同角度的侧脸和头顶心的画面拼凑到一起,就能坚定地得出结论:
这个男人的颜值应该是绝顶高的,从这个角度向下看,连发旋都顺眼地要命。
他买的不多,每次只买一串,付钱的时候递出的都是百元大钞,从不要求找零。
就在刚才,一眼之间,无数个画面拼凑到了一起,她才有所惊觉。
苏信就是那个买花的男人。
他似乎从很久以前,就以路人的身份,出现在她的身边了。
这么想着,她便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
“怪不得觉得你眼熟,你是不是经常在小雁堂的写字楼下买白兰花啊。”
还是被发现了,那些太过刻意的遇见。
苏信沉着地笑了笑,“老奶奶卖花很辛苦,每次路过那里,都会买一些。”
他把一颗剥好的橡栗又递给她,“你知道吗?白兰花的香气能治愈心情,不开心的时候闻一闻,心情会舒畅很多。”
一旁的沈尧山不合时宜地插进来,“对了大佬,之前你给小神仙的东西,能不能再给我们几个?对付那些怪物挺好用的,实不相瞒,我们来这里,是为了帮堂叔找儿子的。”
大家纷纷向大佬投去期望的目光。
苏信略表遗憾地摊了摊手,“鸡舌香已经没有了。”
当时全部都塞给她了。
“不过你们也别担心,有巢氏其实非常温驯,它们之所以变得这么凶残,是因为有巢氏的族群中,最近丢失了一个孩子。”
所有的有巢氏都在搜寻孩子的下落。
宋连蝉的恍然大悟,“所以它们攻击我们,是因为他们觉得是我们偷走了它的孩子?”
苏信点了点头。
至此,所有的事情都变得鲜明起来。
“我猜测,你们堂叔的孩子,应该在有巢氏的巢穴中。”
那个孩子不会有任何危险,因为孩子身上有一种特有的气味,能让有巢氏平静下来。
“基于某种巧合,失去孩子的有巢氏误入了人类的世界,带走了人类的孩子。”
听到这里,沈志文再次暴怒了起来,“它失去孩子,凭什么带走我的孩子!”
苏信的声音一下子变得冷漠起来,“如果你们真的有好好照看那个孩子的话,孩子也不会丢失。有巢氏只会带走被认定为失去父母关爱的孩子,在它眼里,那个孩子可怜又无助,所以它才把他带走!”
“如果你真的关心孩子,很久以前你就应该发现一些征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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