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男生一起转街就够引人注目了,何况一个举止温柔留着小辫,一个一言不发面无表情。烟花之地,各种小吃各种媚眼,Losen充满好奇,吃了这个玩那个。
吃烤串时要喂金恒,金恒躲开面无表情;打□□时要他帮忙上膛,他一只手上膛面无表情。一个像孩子,一个面无表情……
看到店主养的金毛时,Losen激动地挽住金恒的胳膊叫起来:“好可爱!”满满爱心地跑去抱狗。金恒总算有了表情,鄙视和嫌弃,扭过头:“娘们。”见Losen拿出手机自拍,更无语,但Losen乐在其中。
彬彬有礼向店主告别,肩上背包越来越重,天色渐晚,Losen问:“你总这样随心而走,不怕失去吗?”金恒:“你怕是因为你有。我什么都没有,怕什么失去?”
Losen像命令又像请求:“你今晚住我家吧。爸爸出差了,我自己在家害怕。”金恒将背包拎在手里:“然后呢?”Losen笑:“明天我陪你找地方。今晚先住我家吧!”
金恒没说话,手指搓了搓书包背带,径自向前走。Losen高兴地跟在后面,他知道金恒答应了。
十万个陌生人(3)
晚餐后,Losen在钢琴前坐下来,修长的手指灵活跳跃,一曲衷情。
金恒:“弹的什么?”Losen:“中国的老歌《明月千里寄相思》。”接着又重新弹,随之唱:“夜色茫茫罩四周,天边新月如钩。回忆往事恍如梦,重寻梦境何处求。”
曲中无尽的相思,每每诉说着生不逢时的爱情。人隔千里路悠悠,未曾遥问心已愁,请明月代问候,寂寞的人儿泪常流。
Losen弹得想哭,而金恒却在这温柔的琴声中悄悄入梦了。
吃了Losen做的早点的第一口,金恒开始后悔了。他对任何人都没有过好感,直到余洛森出现。不知道为什么,从看见他的第一眼,就一点也不讨厌。余洛森24小时的软磨硬泡,又难确无误抓住了自己的胃,他想留下来了,他在后悔。
早餐结束,Losen换上运动服。金恒靠在门边:“你天天跑步?”Losen:“嗯。我怕迷路总没跑太远,你今天带我去公园好不好?”金恒:“等我收拾。”Losen:“你还是要走吗?”金恒鼻音回应。
Losen没挽留,只说:“中国比泰国早一个小时,平常我现在应该刚起床。”金恒:“你不像泰国人,像欧洲的。”Losen笑:“为什么?”金恒:“白。”
金恒没想到,背着包已经离开这个家,晚上又回来了。Losen哄骗着和他一起玩到黄昏,而后借口:“天晚了,先住我家,明天再找新住处。”这是第二次。之后,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日复一日,接连一周都用同样的方式哄骗,每天玩到很晚,再顺水推舟地带回家。
中间有两次余立业回来了,见到金恒,什么也没说,只是嘴上欢迎着。
有一天他们救下一条小狗,但没有地方养,这时有个小姑娘看见想抱走,Losen依依不舍,小狗走时甚至含泪了。
金恒嫌弃:“娘们。”Losen揉眼:“娘们是什么意思?”金恒:“夸你的。”
Losen:“小时候爸爸因为生意经常不在我身边,妈妈白天上班也只有晚上回家,他们怕我孤单,给我买了一只泰皇犬。它喜欢吃苹果,我叫它Apple。Apple很乖,每天都陪着我,也不会把家里搞乱。其实那时候我应该和小朋友一起玩,但他们玩的东西我不喜欢,我喜欢的东西他们也不懂,只有Apple会安安静静等着我。可后来它生病了,医生治不好,我就眼睁睁看着它在我面前死去,它闭上眼睛时,我哭了。后来妈妈给我买了这条项链,我一直戴着。我相信Apple有神奇的法力,它还在陪伴着我,从没有离开。”
再去海鲜城,大家看金恒的眼光就不一样了。雨下得很大,原本两人一起跑步的。突如其来的雷阵雨,匆忙躲到屋檐下。Losen刚出了一身汗,风吹雨刮的,不由打喷嚏。金恒见他比自己湿得厉害,从背包拿出一件干衣服递给他。衣服有点大,但很暖。
两个人顺着一路屋檐走到海鲜域。金恒的宿含还空着,Losen请求父亲、店员再次收留他,余立业只说自己儿子善良,同意了。
Losen兴高采烈,刚帮他铺好床铺,金恒便躺下。洛森笑着要他起来,他鼻塞头晕:“我头疼。”洛森伸手摸他头:“感冒了吗?”自言自语着,帮他盖了被子走出房间。
金恒睁开眼,从背包取出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书皮破损,书页发黄,但他仍视若珍宝,因为是孤儿院老院长送给他的,是他的第一本书。
老院长待他最好,从小他就惹事没人领养,是老院长手把手带领的他。后来老院长去世,新院长排挤他这个暴力分子,只要他动手,无论对错,都会被罚。一次次误解排挤,一次次离院出走,他的心开始冷得像铁,也不再渴望谁的关爱。终于在初中那时逃离了孤儿院,逃离了小镇,这么多年孑然一身,这么多年只有一本《十万个为什么》陪着不变,这么多年他明白了,于他,于世界,自己以外的人全是陌生人,没有谁离不开谁,没有谁少了谁就活不了的。
不知多久,轻微的鼾声响起。金恒从不哭的,不知梦见什么,眼角划出一滴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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