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嫣然被她漂亮的笑容晃花了眼,愣愣地问道:“你笑什么呀?”
“没什么,就是觉得你……”虽然不知道这姑娘和秦时有什么过节,但想着秦时吃瘪的样子,阿浓心头大快,说出的话也因此带上了十足的愉悦与真诚,“很可爱。”
因皮肤黑,性格淘气,行事又大大咧咧而时常被人嫌弃的余姑娘头一回被人夸可爱,她愣了愣,微黑的脸蛋一下子红了起来:“真,真的吗?”
鲜活率直又有些呆憨的姑娘,确实很可爱,对同性一向比较温和有耐心的阿浓点点头,又不吝啬地冲她笑了一下:“真的。”
余嫣然忍了忍没忍住,咧嘴乐开了,随即有点兴奋又有点不好意思地对阿浓竖起了大拇指:“你真有眼光。”
阿浓眼睛一弯,又想笑了。
“来,吃鸡蛋羹,补身子的。”余嫣然决定好好照顾阿浓,让她快点好起来。一来这个季姑娘人不错眼光也好,她忍不住有点喜欢她;二来这样做也能减少阿时哥哥向美人献殷勤的机会不是?
“好。”方才已经喝了一大碗粥,阿浓其实差不多饱了,但她想快点恢复精神,便也就没有拒绝。
“对了,你是怎么认识阿时哥哥的?”一碗鸡蛋羹都快见底了,余嫣然才猛然想起这个问题。
“我并不认识他。”阿浓笑意微顿,抬头看了她一眼,“我与家人路经锦州,不幸在城外遇见了流寇,逃跑的过程中我不慎摔伤昏迷,醒来之后人便已经在这了。”
她没有提秦时的那番解释,想看看秦时身边的人会不会说出不一样的东西,可余嫣然显然什么都不知道,闻言只惊愕地瞪大了眼睛:“竟是这样!那,那你的家人现在……”
有她吸引流寇们的注意力,他们应该是顺利逃掉,然后按照原来的计划往蜀中追永兴帝去了吧,阿浓这么想着,口中答的却是:“不知道。”
因想起了糟心事,她神色有些不好,余嫣然以为她是在担心家人,赶忙安慰道,“别着急,你都没事,他们定也不会有事的!”
阿浓掩去眼中的冷意,感激地对她点了一下头,而后眸子微动,好奇似的问道:“对了,我听他们说这里叫做七星山,那你们都是这山上的山民吗?”
“阿时哥哥一家算是吧,我不是,我家住在山脚下的村子……”
余嫣然性子单纯,待人没有什么防备,阿浓很快便从她的话中大概摸清了秦时的底细。
原来秦时并不是这儿山土生土长的山民,他是七年前才带着家人搬来这里的——据闻是家中遭了祸,无处可去,才会在因缘际会救了余嫣然兄妹一命之后,听从余家人的建议来到七星山住下。
这七星山距离洛州城约莫一个日夜的脚程,算得上偏远,山脚下不远处有个不大不小的村子,名唤飞龙村,余嫣然的父亲就是这飞龙村的村长。而秦时一家人之所以没有和余家人一起住在村子里,是因为秦时的母亲。
秦母患有痴傻之症,刚来飞龙村那阵子,总是大半夜的又哭又叫,吵得周围邻里没法睡觉,后来她甚至还发疯打伤了村中一个村民,秦时不愿叫余村长为难,便主动带着母亲和弟弟住到了山上这座荒废了多年的山神庙里来——对,阿浓现在就是住在一座破庙改造成的房子里。而那个和她一样同住在这里却并非是秦家人的胖书生白羽,也是几年前秦时从外头捡回来的。因他能帮忙照顾母亲,还能教弟弟念书,秦时便让他留了下来。
要照顾痴病缠身的母亲,要抚养年幼稚嫩的弟弟,还要养活一个圆滚滚肥嘟嘟,一看就很能吃的胖子,难怪秦时这么大年纪了连个媳妇没能娶上……阿浓暗暗琢磨,难不成他先前那番“买媳妇”的说辞是真的?
可若只是想要买个媳妇,洛州城就能买到呀,为什么他却要千里迢迢地跑到锦州去呢?还有这个山神庙,阿浓心中也有些不对劲的感觉——这年头的人们皆十分信奉鬼神,既然村民们花钱修建了这座庙,这就说明他们是相信这座山上有山神的,而既然信之仰之,心中便必定存有敬畏,那么他们为什么,又怎么敢废弃它呢?
第一个疑问阿浓暂时按下了,至于第二个疑问,余嫣然是这么答的:“我出生的时候它就已经是个废庙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阿浓:“……”很好,这个问题也可以按下了。
“那他平时就靠打猎种地为生吗?”其实这个问题阿浓只是随口一问,因为她先前已经从秦临那里得到过答案了,可万万没想到,先前有问必答,态度率直的余嫣然听到此话,反应却有些不寻常——她僵了一下,还下意识地别开了头。
尽管这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她也很快就恢复了正常,但阿浓还是注意到了其中的不对劲。然她什么都没有说,只在余嫣然点头称是之后,垂下眸子,仿佛一无所觉地笑道:“对了,我想写封信给家中其他亲人报个平安,能麻烦你帮我找些纸笔来吗?”
***
余嫣然一出门便看见了院子里正抱着胖肚子仰望天空的白羽。
这胖子不知在看什么,目光十分专注,神色也与寻常有些不同,余嫣然心中好奇,抬头顺着他的视线看去。
蔚蓝澄澈的天空中,一个小小的黑点正逐渐远去,那是……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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