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本侯太过愚蠢,该杀的人怎么能留下。”聂衡之望着冷刃上照出的自己一张脸,眉目霎时压得低沉,苦苦压抑的戾气全都在一双眼睛中爆发出来。
季初居然真的要嫁给那个野男人,她从头到尾都不再属于自己,那颗心终于找不回来了。
“准备,一半兵马随着本侯北上,另一半兵马分散南下。”
聂衡之笑了笑,殷红的唇勾起,艳丽的一张脸因为笑容愈发显得诡异。起码在亲近之人仲北看来是如此,他不由得想起了战场上击杀戎族的那个侯爷,也是这样地笑着。
“扬州城防备并不森严,侯爷,我等杀进去一日的功夫就得了,哪怕哪怕拼了属下的一条命。”终究是不忍看着主子如此,仲北冒着满头的冷汗讷讷地开口。只要杀了乱臣贼子,夫人就嫁不得人了,何必要这么折磨自己。
“怎么,你以为本侯会搅乱他人的婚礼?你猜错了,他人的婚礼与本侯意思与好的关系都没有,本侯当然是要去做大事!”
“他人的婚礼和本侯有什么关系?她要嫁就嫁,他要娶就娶。本侯至于对一个蠢笨的女子念念不忘吗?本侯要的是大业!”
“你听懂了吗?你们所有人都听见了吗?”
饱含着戾气的声音在营帐里面响起,伴随着挥剑噼里啪啦的声音,所有人都瑟瑟发抖地跪在了地上。
聂衡之举着剑一身煞气地出了营帐,毫无感情的眼神剐在人身上,比真正的利刃还要锋利。
一句话没有说,他翻身上了战马,列队整齐的黑甲兵跟在其身后,悄无声息地离开了扬州城外的营帐……
***
婚事有条不紊地筹备着,季初的信也到了潞州城的季家,她在信中写明了自己是嫁给了往日定好婚约的沈郎君,并直言请堂伯父堂伯母等人不必前来。
时局混乱,沈听松和潞州城的季家属于不同的阵营,这封信另一层的意思也是表明请季家勿要再和她这个出嫁女牵扯,以免惹来祸端。
显然,季家里面不乏聪明人,纷纷对这桩婚事保持了沉默。只有季初的堂伯父和堂伯母驾着马车到季初父母安葬的地方拜祭了一次,告诉他们季初的婚事,也让他们在天之灵保佑自己的女儿。
“季姐姐真的要嫁给沈郎君了!啊呀,可惜我不能去江南。”潞州城的通判府中,莫青青捧着已经微微隆起的小肚子,有些哀怨肚子里的孩子来的不是时候,被一旁紧张盯着的卫长意揪了揪后脖颈才不情不愿地闭上了嘴巴。
“去什么扬州,青青,乖孩子,听话,这些时日你不要出门了,夫君要去衙门,你是一家之主,守好家好不好?”卫长意想的更为深远,尤其在得知各地节度使蠢蠢欲动派人去扬州城道贺的时候皱了眉头。他匆匆安抚了怀了身孕的小夫人,吩咐守卫将府邸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了起来,才急匆匆地往潞州的府衙赶去。
葛知州年岁大了,如今潞州城的事务有一大半是他做主。感知敏锐的卫长意已经嗅到了风雨欲来的气息,衡之再三要他守好潞州城,那他便不会容许潞州城有任何的差错。
更别提,他心爱的小夫人还有未出世的孩子也在这座城里面。
到了府衙,路过已经空荡的别馆,卫长意长长叹了一口气。女子心硬如铁,即便他将衡之昔年所为透露出来,她还是要嫁给旁人。他不敢想象如今的聂衡之会是什么模样。
兴许,当时季尚书牵扯进先太子一事中,他就该私下找那女子将衡之未能出口的话说个明明白白,不然何至于到了今日的局面。
可惜,往事不可追,悔之晚矣。
***
季初同沈听松的婚事传到了平京城和北地。出乎意料地,两地的人也因此欢喜起来,没人提起季初是和离之身,也没人敢对这桩婚事说教。
因为,这桩婚事对他们而言,实在来的美妙。
于平京城呢?先前他们还怀疑定北侯聂衡之有拥护先太子遗嗣的心思,日夜难眠忐忑难安。尤其是在魏安帝病倒缠绵病榻的时候,朝中因为要不要对聂家下手吵开了锅。
这下可好了,聂衡之先前的夫人竟然要嫁给那沈姓逆贼。小道消息,聂衡之极为爱重自己的夫人,不纳妾不狎妓,唯一一次有纳妾的苗头惹得夫人和离,追了上百里还急气攻心吐了心头血。这般重的感情,他的心里肯定还记挂着季氏。得了,季氏要嫁给沈姓逆贼,定北侯能去拥护逆贼去?所以,平京城中人人欢呼雀跃,心惊胆战的聂家人也悄咪咪地松了一口气。
嗨呀,差一点,他们的小命就保不住了。季氏再嫁真的极好,极好啊!
再说回北地,戴绍得知了这桩婚事,直接仰天大笑不止。他对聂衡之最为忌惮,原本向沈听松那边求合作也是意图一起对付聂衡之。
沈听松要娶了聂衡之的心头爱,啧啧,两人见面那绝对是不死不休,他戴绍可以安心向平京城出手了。等他围攻平京城,聂衡之那些兵马肯定会北上。到时候他与沈听松那些人马再一起向聂衡之出手,南北夹击,不信除不了他。而等除了心腹大患聂衡之后,他完全可以压着北地数十万大军直接架空沈听松,来一个挟天子以令诸侯,岂不快哉?!
血脉偾张,兴奋之下,再也顾不上细想,戴绍直接点兵十万南下,直直冲着矗立上百年的都城平京而去。
北地距离平京不过四五百里的距离,行的快些,两三日就能到达!
***
五天的时间一眨眼就过了,起码对于季初而言是如此。她的嫁衣来不及现绣,便去到成衣铺买的做好的嫁衣,是沈听松帮她选的。
对于自己的婚礼,沈听松显然十分的上心,不仅帮着选了嫁衣,还具有闲情雅致地帮季初挑选了大婚时应该佩戴的首饰。
尤其是成婚前一日的时候,丝毫不担心自己安危的沈听松着了粗布麻衣带着季初到了郊外的一处农庄里面。
季初不解其意,沈听松告诉她要来拜祭一位故人,顺便给季初下聘。他们都没有了父母,索性就由他亲手将聘礼交给她了。
季初好奇地跟着他,发现故人是一处没有立碑的小土堆,周围长满了花草树木,一个不知是谁的坟墓?
“里面葬着的人是我的乳母,从前我被沈家扔到这一处农庄的时候就是她陪着我。在我的心里,实际上她才是我的父母长辈。我一辈子所求的很简单,和寻常人一般有父母,将来会有一个妻子有自己的孩子,平平淡淡地活着。”
“后来我就知道这是一种奢望。不过,好在,我的幼年曾有她陪着,明日也即将有一位妻子。”
“阿初,真的谢谢你。”
既然是沈听松认可的长辈,季初恭恭敬敬地跪下,朝着坟墓行了一礼。
起来的时候,沈听松紧紧地抱了季初一下,然后在松开她的时候,牵着她的手去了一间破旧却干净的小屋子。
“我从前就住在这间房子里面,然后我在这里埋了一件东西,我要将它当做是给你的聘礼。”沈听松松开她的手,在一处不起眼的角落里面挖出了一个小匣子,抖了抖上面的尘土,将小匣子放进季初的怀里。
季初搂着不算轻也不算重的小匣子,眨了眨眼睛,好笑地道,“里面该不会是你幼年的玩具吧?或者是金银珠宝?”
“日后你就知道了,这东西也算重要,可不要弄丢。”沈听松含笑摸了摸她的头发,走了两步又道,“不过也没那么重要,等遇到了合适的时机,你可以将它送给别人,换些东西回来也不错。”
听他这么一说,季初心里就明白了。八成里面装着的还是金银珠宝,不然也不能什么东西都能换来。
“其实我的嫁妆也不少的,只是有一大部分都在潞州城。”季初抿抿唇,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男方给了聘礼,下一步当然是女方陪送嫁妆。
可惜,季初有些无奈眼下的乱局,她是不可能做到回去潞州将嫁妆拉回来了。
闻言,沈听松怔然片刻,而后失笑,认真地说道,“有你在,便不需要任何嫁妆。”
季初满意地点点头,脸颊有些泛红。
直到回去后听到定北侯聂衡之从军营中消失,她脸上的红色才慢慢地褪去。
沈听松若有所思地看了她两眼,语气轻缓,“勿要担心,定北侯虽放浪不羁,但不会做出尔反尔的事情,明日无论如何都会好的。”
季初默默地念叨了一遍出尔反尔,有些不解其意。莫非沈听松和聂衡之两人之间做了约定吗?
不过,很快她就没有功夫细想了,几位嬷嬷等着要教导她明日大婚的礼仪。沈听松话中的简单也只是相对世家贵族而言,与平民百姓比起来还是繁琐的多。
细论起来,季初的时间根本不够用的。便是她第一次同聂衡之成婚的时候也没有这般的手忙脚乱,可能是时间真的太过于仓促了吧。
同聂衡之和离后的第十个月,季初将自己给嫁出去了。
如同沈听松前一日同她说的,一切都会好起来。她和沈听松的大婚除了没有长辈和亲近的友人参加,其他的都是和和美美的,当中没有出现一点岔子。
季初第三次穿上红色的嫁衣,盖上红色的盖头,于众人见证之下同自己选的如意郎君结为了夫妻。
礼官高喊礼成的时候,季初满眼皆是红色,可她的脸却悄悄地白了。因为想起了前两次成婚的场景。第一次,她同聂衡之成婚,嫁给高高在上的定国公世子,因为敏锐地感受到了夫君身上的不喜,无所适从险些踩到裙摆摔倒;第二次是上辈子嫁给沈听松,她没有听到礼成的声音就被一支利刃穿透了身体,在剧痛中死去。
如今,这是第三次,季初满心希望着可以圆满地完成。
事实也正如她所愿,被送进喜房里面坐着,她还有些云里雾里的。等到沈听松挑开了喜帕,两人喝了交杯酒季初才回过神,开始不自在起来。
大红色的蜡烛静静地燃烧着,眉目如画的男子含笑地望着她,季初冲着他笑了一下,然后就被他很轻地在脸颊的小梨涡上亲了一口。
“阿初是一位美人,今日很荣幸只有我一个人看到。”
他话音落下,季初就紧张了,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
“今日我很欢喜,谢谢你,阿初。”沈听松一直含笑看她,季初轻咳了一下嗓子,起身将那个小匣子抱了过来,“那个,我回去看了好久,没发现它要怎么打开。”
干巴巴地没话找话,这是季初已经紧张到了极致的表现。
沈听松脸上的笑意更深了,示意她拿过来那块定亲的玉佩,妥帖地放在小匣子上面,匣子出现了一声异响,应该是可以打开的声音。
季初正要打开,却被沈听松又拿走了玉佩,她不解地看过去。
烛光下粉腮朱唇,当是晃得人心神恍惚,沈听松的语气却没有半点变化,“这么早打开就失了惊喜了,等再过些时日吧,什么时候你不开心就打开它,心情也能好一点。”
季初想了想,也是这个道理,收起玉佩应下了。
……
大红蜡烛尽职尽忠地燃烧着,沈听松利落地从床上抽出了一床被褥放在榻上,季初看着他的举动吃惊还有些不好意思。
她觉得沈听松是看出她的紧张了。是的,经由了和聂衡之的三年婚姻,季初实则对夫君敦伦是有些惧怕的,那种完全被对方压制掌握的感觉想起来骨子里面都在颤抖。
“危机彻底消除之前,阿初,我不会碰你的。我不想我死之后,可能还会有另外一个沈听松的存在。”他有些歉意地看向季初,季初明白了他话里的意思,瞪了他一眼。
“大吉之日,说死呀死的真的不吉利。呸呸呸,满天的佛祖菩萨们都要记得,方才的话都不作数的。”
沈听松笑着点点头,忍不住开口,“阿初,我修道,佛祖菩萨那都是佛家的。”
“哦,好累啊,我要去睡了。”
***
同样的夜里,有人高卧在喜床上,安然入睡,有人在不眠不休地挥剑杀人。
聂衡之带着人提前几日出发,如同毫不疲倦的嗜杀兵刃,悄无声息地绕过平京城,正与戴绍派出的先锋部队相遇。
满身戾气的黑甲兵径直入了先锋部队的营地,烧、杀、抢、掠,比最野蛮的戎族人还要凶狠。
不出一个时辰的时间,就将五百人杀的干干净净。
一切平息下来,明月高高地挂在墨蓝色的空中,皎洁的月光洒在鲜血淋漓的土地上,不知哪里来的乌鸦嘎嘎嘎地叫了几声。
众人看着脸上喷洒了血珠却无表情的那人机械式地冲着一具具已经死透的尸体补剑,只觉得遍体生寒。
他们的侯爷,挥剑的模样如同疯子,更加可怕的,这是一个有神智的疯子。
第八十三章
其实, 上辈子的聂衡之在得知了季初的死讯后已经是个疯子了。
他从高高在上的定国公世子跌落成一个不良于行的废人受尽数年不堪的折磨,原本以为这个世上还有一个人在爱他,等着他。那个人找不到他, 他就费尽心机耗费所有的毅力从无尽的黑暗中走出来。
可是, 上辈子他走出来了爱他的那人却不在了,所有的筹谋失去了意义,聂衡之自暴自弃地死在了战场上, 心灰意冷邪肆疯狂一如今日。
再次睁开眼, 他欣喜若狂地看到了熟悉生动的容貌, 一切都重新开始。然而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又有了这么一日, 他失去了爱自己的那个人。
今夜是季初和那个野男人的洞房花烛夜,聂衡之自虐地想着他们会做些什么,双眸一点点变得赤红。野男人会和她结发饮合欢酒, 会褪去她的衣服, 会温柔地亲吻她……然后他们的生命将永远牵扯在一起,直到死去直到百年后的墓碑上会刻上他们的名字。
一整个夜, 聂衡之没有闭上眼睛。
***
和沈听松新婚的第二日, 季初再次梳了妇人的发髻,耳铛上垂了耀眼的红宝石,第一次以主母的身份在款待各地使者们的宴会上露面。娥眉朱唇,华衣清姿, 她和温润贵气的男子站在一起的时候便是心含不甘的沈家人也要承认他们是极其相配的。
尤其是两人眉眼往来之间, 含着旁人一眼便能看清的淡淡柔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