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笙怀着忐忑的心情扶着他的手下车,这里很干净,倒是不用怕弄脏裙摆。
“好漂亮啊,这么多玫瑰。”
“正好是玫瑰绽放的季节,走吧,先带你去吃饭。”下了车,陆承宣也没有松开她的手,云笙也忘了要叫他松手。
“我们不是吃过了吗?”
“刚才不是只吃了半饱,现在再吃一半。”
两人来到一个玻璃花房,云笙坐下后,因为宽大的裙摆堆积,身旁几乎没有空隙,犹如置身花海。
她注意到不远处有摄影师,抿了抿唇,“哥哥,你还请了人拍照吗?”
陆承宣回头看了一眼,颔首道:“今天这么重要的日子,当然要请人记录下来。”
“只是生日而已,也不用这么隆重吧,你过十八岁生日的时候我都没有给你准备这么多。”
不知道的还以为今天要办婚礼,像婚纱的洛丽塔,西装革履,玫瑰城堡,玻璃花房,还有摄影师,怕是有些人办婚礼都没这么隆重。
“那个时候你还小。”陆承宣扬唇,“现在正好。”
云笙鼓了鼓腮帮子,总觉得哥哥这句话有言外之意。
餐点很快端了上来,揭开盖子,云笙笑了,“居然是只小兔子。”是一块被切割成兔子形状的牛排。
她看了一眼陆承宣的,却是正常形状的牛排,“哥哥,今天也是你的生日,怎么你的没有形状?”
“今天笙笙是主角,哥哥是配角。”
云笙摇了摇头,“才不是,哥哥也是主角。”
陆承宣笑了,“在笙笙心里我是主角就够了。”
云笙眨了眨眼,拿起刀叉,却有点不知道该怎么下手,穿的太隆重,袖口有繁复的蕾丝花边,她怕弄脏衣服,下意识开口求助,“哥哥,帮我切一下牛排吧。”
陆承宣单手撑着下颌,似笑非笑的望着她,“我来切小兔子?”
“对啊,我不好切,哥哥帮帮我,拜托拜托。”云笙没发觉他的不对劲,还露出了甜美的笑容,带着几分撒娇意味。
“行,既然笙笙拜托我,那可不能反悔。”陆承宣长臂伸了过来,将小兔子牛排端走。
“不反悔。”哥哥又不是第一次给她切牛排了,她第一次吃的时候不会切,也是哥哥给切的。
陆承宣细致的切好,抬起黝黑的眸子看了云笙一眼,“笙笙,我可以吃第一口小兔子吗?”
“你吃啊,反正这么大一块。”云笙没这么小气,有好东西就要和哥哥分享呀。
陆承宣点了点头,挑了那块小兔子的嘴巴吃掉,才把牛排还给云笙。
云笙也调皮的吃了一块陆承宣的牛排,眉眼弯成月牙,“还是哥哥碗里的好吃。”
“真的?笙笙不是哄我吧?”
“千真万确。”
陆承宣勾了勾薄唇,“那以后我碗里的第一口都给笙笙吃。”
“好呀。”云笙心情特别好,总觉得今天的牛排比之前的更好吃。
吃了牛排两人从玻璃花房出来,这个城堡很大,想凭借双腿欣赏完是很难的,陆承宣带着云笙去坐马车。
“这个好像灰姑娘坐的马车。”比电影里的还要精致。
陆承宣极其绅士的弯腰伸出手,“欢迎笙笙小公主乘坐南瓜马车。”
云笙的脸逐渐热了,她是哥哥的小公主嘛?这样的感觉真奇特。
“谢谢哥哥。”云笙扶着他的手上了马车。
两人并排坐着,有城堡的工作人员驾着马车在城堡巡游,除了玫瑰,还有许多珍稀的花草树木,飞禽走兽,她不仅仅看见了天鹅,还有孔雀,鹦鹉,小松鼠等,这个城堡就像是一片小森林,让云笙怦怦跳的心逐渐平静下来。
马车密林深处停了下来,陆承宣扶着云笙下马车,出现在两人眼前的是一条通向更深处的小路,小路旁种着荆棘丛生的红玫瑰,给这条路添了几分神秘感。
“礼物就在这条路的终点,我们一起?”陆承宣伸出手,白皙修长的手指微勾了勾,像是引诱着云笙。
而云笙甘愿被引诱,毫不犹豫的将小手放在他的掌心,“好啊。”
她喜欢“一起”这个词,更喜欢“我们一起”。
陆承宣紧紧地握住她的手,带着她走上那条小路,一阵风吹过,扬起云笙洁白的头纱,路边的玫瑰随风摇曳,几片火红的花瓣吹落在云笙的裙摆上,似在庆祝着什么。
走了两分钟,小路的尽头出现了一只小鹿,云笙的眼睛亮了,不由得感叹,“原来那句话是真的。”
“哪句话?”
“林深时见鹿。”1
陆承宣扬眉,“整句话都是真的。”
“啊?”云笙有点疑惑。
他笑了笑,松开她的手,“还不去看看你的礼物。”
“我有点怕,它会不会撞我啊?”鹿角像大树的枝丫一样,特别漂亮,也感觉特别危险。
“不会,这是人工养殖的驯鹿,很温顺,去吧。”
云笙怀着忐忑的心情走过去,小手攥着裙摆,却见那只驯鹿摆了摆脑袋,看见她还上前几步,鼻子哼着热气,有点热情。
“你好呀,小驯鹿,你真漂亮。”云笙这是第一次在现实里见到鹿,而且这只鹿真的很漂亮,尤其是头上的鹿角,太精致了。
只见驯鹿低下了头,把鹿角凑到云笙跟前,云笙受宠若惊,回头看着陆承宣,“哥哥,它是要我摸它吗?”
陆承宣笑道:“试试看。”
云笙屏住呼吸,小心翼翼的把手伸到了驯鹿的角上,很神奇的感觉,有些小绒毛,可仔细摸又是硬硬的,她的手才搭到驯鹿的角上,驯鹿就摇头用角在她的手心蹭了蹭。
“好乖的鹿啊,太可爱了。”云笙靠近驯鹿,发觉驯鹿的脖颈间佩戴了一枚牌子,上面用法语写着“笙笙的鹿”。
是陆承宣的字迹,她的鼻尖酸了,“哥哥,这个是属于我的小鹿了吗?”
陆承宣点头:“当然,这是笙笙的鹿。”
云笙颊边露出了小酒窝,“太好了。”
她在十八岁这年拥有了一只驯鹿诶,特别可爱的驯鹿,在密林深处,她真的见到了鹿。
“哥哥,我想拍照,要给杜姨看。”云笙站在驯鹿旁边,一只手搭在驯鹿角上,摆了个漂亮的姿势。
“好。”陆承宣从口袋拿出手机,走到云笙前面,单膝跪地。
“诶哥哥,地上脏,你别跪着呀。”云笙伸手想拉他。
“没事,这样拍更好看。”陆承宣毫不在意的调整姿势。
云笙见过网上给别人拍照用这个姿势,只不过哥哥这样,让她心里酸酸甜甜的,像是吃了一颗冰糖葫芦。
“笙笙,准备好了吗?”陆承宣看了她一眼。
“嗯,”云笙点头,扬起笑容,靠近驯鹿,“我准备好了。”
陆承宣举起手机,忽然皱了皱眉,“等我一下。”
说完他低下头,脑袋和肩膀挡住了云笙的视线,她看不出来陆承宣在做什么,“好的。”
很快陆承宣抬起头,云笙连忙扬起最甜美的笑容,等着哥哥给自己拍照。
却见陆承宣手中捧着的东西从手机变成了一枚鹿角戒指,他眸光深邃,笔挺的跪着,从容道:
“网上有句话说“林深时见鹿,海蓝时见鲸,梦醒时见你”,我希望每一场梦醒来都能第一时间见到你,笙笙,你愿意嫁给我吗?”2
第17章
陆承宣说完这句话云笙愣了足足十几秒, 连眼睛都没敢眨一下,她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出问题了。
“哥哥, 你是不是在开玩笑?”云笙的声音在颤抖,哥哥他、他向自己求婚了?这比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还要惊悚。
她刚才还在想,等她过了十八岁生日,哥哥谈了恋爱,她就不能再黏着哥哥,结果哥哥说喜欢的人是她,她一时之间怎么转得过这个弯来。
陆承宣手又抬高些,“戒指准备好了,今天你也穿上了洛丽塔的婚纱,你还觉得是玩笑吗?”
“这件是婚纱?”云笙提了提裙摆, 怪不得她觉得像婚纱。
“这件裙子叫铃仙, 以铃兰花为主题,铃兰花常常作为新娘手捧花出现,代表幸福的爱情,笙笙, 去年我就让人着手设计这件裙子,所以才会和你这么合身,笙笙, 你愿意吗?”
今天的一切, 是陆承宣预谋已久, 而非心血来潮。
云笙细白的牙咬着唇瓣, 手指攥着裙摆, 心口像是揣了一只小兔子, 一个劲的跳呀跳, “哥哥, 哪里有你这样的,人家都是先表白,你怎么、怎么就直接求婚了。”
要是陆承宣今天是表白,她还没这么惊讶,上来就跳过谈恋爱说结婚,这谁能不被吓到。
“笙笙,我们认识十八年了,你觉得我是三心二意的人吗?”
云笙摇头,“当然不是。”
陆承宣对她好了十八年,代替妈妈照顾了她十二年。
陆承宣低声笑了下,“既然你知道是我一心一意的人,我认定的事,还能反悔吗?我喜欢你,是想和你结婚的喜欢,相守一生的那个人只能是你,笙笙,你不愿意吗?”
云笙扁了扁嘴,有些苦恼,“也不是不愿意,只是,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件事,我又不知道你喜欢我,你瞒的这么好。”
她还总是想哥哥会喜欢什么样的女孩,结果喜欢的却是她。
“笙笙,我身边除了你,还有第二个女孩吗?”只是这些年陆承宣把云笙保护的太好,并不让她去接触感情的事,陆承宣也从来没有想过要提前将她拽入感情这谭深水,一切都该发生在合适发生的时候,今天就很合适。
他守护了这么多的小兔子长大了,当然该和他回家。
“没有。”云笙掐了掐手心,忐忑道:“哥哥,你先起来吧,跪着累。”
她还在考虑,也不是不愿意,其实心里挺高兴哥哥喜欢的是自己,就是一下子冲击太大,她有点受不住这个惊喜,好像踩在云端。
比那次收到法国芭蕾舞团的邀请函还要激动,密林深处吹来的凉风,也不能缓解她的燥热。
“笙笙,戒指还没收,你也没说愿意,你这样,我要以为你是拒绝我了。”陆承宣的语气有点失落,英挺的眉峰微微蹙起,又很大度的说,“不过拒绝也没事,你直说就可以,我的确做的不够好,以后继续努力。”
“没有,不是的,哥哥很好,我只是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办,哥哥,我什么都不会,比起你,我好像是个小废物,你怎么会喜欢我。”
之前哥哥也说,对她好已经是一种习惯了,她怕两人要是真在一起,哥哥觉得她不适合做女朋友,再分手,那云笙会觉得这个世界崩塌了,毕竟哥哥对她而言是最最重要的人啊。
“笙笙,不可以这样说自己,任何时候都不能自贬,要自信勇敢,我不说其他,因为这些事情都需要用时间去证明,而不是靠嘴巴说,我只问你,想不想永远和我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