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酒专醉心醉之人,林楚墨最后的记忆就是同灵夕一起上马车回府。
“来福!来福!”醉酒醒来的林楚墨喊道。
“主子?”
看了眼自己身下的床榻,林楚墨揉了揉脑袋,“夫人呢?”
“夫人把你送回来就走了。”来福挠了挠头,补充道,“兴许是伯爷喝了太多酒,夫人不喜。”
“那以后就不喝了。”林楚墨表情懊恼,“不喝了。”
见来福还在那里,林楚墨问道:“怎么了?”
来福嘿嘿一笑,把身后藏着的花样图纸拿出来,“那边又帮我们把夫人画的首饰花样的图纸接过来了,主子你以后又要开始匠人生活了,这次要好好做,然后告诉夫人她设计的收拾花样都是你复原的,说不定气就消了。”
林楚墨一愣,然后笑了笑,“拿来我看看,三年不做这个手生了,我之前路过苗地也看到不少首饰新颖的方法,也学了不少,这次要好好多钻研钻研,给她做的漂漂亮亮的。
但是告诉她首饰是我做的就不必了,她似乎不想让旁人知道这件事,咱们也就当做不知道。”
第13章 男主视角(还是看看吧)
整整十天,林楚墨都抱着自己的工具箱子,研究制作灵夕花的镯子,不是他吹,整个大周朝有的制作饰品的工艺,他都了解了七八成。
灵夕画的首饰花样好看归好看,但实际上很难复原,需要好多种手法杂糅在一起,匠人的工艺技术又都是吃饭的保密手艺,自然不可能随意外传,就导致一开始,没有匠人愿意接下灵夕那些复杂的花样图纸。
没办法,他总不能看着她失望,于是下定决心开始自学。
灵夕从十一岁开始画花样,他便从十四岁开始学制作,还花了大价钱,让不少守着独门技艺的匠人教他,拿出练武的劲儿,他学的认真非常,毫不夸张的说,他也算是首饰匠人集大成者。
就是这个名头不大好听罢了。
也正是他复原的都是比较难做又复杂的首饰,所以经过他的手做出来的首饰灵夕也不会送人,都是自用。至此,他学习做首饰的劲头更足了。
终于将一个金丝镶嵌的半玉手镯做好,林楚墨开始了每天例行的事情,便是去正房外面的花园逛一逛,每天靠近正室一小步,他便成长一大步。
万事真就讲究相生相克,在外面他也是能混出一个混不吝名头的混世魔王,在家里,他就是管不住这个腿,每每靠近她一些,就紧张的发汗,心跳的都快要蹦出喉咙。
这样不行,林楚墨在上朝的时候,站在那里想办法。
同时在听到商榷关于蛮族赔偿的条例的时候,狠狠地又插上了几句话,敲了敲竹杠,若不是他们破坏了他的大婚和洞房花烛,他也不会像现在这般进退两难。
下朝后,他追上了姜景山。
“岳丈!”
姜景山停下步子,“昌平伯有何事?可是小女的事情?”
“岳丈,我得了一大块鹿肉,我与灵夕只有两人吃不掉,她最近又想吃暖锅,不如等会儿我让人将鹿肉送到您府上去,明日我带着灵夕去回府叨扰一顿可好?”
笑眯眯地摸了摸胡子,姜景山瞬间便明白了林楚墨的意思,他这是在找机会让灵夕回娘家,“本就是一家人,何来叨扰不叨扰的说法,灵夕贪嘴,倒是让你费心了,明日你们来便是。”
林楚墨连忙躬身道:“不费心,不费心,照顾林夕是应该的。”
回到府里,林楚墨鼓起勇气去了正房前的花园,嘴上念念叨叨,踌躇不前,练习等会儿怎么开口。
“灵夕,我送了岳丈一块鹿肉,我们明日回去吃暖锅吧?”
不行,不够简洁。
“夫人,暖锅,尚书府。”
不行,太简洁了。
“夫人,最近天寒,想吃暖锅么?咱们回尚书府吃鹿肉暖锅吧?”
哎呀!林楚墨挠了挠头,万一灵夕直接说不想吃怎么办。
就在他抓耳挠腮之际,见到了不远处姜灵夕走在廊上的背影,脑子一热直接翻过栏杆寻了上去,拦在了她面前。
愣了好久,他才道:“我今日上朝,遇见了岳丈,他问我们最近可有空,岳丈得了些鹿肉,问我们要不要一起去吃暖锅。”
......
事情是办成了,可一直到坐上去尚书府的马车,他心里都有些惴惴不安。
这种惴惴不安一直持续到灵夕让他同康路伯打招呼,变成了无奈。他不想同康路伯说话。
京城有不少纨绔,斗鸡斗狗打架的,他愿意来往,但是这种后院成群,整日流连青楼的纨绔,他不想来往。他林楚墨可以被叫混世魔王,可以被说是泼皮,但绝对不能被说是色痞。
男人清清白白的名声,也是名声。
但是,既然灵夕让他去,如何他都会去的。
刚一下马车,他便被康路伯手里搂着的姬妾头上的发钗吸引了注意,他没见过这样的工艺。
潦草的同康路伯定下午后去他府上拜访的事情,他便开始构想,要用怎样的手段才能做出那种样式的发钗。
从尚书府离开,去了康路伯府之后,对方热情的让他招架不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