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些无聊的琐碎,时间久了,冯若楠都懒得留心。他甚至会告诉妻子,他要去看望一个朋友。这个朋友是故人的遗孀。冯若楠甚至还知道,他帮这个女人解决工作,有时候,还会给拿一点钱。都是小钱,数额不大。冯若楠认为这种帮助是在正常范围内。
况且,她实在不觉得,自己那个风度翩翩、自视甚高的丈夫,会对一个三十来岁、初中学历、死了丈夫、还拖带两个孩子的中年寡妇感兴趣。
如果她见到周莺本人,她可能就不会这么想了。但她毕竟没见过周莺。所以,她脑子里想象出来的,就是一个蠢笨粗陋、瘦弱憔悴,因为长年累月的生活压力和命运打击而过早衰老、提前步入更年期的黄脸女人——这样的女人,往往已经不能被称为女人。因为,众所周知,大多数生存艰辛、受苦受难的底层妇女,是没有性别的。她们受苦的程度往往和容颜憔悴的程度成正比。除了生育产崽的时候,没有人会把她们当女人。
冯若楠自然不会有什么旖旎的猜测。
并且,许振声说起那个女人的语气,总是透着一种看不起的意思。许振声甚至给她讲过那女人烂糟糟的事迹。他语气就跟讲起任何一个可笑滑稽的熟人八卦一样,甚至有点刻薄。
唯独这一点奇怪。
因为许振声为人,其实并不刻薄。他是个体面人,也从来不爱讲熟人的八卦。冯若楠有些奇怪,他怎么会在自己面前刻薄一个普通的女人。但许振声那嫌弃的口吻使她完全不觉得丈夫对这个女人有什么好感。
至于丈夫为什么要关心这家人,许振声也给了理由。
“主要是孩子可怜。”
这十年里,许振声经常会因为“加班”、“出差”等理由而晚回家,或者干脆回不了家。但冯若楠也完全没有多想。
第10章 孩子
小孩子最知道好歹。
她的身边,谁有钱,谁有地位,谁说话有分量,小孩子心里其实完全知道。
比如六岁的凛凛,她完全晓得自己的幸福生活,都来自于许振声。所以她对许振声,几乎有种特别的崇拜。这种崇拜是人骨子里的天性,并且会演化成一种爱意。她爱许叔叔。
妈妈也爱许叔叔。
妈妈见了许叔叔,柔情似水,顿时就由一个丧了偶、拖儿带女的可怜寡妇,变成了一个娇羞幸福的小女人。不但眼睛在笑,连脸蛋儿都在发光。她把自己打扮的美丽动人,让许叔叔高兴。她对许叔叔关心照顾,无微不至。凛凛小的时候不懂,许叔叔为什么又给她拿钱,又供她读书,直到她九岁那年,偶尔在家里的垃圾桶看到两只用过的、带点血渍的避孕套。
她隐隐懂得了什么。
多年来,凛凛一直盼着许叔叔和妈妈结婚。她想让许叔叔成为自己真正的爸爸,但一直未能如愿。凛凛大约知道,许叔叔有家庭。他有一个老婆,还有个儿子,所以不能娶凛凛的妈妈。但可能是凛凛从小就认识他了。凛凛早就接受了许叔叔,所以并没有觉得哪里不对。她觉得许叔叔爱她、爱妈妈,那个她不知道名字的女人,才是多余的人。她要想尽一切办法把许叔叔挽留在身边。事实上,这些年,他们的感情确实不减反增。凛凛心理上,已经觉得跟许叔叔是一家人了。
可是随着青春期的到来,凛凛的信念,也渐渐开始动摇。
直到她遇见许途。
凛凛第一次知道许途,是因为一张照片。
那照片夹在许振声的钱包里。
有一天许振声过来,六岁的凛凛习惯性趴在他怀里,翻弄他衣兜,掏出钱包,就看到这张照片。
一个小男孩,眉清目秀,唇红齿白,非常漂亮。跟凛凛差不多大。穿着白色的翻领短袖,齐膝盖的小短裤,坐在一片草地上,张嘴大笑。他有点兔牙,笑起来非常可爱。
凛凛瞬间被照片上的男孩吸引了。
“叔叔,这是谁?”
许振声笑着说:“这是许途。”
凛凛问:“他是叔叔的儿子吗?他几岁了呀?”
许振声说:“他比你大半岁。”
凛凛说:“那我应该叫他哥哥,对不对?”
六岁的小孩,单纯极了。许振声听到这个问话,笑着点头说:“对,应该叫哥哥。”
有好几年时间,凛凛老盼着能见到许途。
她爱许叔叔,对许叔叔的儿子天然有好感,觉得算半个家人。她心里认定这位素未谋面的小哥哥会跟许叔叔一样好。要是他能成为自己真正的哥哥就好了,她就能够多个哥哥,多个伙伴。她简直期待的不得了。
她日思夜想,随时把许途挂在嘴边上。
“妈妈,我什么时候能见到许途啊?”
她三两天就问一次。
周莺总是笑着说:“以后有机会就会见到了。”
妈妈老说有机会,但机会从来不知道在哪。凛凛新买的玩具,总舍不得玩,怕玩旧了。她想等许途来了,跟他一起玩。
但许途始终不来。
她又问许振声:
“叔叔,你什么时候带许途来跟我一起玩呀?”
凛凛说:“我可以给他弹我的电子琴。还有我的乐高。”
许振声总是笑说:“许途他在上学呢。”
“许途去他外婆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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