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墨苦笑:“喂,我可不是让你劝这个。”
春娘瞪她一眼:“下次要来白天来,天黑了老娘要做生意!”
“知道了知道了。”元墨说着,抱着蚕豆,却把银票往地上一搁,“这不是给你的,是给小豆子的,你不替他拿着,谁捡着就归谁吧。”
说着,拉起阿九就跑,把春娘的咒骂声远远地甩在了后面,一直拐了几道弯才停下来。
大街上人流如织,热闹非凡,阿九容色过于醒目,以至于好几个人边走边看,险些跌跤。
阿九皱了皱眉,忽然站住脚。
元墨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
不远处,一队姜家府兵正在排查行人,不是姜义那一队,领头的一人虽是眉清目秀,目光却十分森冷,看上去就不是善茬。
“等我一下。”元墨说着,往前跑过去几步进了一家店铺,再出来时手里就多了只幂篱。
幂篱的轻纱挡住了阿九的脸,周遭再没有扰人的视线了。
那队姜家府兵和他们擦肩而过,领头的人瞥了一眼阿九,再一看是女子,便挪开了视线。
走了一阵,阿九忽然道:“走错了。”
这不是回红馆的路。
“没错,往前就是明苑私塾,我去看看小豆子。”
明苑私塾占地不小,里面亭台楼阁俱全,还有一只小小池塘,池上莲叶新出,像刚裁好的绿缎子,还有一架小小木桥,横跨桥上。
和脏污的陋巷相比,这里精致清雅,仿佛两个世界。
小豆子十一二岁的样子,正是抽条的时候,生得瘦瘦长长的。元墨在路上买了纸笔墨条给他,又买了些蜜饯干果吃食,最后把那袋蚕豆递给小豆子,说:“我才去看你娘了,这是你娘让我给你带来的。”
小豆子接过,规规矩矩躹了半躬:“多谢元墨哥哥。”声音清朗,眼神明净,举止斯文,身上穿着私塾的蓝袍,通体干干净净的,实上无法让人将他同他那位身在陋巷的母亲联系起来。
私塾管束严格,一会儿便是晚课时间,元墨拍拍小豆子的头,让小豆子回去好好念书,然后在私塾夫子的陪同下出来,往回走。
春天的夜晚,风很轻柔,不知何处隐隐飘来花香。这样的时节慢慢地走一走,是一件非常舒服的事情。
“你从什么时候跟着我的?”阿九问。幂篱下嘴角微微翘起,显然心情不错。
“前后脚。”元墨坦白得很。阿九在她家一天,一天就是她家的姑娘,身为坊主,把自家姑娘气得离家出走,总是不对的。
“这么说,你同意我们的交易了?”
“嗯,我想过了,你想当花魁,我自然高兴,你不想当花魁,我也不能强按着牛喝水。”元墨说着停下脚步,夜色中两只眼睛满是严肃,“但有件事咱们得说清楚。”
“你说。”
“你觉得春娘怎么样?”
阿九拒绝评价。
“春娘说她曾经是花魁,这是真的。”元墨道,“她比红姑和云姨都要大,算是红姑云姨的前辈,也是她们之前的花魁。夺魁之后,她身价大涨,恩客无数,其中有一人出身世家大族,年纪轻轻便前途无量,对她痴心一片,立意娶她为妻,只是家中长辈反对女伎进门,最后两下里折衷,他迎春娘为妾,发誓一生只爱春娘一人。”
阿九淡淡道:“世家大族,重在联姻,子弟的婚姻岂能轻易许人?”
“是啊,春娘嫁过去没两年,族里便逼着年轻人娶了新妇,新妇知书达理,又十分美丽,春娘渐渐失宠。有时说起当年的许诺,那人反而说春娘不知好歹,心生怨言,渐渐更不喜欢。第三年上,大妇有个什么要紧的东西丢了,最后却在春娘房里搜出,那人要春娘跪地赔罪,还要杖责春娘。”
阿九轻轻“哼”了一声:“多大的世族,就有多大的龌龊。”
“春娘万念俱灰,懒得解释,干脆求去,那个时候,谁也不知道她已经有了身孕。”元墨说着叹了口气,“春娘嫁时,红姑和云姨都竭力反对,但那时春娘春风得意,反而说红姑和云姨是嫉妒,她性子要强,出了事谁也没告诉,独自把孩子生了下来,就是小豆子。春娘离开时身无分文,只能靠典当勉强度日,后来小豆子长大,春娘发誓要让他出人头地,做人上之人,她重操旧业,来者不拒,后来年纪渐大,没什么出路,就成了娼门。”
元墨说完,看着阿九:“就这样,你觉得春娘低贱吗?”
阿九没有说话。
阿九当然知道元墨是什么意思。
作为一个不知廉耻的娼门,春娘自然是低贱到极点;可作为一个为了孩子可以付出一切的母亲,春娘无疑可称伟大。
“你看那个抬轿子的。”元墨道。
街上有骑马的,有步行的,有坐轿的,自然也有抬轿的,天气渐热,轿子里的人大概不轻,两个轿夫背心衣服都汗湿了,额上的汗也在一滴一滴往下滑。
“对于那个坐轿子的人来说,抬轿子的可能是低贱的。谁问谁不想当那个坐轿子的人呢?又不受累,又凉快。可既然没当上,且手上只有抬轿子的活儿,那当然还是要好好抬下去,家里可能还有老婆孩子等着吃饭,或是父母要养老,再不然就是攒点钱将来做点小本生意,过上好日子。”
灯光照在元墨脸上,元墨的肌肤细腻如玉,眸子温和。
她很少有这样温和的时候,温和又认真:“做女伎也是如此。要是生来就是官家小姐,谁愿意当女伎呢?可既然当了,就好好把自己的事情做好。但凡好好养活自己养活家人的人,都是好样的,谁也不能说他们低贱。”
街上很热闹,兜售木须糖的妇人,手里还牵着一个孩子;孩子紧紧地盯着前面一位老人肩上扛的糖葫芦架子;一个瘸了腿的汉子拄着拐,捡起地上的风筝,那是他给客人示范试飞落下的;一对母女坐在屋檐下分吃一只馒头,身边摆着几盆牡丹花;一对夫妻从花盆边走过,怀里的婴儿无意识地对着花盆伸出手,夫妻俩相视一笑,他们的衣衫都已经洗到发白,袖口还打着补丁,但脸上的笑容却比谁都开心……
街上还有开心的孩子,优游的仕女,有漫步的文士,有乘着马车呼啸而过的贵人……可这些人在昏黄灯光下仿佛都成了虚影,倒是以前从来没在意过的、那些仿佛生来就扎根在角落里的、不起眼的小人物,头一次映入到阿九的眼帘。
阿九头一次看到这样的世界。
热闹、喧嚣、热气腾腾、生机勃勃。
第十七章
自那晚一闹,硕果仅剩的两名常客都不来了,红馆大厅里常驻的客人换成了卫子越。
卫子越再次来的时候,给每个姑娘都准备了礼物,欢姐那份格外贵重,还特地向欢姐长施一礼。
送阿九的则是一副字画。
那画纸淡淡黄,看上去很有些年头了,再加上卫子越的财力,元墨可以断定这不是假货。
但阿九同样只是瞄了一眼,再也看第二眼。
“真货。不过是不怎么值钱的真货。”元墨如此判断。
后来得知这幅画五百两银子一幅,元墨差点给它跪下来。
卫子越有时会在壁上题诗,有时只是坐着喝酒,听个曲子,或者和欢姐聊聊天,却从来没有要求过见阿九。
阿九自然也乐得清闲。
铁老三和崔王八一死,贩卖女伎的事断了线索,再加上姜家寻人的差事压下来,叶守川分身乏术,一时间腾不出手找小茉莉,元墨只能耐着性子等下去。
今天很难得,又一个客人进门了。
只是他穿着下人的短打衣裳,还戴了只斗笠,遮住了大半张脸,怎么看怎么不像是逛得起乐坊的客人。
他熟门熟路直奔二楼,摘下斗笠,露出一张熟悉的面孔。
元墨吓一跳:“大哥,你可是姜家十七少,怎么穿成这样?京中时尚风向变了吗?”
听到“姜家”两个字,阿九微微抬起了眼。
“快别提,提了会要人命。”姜其昀一脸不堪回首的模样,“我可是豁出性命来这一趟的,我的小厮还在床上装睡呢。酒呢?快把酒拿来!”
元墨摇头:“没了。”
姜其昀怪叫:“没了?什么叫没了?”
既然不评花榜,她就不再用花钱了,不花钱也就不用卖酒了。
“被红姑发现了。”
这个理由让姜其昀都瑟缩了一下,小小声问:“你告诉她预备卖给谁了吗?”
元墨坚定道:“我打死也不会出卖兄弟的。”
“好兄弟!”姜其昀一拍元墨的肩,来得急,拿起桌上的杯子便喝,这才见边上有一面生的美人在座,不由一笑。
他这笑容三分优雅里混着三分从容,外加三分暖意,最后加一分魅惑,乃是自己最满意的招牌笑容,只要看到美丽女子必然赠送。
然而等看见阿九的脸,“噗”,一口茶水全喷出来了。
阿九手里的折扇“刷”地展开,才挡住这一劫。
“失礼了,失礼了。”姜其昀忙不迭赔罪。
这美人当真是美若天仙,姜其昀留连花丛,阅美无数,作为一个风流公子哥,看到这样的美人当前,不去搭讪一番,简直是人生的一种失败。
可是这种想开口却像是有人掐着喉咙不让他出声的感觉是怎么回事?
在美人冷冷的注视下,那些温柔的话语、美丽的词章,竟然像是受了惊似的,死死扒在喉咙里,一个字也吐不出。
“这位是阿九姑娘。”元墨很满意,在阿九的美貌面前,连身为花蝴蝶的姜其昀都震慑住了。
“阿、阿九姑娘好……”姜其昀被自己弱弱的声调吓到了。
他是谁?姜家十七少!别说在一个姑娘面前,就算在皇帝面前,也能谈笑风生!可能是最近被关太久了的关系,一定是的!
一念及此,姜其昀就要回去,元墨一把位住他:“你好容易来了一趟,我虽然不能给你一坛,但总得弄点让你尝尝。”
姜其昀知道她说的是桃花醉,眼睛顿时闪闪发亮:“速去速回,我得快点回去,要是给那老不死的逮住就惨了。”
元墨去了趟红姑房中。
红姑抱着酒坛,喝得正兴浓,她悄悄顺了一小壶酒出来,红姑也没在意。
回来只见姜其昀和阿九相对而坐,姜其昀乖乖坐得笔直,好像一个在夫子面前挨训的学生,口里道:“……我们家有个了不得的大人物,从扬州到京城来,结果刚进城,人就没了。把大家急得啊,把京城翻个了底朝天来找人。那个老内监就是他的人,非说是有人害他主子,还怀疑有内贼,把家里人一个个当贼似的盘问,一概不许出门,我是好不容易才跑出来的。”
元墨心说不是提了会要人命吗?
果然男人在美人面前果然不可能有任何秘密。
“只有这个内监在找吗?你们家主事的人呢?”阿九问,一边提起茶壶斟茶,动作与声调地都是缓慢的,茶水成一线,稳稳注入杯中。
斟满自己的杯子,阿九便放下了茶壶,姜其昀本已端起了杯子准备道谢了,这会儿只得默默放回去。
元墨及时地给他斟上酒,瓷杯淡青,酒水浅红,两厢益彰,十分娇媚。
姜其昀以赏花般的姿态凝望了它五息功夫,然后两手端起,近乎虔诚地抿了一小口,感动得快要流泪。
桃花醉,红大家亲手酿的桃花醉!
“这个大人物是谁啊?要你们满京城地找?”元墨好奇。
姜其昀严肃地想了想,道:“看在这酒的份上,我可以告诉你,但你千万不能跟第二个人说。”
元墨立刻赌咒发誓。当然她的誓言基本上是不要钱也不值钱的。
姜其昀压低声音,一字一字地道:“姜、九、怀。”
元墨心说这名字有点耳熟,想了一会儿才记起来:“哦,你们那个妖怪家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