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渣壮汉眼前一亮,“大娘你见过?”
老太太一拍大腿,眉飞色舞起来:“我就觉得奇怪呐,那车子哟开得快呢,她突然冲过去,真是不怕死的哩,你说她脑壳坏掉了那就说得通了……”
“哪一班?”
老太太想了一会儿:“哎呀这么老远我怎么看得清是到哪里的车,不过差不多过了快有一会儿了。”
几个男人对视一眼,问:“这一会儿是有多久?几分钟?”
老太太随口回答:“十几二十分钟吧。”
“我跟你们讲脑子不好的人不要放出来——”
“哎,听我讲啊,我还没讲完的呀!!”
老太太讲到一半人跑了,瞬间垮了脸,检票的女同志看那几人行动迅速,一个跑售票口问班次,一个到车子停放的区域打听消息,还有人到车站门口四处询问。
分工明确得——
让人起疑!
她担心出事,赶紧找领导汇报情况。
此时,被围追堵截的女人仍然没脱离惊弓之鸟的状态,蹲坐在车门口,神色戒备。
第38章
一开口,瞬间吸引了全车人的注意。
不是好听,而是沙哑过度的声音有点像金属擦过的滋滋声,格外刺激耳朵,米秀秀胳膊上瞬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她抖了抖肩膀,受不了地抹过手臂,这才抬起头认真打量上车的女人。
这一看米秀秀便皱了眉。
太惨了,也太瘦了,比之前的郗孟嘉还要夸张。
她的手腕细得仿佛一折就断,头发凌乱脏污打结,身上那件衣裳上的污垢好厚一层,一瞧便知许久没换洗了,仔细看还依稀能辨认出原本的颜色。
最严重的是手,脸,细细碎碎的伤口。
光着的脚踝处有两道明显的青紫色的环状伤痕,像铁链锁过的伤。
只是看着,米秀秀便心里便不痛快。
这种不痛快源自她拥有丰沛的怜悯心,却没有能够帮助别人的能力,这令她感到难受,无力。
是的,她已经猜到了女人的遭遇。
她不敢想这个虚弱的女人到底经历过怎样的折磨,又是什么让她仍然顽强的活着。
这一刻,有什么东西悄悄在秀秀身体里滋生萌,那是对正义的渴望,是希望全天下女同胞都能随自己心意而活的畅想。这些想法犹如春雨后的野草,闻风而长,又如野火燎原,瞬息蔓延千里。
米秀秀看她身体状况很不好,想开口让座。
但她和郗孟嘉坐在最后一排,中间隔了五排乘客,车子行驶中叫其他人起身让她通过似乎并不恰当,除非让司机停车。
可转念一想,看她紧张的样子后面必有追兵,坐不坐倒是其次,让车子顺利驶离新乡才是最重要的事。
米秀秀顾虑颇多。
苦恼之际,坐在第一排的那对母女中的母亲做了她的想做的事。
她没有轻声说道:“妹子,路上颠簸,你这样蹲着万一遇上急刹车肯定要撞伤的,你过来我这儿,咱们挤着坐。”
说着,她让女儿坐自个儿腿上,拍拍身边座位。
那小姑娘约莫八九岁的模样,十分早熟懂事:“姐姐,坐呀。”
母女俩都穿着满是补丁的衣服,女孩脚上的鞋磨坏了,大脚趾调皮地露在外面,想必家里是有些困难的。
只那双眼睛,清亮干净,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就那样友善地看着她,母亲眼里更是溢满了心疼,想问又不敢问。
“……谢谢。”女人怔了怔,接受了这份好意。
“姐姐,有人打你了吗?”
大人不知如何开口,孩子却没这个顾虑。
再早熟的孩子看到这满身的伤也会不理解,她还没学会不戳对方伤疤的道理,便问得十分自然。
“……嗯。”
“那咱们可以找公安抓坏人。”女孩晃着腿,天真的说。
女人扯了下嘴角,双眼无神,表情麻木,对公安没有一丝期待。
她对这个世界所有的希冀在亲生母亲把她送到拐子手里时就碎了个七零八落。
这短短的十天已然是她人生中的至暗时刻。
她的傲骨,她的善良,她的纯真……她身上所有所有美好的品质,皆被名为母亲的存在剥夺殆尽。
她敬爱的母亲亲手毁了她。
李贞知道自己再也回不到过去了,她的灵魂已经被黑暗吞噬。车子离新乡越远,她的恐惧越淡,取而代之的是彻骨的仇恨,她恨这群把她当做畜生肆意侮辱的杂种,她也恨见死不救的村干部和公安,但她更恨那个为了继女狠心朝她下手的亲妈。
她心里有太多恨,对这个世界积攒了太多怨气。
可她还是下意识选择了撒谎。
“你说得对,等回到家我就找公安抓坏蛋。”
她被毁了,没必要再去毁一个孩子对正义光明的向往。
“……”
两人说话的声音很小。
有附近乘客问她到底遇上什么事,需不需要人帮忙,李贞都拒绝了。
她不相信任何人,也不放心别人知道自己的信息,她见够了一个生产队谁跟谁都称兄道弟的场面,她害怕这辆车上有人认识龙水湾生产队的人。
在见到爸爸之前,就算打碎牙齿和血吞她也必须忍着。
尽管她闭口不言,但有的人仿佛就是看不懂脸色,打着关心的幌子想的是探听对方的悲惨。
最后还是脾气不大好的司机烦了大吼一句,这才安静下来。
四个小时的车程,米秀秀一直在想自己有没有可能帮到对方,也在想要怎样开口才不会显得突兀。
结果人家根本没有给她机会,车子刚刚进入市区就让司机靠边停车,迅速从众人视线里消失。
米秀秀怅然。
她也说不清自己到底在怅然什么,就是遇到一桩不公事,心里的千千结拔地而起。又想着“路见不平一声吼”其实跟书里写的不一样,不是嚷嚷几句热血上头就行的,还得看对方需不需要。
或许是没机会亲眼看到这个坚强的女同志重获新生,她心里便惦记上了。
郗孟嘉观她神色,略思索片刻,没懂她忧郁的点。
他本就不是一个太爱多管闲事的人,有些事看见就看见了,他不会延伸出别的想法,自省愧疚这种情绪在到达生产队后更是很少再出现。
是以看米秀秀情绪突然低落,他很不解地问:“怎么了?坐车累啦?”
“先坐会儿,我帮你捶下腿放松放松。”几个小时挤在座位里,腿脚确实容易肿胀酸痛。
米秀秀忙摇头。
没空去想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事了,立刻扬起灿烂的笑容,说:“没事,走几步就好了。”
脚背似乎真的肿了点,这会儿鞋子有点挤脚。
虽然在家时,就听爸爸讲了无数遍留洋求学的经历,但大都也是路上遇着了什么稀罕事,洋人是什么样,也不会将坐车难不难受,如何难受这种细枝末节的事。
这是她第一次坐车出远门,明明没走路脚却开始作痛,米秀秀也觉得很新奇。
她现在看什么都稀罕。
“啊,连车站都是咱们镇的好多倍。”
“郗孟嘉你看,路中间的芒果树长得真好,这么大个头的芒果快熟了呢。”
“……”
她拎着装衣服的包袱,郗孟嘉提着被子,暖水瓶以及一些日常生活用品。
这已经是跟父母争辩后精简再精简的行李,还是有足足三大包。
“你老家跟羊城差不多吧,难怪你们这些知青总想着回城。”
米秀秀一直很不理解知青对回城的执念,在她的认知里城市虽大可家家户户挤在鸽子笼,能活动的区域有限,实在让人羡慕不起来。
眼下站在大城市的地界上,她恍然明白了。
城里只是承载他们对未来生活想象的载体,衣食住行以外,还有是优于乡下的教育以及稳定的工作。
就好像她也遗憾乡下没有育红班,遗憾圆圆在学习上跟城里小孩不在同一起跑线,偶尔会忍不住去想若是不能改变现状,圆圆的将来会不会就比不上别人。
“不过,我还是更喜欢村里。”
圆润的杏眸笑起来弯弯的。
米秀秀深深呼吸,心说反正没有外人,说什么都不怕人笑话。
便大言不惭道:“我一定会努力学习,将来把我们合安大队建得跟这里一样,要有学校有大医院,还要有这样平坦的马路,总有一天大家不必羡慕城里人。”
郗孟嘉听到这般豪言壮语,怔了一下。
好奇问:“干嘛这样麻烦,毕业后想办法留城就行了。”
米秀秀歪着头,想了两秒。
说:“最爱新乡,最爱合安村的一定是本地人呀,如果我们自己都不想着建设它,只想着省事去更好的地方捡现成的,那家乡不就永远被留在原地,任由它落后下去吗?”
说完,米秀秀又笑他记性差:“诶,你忘啦,我签过保证书的啊,毕业后必须回乡工作。”
好一点被安排在镇里公社,差一点估计是分配到生产队。